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06月05日-06月09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公告镇远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暨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建设项目青溪镇溪口桥建设工程等6个项目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06月05日-06月09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公告镇远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暨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建设项目青溪镇溪口桥建设工程等6个项目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6月5日-6月9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公告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5日-2023年6月9日我局对镇远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暨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建设项目青溪镇溪口桥建设工程等6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2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55-* 传 真:0855-* 通讯地址: (略) 凯开大道北侧畅达国际广场“市民之家”三楼 邮 编:* | |||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审批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镇远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暨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建设项目青溪镇溪口桥建设工程“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黔东南环表〔2023〕67号 | 2023.06.05 |
2 |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锦屏县特色青石精深加工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黔东南环表〔2023〕68号 | 2023.06.07 |
3 |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贵州适时木材智能制造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黔东南环表〔2023〕69号 | 2023.06.09 |
4 |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锦 (略) 尾料综合利用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黔东南环表〔2023〕70号 | 2023.06.09 |
5 |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黄平县年粗加工破碎2万吨重晶石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黔东南环表〔2023〕71号 | 2023.06.09 |
6 |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不予批准 (略) 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通知 | 黔东南环评函〔2023〕33号 | 2023.06.07 |
黔东南环表〔2023〕68号: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锦屏县特色青石精深加工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黔东南环表〔2023〕67号: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镇远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暨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建设项目青溪镇溪口桥建设工程“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黔东南环表〔2023〕69号: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贵州适时木材智能制造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黔东南环表〔2023〕70号: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锦 (略) 尾料综合利用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黔东南环表〔2023〕71号: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黄平县年粗加工破碎2万吨重晶石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黔东南环评函〔2023〕33号: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不予批准 (略) 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通知.doc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6月5日-6月9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公告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5日-2023年6月9日我局对镇远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暨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建设项目青溪镇溪口桥建设工程等6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2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55-* 传 真:0855-* 通讯地址: (略) 凯开大道北侧畅达国际广场“市民之家”三楼 邮 编:* | |||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审批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镇远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暨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建设项目青溪镇溪口桥建设工程“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黔东南环表〔2023〕67号 | 2023.06.05 |
2 |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锦屏县特色青石精深加工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黔东南环表〔2023〕68号 | 2023.06.07 |
3 |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贵州适时木材智能制造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黔东南环表〔2023〕69号 | 2023.06.09 |
4 |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锦 (略) 尾料综合利用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黔东南环表〔2023〕70号 | 2023.06.09 |
5 |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黄平县年粗加工破碎2万吨重晶石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黔东南环表〔2023〕71号 | 2023.06.09 |
6 |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不予批准 (略) 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通知 | 黔东南环评函〔2023〕33号 | 2023.06.07 |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6月5日-6月9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公告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5日-2023年6月9日我局对镇远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暨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建设项目青溪镇溪口桥建设工程等6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2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55-* 传 真:0855-* 通讯地址: (略) 凯开大道北侧畅达国际广场“市民之家”三楼 邮 编:* | |||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审批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镇远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暨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建设项目青溪镇溪口桥建设工程“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黔东南环表〔2023〕67号 | 2023.06.05 |
2 |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锦屏县特色青石精深加工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黔东南环表〔2023〕68号 | 2023.06.07 |
3 |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贵州适时木材智能制造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黔东南环表〔2023〕69号 | 2023.06.09 |
4 |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锦 (略) 尾料综合利用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黔东南环表〔2023〕70号 | 2023.06.09 |
5 |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黄平县年粗加工破碎2万吨重晶石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黔东南环表〔2023〕71号 | 2023.06.09 |
6 |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不予批准 (略) 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通知 | 黔东南环评函〔2023〕33号 | 2023.06.07 |
黔东南环表〔2023〕68号: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锦屏县特色青石精深加工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黔东南环表〔2023〕67号: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镇远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暨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建设项目青溪镇溪口桥建设工程“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黔东南环表〔2023〕69号: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贵州适时木材智能制造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黔东南环表〔2023〕70号: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锦 (略) 尾料综合利用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黔东南环表〔2023〕71号: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黄平县年粗加工破碎2万吨重晶石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黔东南环评函〔2023〕33号: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不予批准 (略) 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通知.doc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6月5日-6月9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公告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5日-2023年6月9日我局对镇远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暨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建设项目青溪镇溪口桥建设工程等6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2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55-* 传 真:0855-* 通讯地址: (略) 凯开大道北侧畅达国际广场“市民之家”三楼 邮 编:* | |||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审批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镇远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暨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建设项目青溪镇溪口桥建设工程“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黔东南环表〔2023〕67号 | 2023.06.05 |
2 |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锦屏县特色青石精深加工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黔东南环表〔2023〕68号 | 2023.06.07 |
3 |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贵州适时木材智能制造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黔东南环表〔2023〕69号 | 2023.06.09 |
4 |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锦 (略) 尾料综合利用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黔东南环表〔2023〕70号 | 2023.06.09 |
5 |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黄平县年粗加工破碎2万吨重晶石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黔东南环表〔2023〕71号 | 2023.06.09 |
6 |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不予批准 (略) 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通知 | 黔东南环评函〔2023〕33号 | 2023.0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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