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叶尔羌河桑皮勒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叶尔羌河桑皮勒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6月19日,受新疆华电 (略) 委托,南京 (略) 承担了“新疆叶尔羌河桑皮勒水电站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新疆叶尔羌河桑皮勒水电站
建设单位:新疆华电 (略)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境内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桑皮勒水电站的开发任务是水力发电,为二等大(2)型工程。坝址以上流域面积24465km2,考虑同上游米斯克尼联合调度,多年平均年径流量45.91亿m3,多年平均流量145m3/s。水库正常蓄水位2635.0m,校核洪水位2639.0m,总库容3.90亿m3,电站总装机容量960MW,总的多年平均发电量31.38亿kW·h,总的装机年利用小时数3269h。其中主厂房装机容量930MW,保证出力167.0MW,多年平均发电量29.45亿kW·h,装机年利用小时数3167h;生态机组厂房装机容量30MW,多年平均发电量1.93亿kW·h。
工程采用混合式开发,坝址位于河道“Ω”型大拐弯始端,艾勒米希沟下游600m处,坝址和厂址区间河段长约50km。工程由混凝土面板堆石坝、表孔溢洪洞、中孔泄洪洞、深孔泄洪放空洞、发电引水系统、主厂房、生态引水洞、生态机组厂房等建筑物组成,大坝最大坝高120m。左岸建筑物洞轴线与坝轴线平行,自上游至下游依次为:深孔泄洪放空洞、中孔泄洪洞、表孔溢洪洞;右岸布置发电引水系统;生态引水洞自深孔泄洪放空洞分岔取水,至泄水建筑物出口上游侧生态机组厂房,厂内安装2台15MW的水轮发电机组;发电引水系统主要由进口闸井、上平洞、调压井、压力管道等组成,总长10.3km,至河道“Ω”型大拐弯末端的岸边式地面主厂房,厂内安装3台310MW的水轮发电机组。
工程施工总工期66个月(5年6个月),总投资94.45亿元,静态投资81.75亿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华电 (略)
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 (略) 世纪大道11号
联系人:周节亮
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级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南京 (略)
地址: (略) 玄武区花园路11号2号楼233
联系人:梁工
电话:025-*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填写建设单位发放的公众参与意见表(具体详见附件链接)
2.通过打电话、发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现为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敬请关心该项目建设的各方人士来电询问,公示期限为从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新疆华电 (略)
2023年6月20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6月19日,受新疆华电 (略) 委托,南京 (略) 承担了“新疆叶尔羌河桑皮勒水电站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新疆叶尔羌河桑皮勒水电站
建设单位:新疆华电 (略)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境内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桑皮勒水电站的开发任务是水力发电,为二等大(2)型工程。坝址以上流域面积24465km2,考虑同上游米斯克尼联合调度,多年平均年径流量45.91亿m3,多年平均流量145m3/s。水库正常蓄水位2635.0m,校核洪水位2639.0m,总库容3.90亿m3,电站总装机容量960MW,总的多年平均发电量31.38亿kW·h,总的装机年利用小时数3269h。其中主厂房装机容量930MW,保证出力167.0MW,多年平均发电量29.45亿kW·h,装机年利用小时数3167h;生态机组厂房装机容量30MW,多年平均发电量1.93亿kW·h。
工程采用混合式开发,坝址位于河道“Ω”型大拐弯始端,艾勒米希沟下游600m处,坝址和厂址区间河段长约50km。工程由混凝土面板堆石坝、表孔溢洪洞、中孔泄洪洞、深孔泄洪放空洞、发电引水系统、主厂房、生态引水洞、生态机组厂房等建筑物组成,大坝最大坝高120m。左岸建筑物洞轴线与坝轴线平行,自上游至下游依次为:深孔泄洪放空洞、中孔泄洪洞、表孔溢洪洞;右岸布置发电引水系统;生态引水洞自深孔泄洪放空洞分岔取水,至泄水建筑物出口上游侧生态机组厂房,厂内安装2台15MW的水轮发电机组;发电引水系统主要由进口闸井、上平洞、调压井、压力管道等组成,总长10.3km,至河道“Ω”型大拐弯末端的岸边式地面主厂房,厂内安装3台310MW的水轮发电机组。
工程施工总工期66个月(5年6个月),总投资94.45亿元,静态投资81.75亿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华电 (略)
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 (略) 世纪大道11号
联系人:周节亮
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级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南京 (略)
地址: (略) 玄武区花园路11号2号楼233
联系人:梁工
电话:025-*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填写建设单位发放的公众参与意见表(具体详见附件链接)
2.通过打电话、发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现为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敬请关心该项目建设的各方人士来电询问,公示期限为从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新疆华电 (略)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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