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各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分配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重大传染病防控专项艾滋病防治项目资金的通知
隆林各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分配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重大传染病防控专项艾滋病防治项目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 (略) ,县直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自治区财政厅再重新核定2022年全年的项目补助经费,并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卫生健康转移支付的通知》(桂财社〔2022〕174号),将2022年第二批中央补助经费下达我县。为更好地指导实施2022年度中央财政重大传染病防控专项艾滋病防治项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第二批中央补助资金28.57万元
(一)2021年以奖代补工作经费20万元。为进一步推进各县(市、区)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自治区根据2 (略) 各县(市、区)完成国家艾滋病综合防治措施质量落实考核指标的情况,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度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考核评估方案》的要求,按照“突出重点,注重成效,择优分配,鼓励先进”的原则,实行以奖代补的方式,评选出防治工作比较突出的县(市、区)进行奖励。隆林获得二等奖,奖励20万元。
(二)县(市、区)上划返还资金8.57万元。主要依据县(市、区)上划资金数返还,我县返还资金为8.57万元。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统筹安排将我局分配的资金用于艾滋病宣传、干预、检测和治疗等艾滋病防治相关工作。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卫生健康转移支付的通知》(桂财社〔2022〕174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单位根据绩效目标管理职责,做好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跟踪监控、绩效自评和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确保年度目标如期实现。
(三)我局将对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执行进度、完成质量等情况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加强各项目实施单位的经费使用监管和绩效评估,并将工作完成情 (略) 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四)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卫规〔2018〕1号)要求,结合国家、 (略) 级提出的新的工作任务目标,完善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注重在推动国家防控“三个90%”工作指标过程中建立完善相应的激励机制,统筹安排资金使用,并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加快资金执行进度,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防治艾滋病工作任务。
附件:1.2022年中央补助广西重大传染病专项艾滋病防治项目第二批资金分配表
2.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表
隆林各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2月3日
附件1
2022年中央补助广西重大传染病专项艾滋病防治项目第二批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 |||
单 位 | 中央下达2021年以奖代补 | 市县上划返回部分 | 合计 |
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5 | 5 | |
自 (略) | 5 | 5 | |
自治 (略) | 5 | 5 | |
自治县防治艾滋病工作中心 | 5 | 8.57 | 13.57 |
总 计 | 20 | 8.57 | 28.57 |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各乡(镇) (略) ,县直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自治区财政厅再重新核定2022年全年的项目补助经费,并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卫生健康转移支付的通知》(桂财社〔2022〕174号),将2022年第二批中央补助经费下达我县。为更好地指导实施2022年度中央财政重大传染病防控专项艾滋病防治项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第二批中央补助资金28.57万元
(一)2021年以奖代补工作经费20万元。为进一步推进各县(市、区)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自治区根据2 (略) 各县(市、区)完成国家艾滋病综合防治措施质量落实考核指标的情况,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度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考核评估方案》的要求,按照“突出重点,注重成效,择优分配,鼓励先进”的原则,实行以奖代补的方式,评选出防治工作比较突出的县(市、区)进行奖励。隆林获得二等奖,奖励20万元。
(二)县(市、区)上划返还资金8.57万元。主要依据县(市、区)上划资金数返还,我县返还资金为8.57万元。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统筹安排将我局分配的资金用于艾滋病宣传、干预、检测和治疗等艾滋病防治相关工作。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卫生健康转移支付的通知》(桂财社〔2022〕174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单位根据绩效目标管理职责,做好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跟踪监控、绩效自评和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确保年度目标如期实现。
(三)我局将对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执行进度、完成质量等情况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加强各项目实施单位的经费使用监管和绩效评估,并将工作完成情 (略) 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四)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卫规〔2018〕1号)要求,结合国家、 (略) 级提出的新的工作任务目标,完善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注重在推动国家防控“三个90%”工作指标过程中建立完善相应的激励机制,统筹安排资金使用,并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加快资金执行进度,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防治艾滋病工作任务。
附件:1.2022年中央补助广西重大传染病专项艾滋病防治项目第二批资金分配表
2.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表
隆林各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2月3日
附件1
2022年中央补助广西重大传染病专项艾滋病防治项目第二批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 |||
单 位 | 中央下达2021年以奖代补 | 市县上划返回部分 | 合计 |
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5 | 5 | |
自 (略) | 5 | 5 | |
自治 (略) | 5 | 5 | |
自治县防治艾滋病工作中心 | 5 | 8.57 | 13.57 |
总 计 | 20 | 8.57 | 28.57 |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