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购买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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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购买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购买服务项目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略) 招投标规范和庐江县财政局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细则相关文件精神,由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行组织实施采购,确定中标单位。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现通过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庐江县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调整项目;

2.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

3.项目资金来源及预算:财政资金,预算总额为25万元。

4.项目类别:政府购买服务;

5.服务内容:根据《 (略) 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方案编制和实施指南(试行)》文件规定:每年可对总体方案进行一次调整和重新复核备案。因近期增加若干项目,需对原编制方案进行调整,上报备案;对所有转进转出地块进行现场核实,并在国土调查云中进行核实举证,按照一斑一册汇总;对转进地块现场没有整改到位的位置进行现场核实,报告县局,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督促整改,确保庐江县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初步地块数约500个,具体地块以属地上报为准。项目 (略) 级核查验收, (略) 厅、市局关于此项工作的其他要求。

6.项目单位: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级及以上资质(专业类别需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3.投标人具有编制耕地“进出平衡”方案业绩;

4.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在庐江驻点办公,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求开展工作,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熟悉庐江县基本情况;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事项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29日下午3:00;

开标时间:2023年6月29日下午3: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庐江县庐城镇黄山路与迎松路交口西北角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

4.开标地点: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会议室。

四、参与投标单位

1.符合条件的各投标单位,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供对该项目的服务工期和服务质量的承诺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及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投标报价函、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社保(养老保险)参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法人代表委托他人投标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无有效证件的不得参与投标。(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单位请于开标前30分钟将相关投标资料1份胶装成册和投标文件扫描后拷贝至U盘密封提交;纸质文件及U盘提交后,不予返还,逾期不予受理。

五、中标通知书发放

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六、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格式自行提供。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接受处罚。

七、付款事项

按照合同约定。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地 址:庐江县庐城镇黄山路与迎松路交口西北角;

联系人:鲍主任 0551-*

九、注意事项

1.项目服务单位提供的服务报价属一次性报价,不得进行二次调整;如最低报价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2.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的约定时间内完成工作内容;

3.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投标风险;

4.投标人需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地点驻点,如不服从,可以取消中标单位资格。

本项目以公告形式在庐江县政府网站发布。


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购买服务项目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略) 招投标规范和庐江县财政局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细则相关文件精神,由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行组织实施采购,确定中标单位。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现通过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庐江县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调整项目;

2.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

3.项目资金来源及预算:财政资金,预算总额为25万元。

4.项目类别:政府购买服务;

5.服务内容:根据《 (略) 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方案编制和实施指南(试行)》文件规定:每年可对总体方案进行一次调整和重新复核备案。因近期增加若干项目,需对原编制方案进行调整,上报备案;对所有转进转出地块进行现场核实,并在国土调查云中进行核实举证,按照一斑一册汇总;对转进地块现场没有整改到位的位置进行现场核实,报告县局,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督促整改,确保庐江县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初步地块数约500个,具体地块以属地上报为准。项目 (略) 级核查验收, (略) 厅、市局关于此项工作的其他要求。

6.项目单位: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级及以上资质(专业类别需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3.投标人具有编制耕地“进出平衡”方案业绩;

4.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在庐江驻点办公,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求开展工作,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熟悉庐江县基本情况;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事项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29日下午3:00;

开标时间:2023年6月29日下午3: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庐江县庐城镇黄山路与迎松路交口西北角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

4.开标地点: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会议室。

四、参与投标单位

1.符合条件的各投标单位,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供对该项目的服务工期和服务质量的承诺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及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投标报价函、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社保(养老保险)参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法人代表委托他人投标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无有效证件的不得参与投标。(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单位请于开标前30分钟将相关投标资料1份胶装成册和投标文件扫描后拷贝至U盘密封提交;纸质文件及U盘提交后,不予返还,逾期不予受理。

五、中标通知书发放

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六、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格式自行提供。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接受处罚。

七、付款事项

按照合同约定。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地 址:庐江县庐城镇黄山路与迎松路交口西北角;

联系人:鲍主任 0551-*

九、注意事项

1.项目服务单位提供的服务报价属一次性报价,不得进行二次调整;如最低报价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2.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的约定时间内完成工作内容;

3.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投标风险;

4.投标人需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地点驻点,如不服从,可以取消中标单位资格。

本项目以公告形式在庐江县政府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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