关于印发隆林各族自治县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艾滋病防治项目县级配套补助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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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隆林各族自治县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艾滋病防治项目县级配套补助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隆林各族自治县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艾滋病防治项目县级配套补助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的通知
2023-03-06 09:00 来源:隆林各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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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隆林各族自治县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艾滋病防治项目县级配套补助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隆林各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6日

隆林各族自治县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艾滋病防治项目县级配套补助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

为推动我县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有效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的传播和蔓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隆林各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隆财预〔2023〕4号)要求,充分利用县本级财政配套补助资金推动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的全面开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

一、资金使用目的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机制。全面落实各项艾滋病防控措施,降低艾滋病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影响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全面落实各项艾滋病预防控制措施,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扩大监测检测和综合干预措施的覆盖面,完善免费咨询检测体系建设,加强艾滋病网络实验室质量控制工作。

(三)扩大免费抗艾滋病病毒治疗覆盖率,提高艾滋病治疗质量,有效降低艾滋病新发感染和死亡。

(四)结合婚检、孕(产)检服务,开展艾滋病、梅毒和*肝母婴阻断工作,减少艾滋病、梅毒和*肝通过母婴传播途径感染病例的发生,降低艾滋病、梅毒和*肝对妇女、儿童的影响,提高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

(五)加强艾滋病防治人员培训工作,利用诊疗平台开展高危人群健康教育和综合干预工作。

二、资金分配及使用

2023年县本级财政配套补助艾滋病防治专项资金44万元,现对本年度艾滋病防治专项资金作如下分配及使用。

(一)自治县防治艾滋病工作中心工作经费5万元。作为基层艾滋病防控体系建设、艾滋病预防与救治工程牵头单位,用于召开各类协调会议,整合资源,完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采购宣传资料并做好发放工作;落实艾滋病防治专业技术分级指导的工作职责,组织县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半年督导检查工作一次;组织年度防治艾滋病考核评估工作。

(二)自 (略) 15万元。10.08万元用于开展艾滋病筛查检测工作所需的相关检测费用,确保全年完成28000人份的艾滋病筛查检测工作任务;4.92万元用于新发现的艾滋病患者首次抗病毒治疗前相关辅助检查费用及艾滋病规范化诊疗工作的督导和培训。2023年艾滋病免费抗病毒治疗覆盖率绩效目标要达到95%以上,要做好跟踪治疗随访工作,新发现的病人利用首次减免辅助检查费用,提高治疗覆盖率,确保抗病毒治疗覆盖率达到指标任务。

(三)自治县疾控中心14万元。用于开展艾滋病筛查检测工作所需的相关检测费用,确保全年完成783人份的艾滋病筛查检测工作任务;用于开展HIV实验室常规运转,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对各乡(镇)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督导和培训、60岁及以上老年人艾滋病监测等工作。

(四)自治 (略) 10万元。3.06万元开展艾滋病筛查检测工作所需的相关检测费用,确保全年完成8500人份的艾滋病筛查检测工作任务;6.94万元用于母婴阻断隔离防护,随访、咨询等工作补助,实验室设备维护、检测试剂、办公设备等工作经费。

三、资金使用监督管理

(一)各有关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卫规〔2018〕1 号)要求,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按照“经费跟着任务走”的原则,合理使用,不得挪作他用,补助资金当年规范使用率要达到90%以上。

(二)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对项目执行进度、完成质量等进行督导检查,并配合自治县财政局对项目资金使用效果、效益以及资金使用安全进行专项评估。评估的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分配依据。

附件:隆林各族自治县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艾滋病防治项目县级配套补助资金分配表

附件

隆林各族自治县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艾滋病防治项目县级配套补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补助金额(万元)

1

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4.00

2

自 (略)

15.00

3

自治 (略)

10.00

4

自治县防治艾滋病工作中心

5

合计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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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6 09:00 来源:隆林各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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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隆林各族自治县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艾滋病防治项目县级配套补助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隆林各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6日

隆林各族自治县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艾滋病防治项目县级配套补助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

为推动我县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有效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的传播和蔓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隆林各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隆财预〔2023〕4号)要求,充分利用县本级财政配套补助资金推动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的全面开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

一、资金使用目的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机制。全面落实各项艾滋病防控措施,降低艾滋病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影响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全面落实各项艾滋病预防控制措施,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扩大监测检测和综合干预措施的覆盖面,完善免费咨询检测体系建设,加强艾滋病网络实验室质量控制工作。

(三)扩大免费抗艾滋病病毒治疗覆盖率,提高艾滋病治疗质量,有效降低艾滋病新发感染和死亡。

(四)结合婚检、孕(产)检服务,开展艾滋病、梅毒和*肝母婴阻断工作,减少艾滋病、梅毒和*肝通过母婴传播途径感染病例的发生,降低艾滋病、梅毒和*肝对妇女、儿童的影响,提高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

(五)加强艾滋病防治人员培训工作,利用诊疗平台开展高危人群健康教育和综合干预工作。

二、资金分配及使用

2023年县本级财政配套补助艾滋病防治专项资金44万元,现对本年度艾滋病防治专项资金作如下分配及使用。

(一)自治县防治艾滋病工作中心工作经费5万元。作为基层艾滋病防控体系建设、艾滋病预防与救治工程牵头单位,用于召开各类协调会议,整合资源,完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采购宣传资料并做好发放工作;落实艾滋病防治专业技术分级指导的工作职责,组织县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半年督导检查工作一次;组织年度防治艾滋病考核评估工作。

(二)自 (略) 15万元。10.08万元用于开展艾滋病筛查检测工作所需的相关检测费用,确保全年完成28000人份的艾滋病筛查检测工作任务;4.92万元用于新发现的艾滋病患者首次抗病毒治疗前相关辅助检查费用及艾滋病规范化诊疗工作的督导和培训。2023年艾滋病免费抗病毒治疗覆盖率绩效目标要达到95%以上,要做好跟踪治疗随访工作,新发现的病人利用首次减免辅助检查费用,提高治疗覆盖率,确保抗病毒治疗覆盖率达到指标任务。

(三)自治县疾控中心14万元。用于开展艾滋病筛查检测工作所需的相关检测费用,确保全年完成783人份的艾滋病筛查检测工作任务;用于开展HIV实验室常规运转,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对各乡(镇)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督导和培训、60岁及以上老年人艾滋病监测等工作。

(四)自治 (略) 10万元。3.06万元开展艾滋病筛查检测工作所需的相关检测费用,确保全年完成8500人份的艾滋病筛查检测工作任务;6.94万元用于母婴阻断隔离防护,随访、咨询等工作补助,实验室设备维护、检测试剂、办公设备等工作经费。

三、资金使用监督管理

(一)各有关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卫规〔2018〕1 号)要求,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按照“经费跟着任务走”的原则,合理使用,不得挪作他用,补助资金当年规范使用率要达到90%以上。

(二)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对项目执行进度、完成质量等进行督导检查,并配合自治县财政局对项目资金使用效果、效益以及资金使用安全进行专项评估。评估的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分配依据。

附件:隆林各族自治县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艾滋病防治项目县级配套补助资金分配表

附件

隆林各族自治县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艾滋病防治项目县级配套补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补助金额(万元)

1

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4.00

2

自 (略)

15.00

3

自治 (略)

10.00

4

自治县防治艾滋病工作中心

5

合计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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