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众诚电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荔湾分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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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众诚电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荔湾分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验收公示

广州众诚 (略) 荔湾分公司建设项目验收报告表公示稿.pdf

广州众诚 (略) 荔湾分公司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其批复意见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规定,现将项目情况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广州众诚 (略) 荔湾分公司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广州众诚 (略) 荔湾分公司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荔湾区鹤洞路南枝围16号首层133房

3、建设单位:广州众诚 (略) 荔湾分公司

4、验收监测单位: (略)

5、项目概况: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占地面积400㎡,建筑面积400㎡,主要使用外购的原料(标准砂、煤油、无水*醇、变色硅胶、氯化钠、鞣酸等)对混凝土试块、散装水泥、砂、石、钢筋等建筑材料进行理化性质检测,主要检测项目有抗压抗折程度、含水率、压碎值、颗粒级配、氯离子含量测定、密度等。项目实际总投资为102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投资比例为1.5%。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本项目化学实验清洗废水暂存于废水桶中,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物理实验废水(包括搅拌机清洗废水、砂石冲洗废水、混凝土试块养护废水、水泥养护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四级沉淀池) (略) 政管网,纳入西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西朗污水处理厂。

2、本项目在实验过程中进行试剂配制和模具擦拭等过程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有机废气排放量较小,因此不作收集处理,项目有机废气经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水泥搅拌检测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主要以颗粒物表征,粉尘量很小,经加强车间通排风后,无组织排放。

3、项目选用了低噪声设备;生产车间进行了合理布局;并对高噪声设备做好了减振、消声、隔声处理。

4、实验室废液、化学实验清洗废水、沾染试剂的废样品、废试剂瓶、废煤油、废液压油、废液压油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等危险废物须暂存于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的专用贮存场所,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物理实验产生的废样品委托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根据监测结果,经无组织散逸的厂界外颗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非*烷总烃符合《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 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

根据监测结果,经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pH值的排放浓度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

3、噪声

根据监测结果,企业厂界南、北面所测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东侧广州滨江上都处所测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区域标准限值要求。

四、公示要求

本项目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司反映意见。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我司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五、联系方式

公示单位:广州众诚 (略) 荔湾分公司

联系地址: (略) 荔湾区鹤洞路南枝围16号首层133房

联系电话:*


广州众诚 (略) 荔湾分公司建设项目验收报告表公示稿.pdf

广州众诚 (略) 荔湾分公司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其批复意见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规定,现将项目情况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广州众诚 (略) 荔湾分公司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广州众诚 (略) 荔湾分公司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荔湾区鹤洞路南枝围16号首层133房

3、建设单位:广州众诚 (略) 荔湾分公司

4、验收监测单位: (略)

5、项目概况: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占地面积400㎡,建筑面积400㎡,主要使用外购的原料(标准砂、煤油、无水*醇、变色硅胶、氯化钠、鞣酸等)对混凝土试块、散装水泥、砂、石、钢筋等建筑材料进行理化性质检测,主要检测项目有抗压抗折程度、含水率、压碎值、颗粒级配、氯离子含量测定、密度等。项目实际总投资为102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投资比例为1.5%。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本项目化学实验清洗废水暂存于废水桶中,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物理实验废水(包括搅拌机清洗废水、砂石冲洗废水、混凝土试块养护废水、水泥养护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四级沉淀池) (略) 政管网,纳入西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西朗污水处理厂。

2、本项目在实验过程中进行试剂配制和模具擦拭等过程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有机废气排放量较小,因此不作收集处理,项目有机废气经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水泥搅拌检测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主要以颗粒物表征,粉尘量很小,经加强车间通排风后,无组织排放。

3、项目选用了低噪声设备;生产车间进行了合理布局;并对高噪声设备做好了减振、消声、隔声处理。

4、实验室废液、化学实验清洗废水、沾染试剂的废样品、废试剂瓶、废煤油、废液压油、废液压油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等危险废物须暂存于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的专用贮存场所,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物理实验产生的废样品委托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根据监测结果,经无组织散逸的厂界外颗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非*烷总烃符合《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 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

根据监测结果,经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pH值的排放浓度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

3、噪声

根据监测结果,企业厂界南、北面所测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东侧广州滨江上都处所测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区域标准限值要求。

四、公示要求

本项目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司反映意见。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我司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五、联系方式

公示单位:广州众诚 (略) 荔湾分公司

联系地址: (略) 荔湾区鹤洞路南枝围16号首层133房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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