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污染地块土壤治理修复工程效果评估
重庆市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污染地块土壤治理修复工程效果评估
(略) (略) 原址地块土壤污染修复工程项 (略) 永川区双石镇大涧村,占地面积16996m2(约25.5亩)。修复地块内历史上曾经开展过防水油膏生产、废矿物油和医疗废物的收集和处置等生产活动,2015年11月~2017年4月,完成了生产设施设备的拆除搬迁,原使用 (略) (略) ,该地块位于永川区控规外,无明确规划方向,根据土地使用权人出具的用地情况说明,本地块未来的规划暂不包含住宅、学校、医院用途,并要求按照GB36600-2108第一类用地标准进行修复。
2021年5月, (略) (略) 委托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略) 原址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 (略) 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在2021年5月28日审查通过,结论为:地块土壤受到铅、镍、二苯并[a,h]蒽、苯并[a]蒽、苯并[a]芘、萘、*苯、间-二*苯+对-二*苯、邻-二*苯、石油烃(C10-C40)的污染,总污染土壤方量1964.7m3(其中重金属污染土壤63m3,有机物污染土壤901.8m3,复合污染土壤999.9m3)。场地油罐区和再生车间阀门井内约0.1m3的油泥混合物。
2022年5月, (略) (略) (略) 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205地质队(以下简称“修复单位”) (略) (略) 原址地块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工程项目(以下简称“修复项目”)。
2022年2月25日,修复项目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 (略) 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组织的专家审查。修复治理技术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将污染土壤清挖、筛分后,外运至冀东水泥 (略) (略) (略) 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置;筛分出的大粒径石块清洗达标后回填至及基坑,施工废水和残留的油泥混合物交由重庆中明 (略) 进行处理处置。
2022年8月,因原意向接收施工废水处置终端重庆中明 (略) 不能履行约定,修复单位申请将处置终端 (略) 永川区凤凰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2022年8月16 (略) 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函复同意(永环发〔2022〕107号)。
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11月9日,修复单位( (略) 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205地质队)完成了全部污染土壤的清挖、筛分、内外转运工作,修复单位于2022年5月20日开始进行危险废物和施工废水收集暂存,于7月30日完成全部危险废物处理,11月14日完成全部施工废水和场地遗留积水的外运处置。
具体施工内容包括:
(1)项目合计开挖土壤方量约2693m3,其中包括污染土方量约2003m3(其中重金属污染土壤约67m3、有机物污染土壤约903m3、复合污染土壤约1033m3)、清洁土方量690m3,形成了5个基坑,未回填;
(2)处置后外运污染土方量2693m3,共145车次、4742.88t,外运残留废水和施工污水9车次、约270m3;
(3)污染土壤筛分出来的大粒径和地表硬化破碎产生的大粒径共计为185m3(虚方246m3),存放在大粒径石块暂存区;
(4)收集、转运危险废物0.06t,其中包括油罐区和再生车间阀门井内残留的油泥混合物(HW08废矿物油危险废物)及密闭大棚产生的废活性炭;
(5)转运废水270m3 (略) 永川区凤凰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包括大粒径冲洗废水、洗车池废水、基坑废水、原地块残留积水。所有废水经采样监测满足符合污水处理厂入厂标准。
(6)2023年3月-5月,修复单位( (略) (略) )委托我司( (略) 二 (略) )期间开展效果评估采样工作,先后对外运清挖后的基坑土壤、二次影响区土壤、冲洗后的大粒径石块、危废清挖界面等进行了采样。共采集样品102个(另有平行样19个),包括清挖后的基坑土壤采集样品72个(另有平行样14个)、二次污染影响区采集样品11个(另有平行样品2个)、冲洗后的大粒径采集样品3个(另有平行样品1个)、危废清挖界面采集样品16个(另有平行样品2个)。检测结果显示各土壤样品均满足修复目标。
(略) (略) 原址地块土壤污染修复工程项 (略) 永川区双石镇大涧村,占地面积16996m2(约25.5亩)。修复地块内历史上曾经开展过防水油膏生产、废矿物油和医疗废物的收集和处置等生产活动,2015年11月~2017年4月,完成了生产设施设备的拆除搬迁,原使用 (略) (略) ,该地块位于永川区控规外,无明确规划方向,根据土地使用权人出具的用地情况说明,本地块未来的规划暂不包含住宅、学校、医院用途,并要求按照GB36600-2108第一类用地标准进行修复。
2021年5月, (略) (略) 委托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略) 原址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 (略) 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在2021年5月28日审查通过,结论为:地块土壤受到铅、镍、二苯并[a,h]蒽、苯并[a]蒽、苯并[a]芘、萘、*苯、间-二*苯+对-二*苯、邻-二*苯、石油烃(C10-C40)的污染,总污染土壤方量1964.7m3(其中重金属污染土壤63m3,有机物污染土壤901.8m3,复合污染土壤999.9m3)。场地油罐区和再生车间阀门井内约0.1m3的油泥混合物。
2022年5月, (略) (略) (略) 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205地质队(以下简称“修复单位”) (略) (略) 原址地块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工程项目(以下简称“修复项目”)。
2022年2月25日,修复项目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 (略) 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组织的专家审查。修复治理技术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将污染土壤清挖、筛分后,外运至冀东水泥 (略) (略) (略) 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置;筛分出的大粒径石块清洗达标后回填至及基坑,施工废水和残留的油泥混合物交由重庆中明 (略) 进行处理处置。
2022年8月,因原意向接收施工废水处置终端重庆中明 (略) 不能履行约定,修复单位申请将处置终端 (略) 永川区凤凰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2022年8月16 (略) 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函复同意(永环发〔2022〕107号)。
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11月9日,修复单位( (略) 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205地质队)完成了全部污染土壤的清挖、筛分、内外转运工作,修复单位于2022年5月20日开始进行危险废物和施工废水收集暂存,于7月30日完成全部危险废物处理,11月14日完成全部施工废水和场地遗留积水的外运处置。
具体施工内容包括:
(1)项目合计开挖土壤方量约2693m3,其中包括污染土方量约2003m3(其中重金属污染土壤约67m3、有机物污染土壤约903m3、复合污染土壤约1033m3)、清洁土方量690m3,形成了5个基坑,未回填;
(2)处置后外运污染土方量2693m3,共145车次、4742.88t,外运残留废水和施工污水9车次、约270m3;
(3)污染土壤筛分出来的大粒径和地表硬化破碎产生的大粒径共计为185m3(虚方246m3),存放在大粒径石块暂存区;
(4)收集、转运危险废物0.06t,其中包括油罐区和再生车间阀门井内残留的油泥混合物(HW08废矿物油危险废物)及密闭大棚产生的废活性炭;
(5)转运废水270m3 (略) 永川区凤凰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包括大粒径冲洗废水、洗车池废水、基坑废水、原地块残留积水。所有废水经采样监测满足符合污水处理厂入厂标准。
(6)2023年3月-5月,修复单位( (略) (略) )委托我司( (略) 二 (略) )期间开展效果评估采样工作,先后对外运清挖后的基坑土壤、二次影响区土壤、冲洗后的大粒径石块、危废清挖界面等进行了采样。共采集样品102个(另有平行样19个),包括清挖后的基坑土壤采集样品72个(另有平行样14个)、二次污染影响区采集样品11个(另有平行样品2个)、冲洗后的大粒径采集样品3个(另有平行样品1个)、危废清挖界面采集样品16个(另有平行样品2个)。检测结果显示各土壤样品均满足修复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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