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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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对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6-20 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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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0日-2023年6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传   真:0833-*

地 址: (略) 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1816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乐高东路366 号,中心坐标:(东经103°43′39.09″,北纬29°32′44.71″)

(三)建设单位:四川 (略)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四川中洲永信 (略)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属于一期工程, (略) 的标准厂房,购置安装智能拉丝生产线、绞制生产线、交联生产线、成缆生产线、挤塑生产线等智能设备,拟建设2条中压交联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交联聚*烯绝缘中压电力电缆4980km。新增2套“碱液喷淋塔+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配套1套RCO催化燃烧装置;新建1座固废暂存间、1座危废暂存间和1个拉丝液暂存池等环保工程。办公、仓库 (略) ,供水、供电由园区提供。项目总投资为15281万元,环保投资为340万元,占总投资2.22%。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治理措施:三层共挤工序产生的废气(VOCs)经集气罩集中收集后通过一根主管道引至“碱液喷淋塔+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2m的排气筒排放;电缆生产车间的挤塑工序产生的废气(VOCs和HCl)经集气罩集中收集后“碱液喷淋塔+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的排气筒排放。挥发性有机废气达《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相关标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氯化氢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要求废气捕集率不低于90%,吸附效率不低于90%。

吸附饱和后的活性炭定期送RCO催化燃烧炉处理,全厂共设置RCO催化燃烧炉1套,位于交联楼西侧。催化燃烧炉分解后的废气执行《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相关标准,催化燃烧效率不低于90%,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2.水污染治理措施:项目厂区内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乐山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岷江。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和拉丝液暂存池为重点防渗区,要求等效黏土层防渗层Mb≥6.0m,K≤1×10-7cm/s。生产车间、预处理池、循环水池、固废暂存间为一般防渗区,要求等效黏土层防渗层Mb≥1.5m,K≤1×10-7cm/s。其余为简单防渗,要求一般地面硬化。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空压机等高噪声源进行隔声减震处理;厂房外设置绿化带,种植吸声植物。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和4a类标准限值。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废包装袋、废边角料、不合格电缆为一般工业固废,收集暂存后定期外送综合利用。废拉丝液(HW09)暂存于废拉丝液池,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碱液及包装桶(HW35)、废机油及含油棉纱手套(HW08)、废过滤棉(HW49)、废活性炭(HW49)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严格按“三防”要求开展危险废物暂存间规范化建设,落实危险废物电子联单和申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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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6-20 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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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0日-2023年6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传   真:0833-*

地 址: (略) 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1816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乐高东路366 号,中心坐标:(东经103°43′39.09″,北纬29°32′44.71″)

(三)建设单位:四川 (略)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四川中洲永信 (略)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属于一期工程, (略) 的标准厂房,购置安装智能拉丝生产线、绞制生产线、交联生产线、成缆生产线、挤塑生产线等智能设备,拟建设2条中压交联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交联聚*烯绝缘中压电力电缆4980km。新增2套“碱液喷淋塔+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配套1套RCO催化燃烧装置;新建1座固废暂存间、1座危废暂存间和1个拉丝液暂存池等环保工程。办公、仓库 (略) ,供水、供电由园区提供。项目总投资为15281万元,环保投资为340万元,占总投资2.22%。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治理措施:三层共挤工序产生的废气(VOCs)经集气罩集中收集后通过一根主管道引至“碱液喷淋塔+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2m的排气筒排放;电缆生产车间的挤塑工序产生的废气(VOCs和HCl)经集气罩集中收集后“碱液喷淋塔+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的排气筒排放。挥发性有机废气达《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相关标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氯化氢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要求废气捕集率不低于90%,吸附效率不低于90%。

吸附饱和后的活性炭定期送RCO催化燃烧炉处理,全厂共设置RCO催化燃烧炉1套,位于交联楼西侧。催化燃烧炉分解后的废气执行《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相关标准,催化燃烧效率不低于90%,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2.水污染治理措施:项目厂区内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乐山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岷江。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和拉丝液暂存池为重点防渗区,要求等效黏土层防渗层Mb≥6.0m,K≤1×10-7cm/s。生产车间、预处理池、循环水池、固废暂存间为一般防渗区,要求等效黏土层防渗层Mb≥1.5m,K≤1×10-7cm/s。其余为简单防渗,要求一般地面硬化。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空压机等高噪声源进行隔声减震处理;厂房外设置绿化带,种植吸声植物。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和4a类标准限值。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废包装袋、废边角料、不合格电缆为一般工业固废,收集暂存后定期外送综合利用。废拉丝液(HW09)暂存于废拉丝液池,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碱液及包装桶(HW35)、废机油及含油棉纱手套(HW08)、废过滤棉(HW49)、废活性炭(HW49)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严格按“三防”要求开展危险废物暂存间规范化建设,落实危险废物电子联单和申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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