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科技协作产业专项扶持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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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科技协作产业专项扶持项目的公告

各企事业单位:

《科技协作产业专项扶持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关于申报科技协作产业专项扶持项目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发挥东西部协作为切入点,以科技创新助力乡村振兴为落脚点,紧紧围绕龙头企业培育、产业扶持、人才交流、院地合作的主导方向,充分发挥东西部科技协作财政援助资金的撬动作用,为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项目资金来源及内容

科技协作产业专项扶持项目资金来源于2023年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安排资金100万元,拟在国家级、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庄浪)内,以具有高新技术、科技创新型企业或科技型中小型等创新主体为平台 (略) 所,实施苹果、马铃薯、红牛、中药材等重点产业繁育、种植、养殖、技术引进及其他深加工技术提升改造项目经第三方对项目建设、投入、科技创新、科技带动等情况评审后予以扶持。全面推进科技发展与自主创新,实现科技助推农业产业增效、低收入群众增收的目标。

三、项目申报条件及扶持重点方向

(一)项目申报条件

1.庄浪县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或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填报研发统计报表的非法人组织;

2.企业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3.具有完备科研项目管理制度、研发投入和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奖励制度,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较高;具有明确的创新发展规划的项目申报单位优先予以支持。

4.在同等分值下,对已申报的具有科技创新平台的企业或主体,包括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众创空间、市级科技创新型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予以优先扶持。

(二)扶持重点方向

1.种植养殖新技术研发与应用、农业物联网技术及智能农机装备的研发与应用、农产品加工和保鲜储运技术及装备的研发与应用、致病微生物和农兽药残留及其他外源污染物等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和食品安全生产过程控制技术研发与应用等;

2.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其他领域的技术创新项目。

四、审核认定程序

(一)扶持资金的申请、认定与发放

采取“先创新后扶持”的办法实施:

(1)由符合条件、有资质、有项目进展的企业向县科技局书面提出资金扶持申请;

(2)由申报企业向县科技局提供相关资质证件备案登记、科技创新、研发投入、联农带农益农机制等佐证资料;

(3)由县科技局对相关佐证材料逐一审核认定;

(4)由县科技局聘请第三方机构评估后认定扶持金额;

(5)由县科 (略) 河西区科技局征求意见;

(6)向社会公示;

(7)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县财政局向符合条件、经审核认定公示的企业兑现扶持资金。

(二)资金的分配方法与检查监督

结合第三方评估机构的科技协作产业专项扶持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及企业申报条件综合得分,充分发挥东西部科技协作资金作用,根据科技协作产业专项扶持项目资金分配方法,结合各项目的综合得分、第三方的评估结果及现场实地考察,按照企业申报条件综合得分和第三方评估得分各占50%的比例确定扶持金额。

项目实施后,县审计局、财政局负责对资金的使用进行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县科技局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监管。

五、项目要求

1.各申报单位对数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并承担相应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虚报数据、涉嫌骗取补助资金的,一经查实,取消补助资格,全额追回已发放补助资金,并按 (略) 相关规定纳入失信行为记录,采取相应限制措施。

2.请申报科技协作产业专项扶持项目的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技局审定,逾期将不予办理。

六、联系方式

请申报科技协作产业专项扶持项目的单位,将申报材料于2023年7月1日之前报送至科技局712室,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人:唐创云

联系电话:0933-*

附件:科技协作产业专项扶持项目申请表.doc

庄浪县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21日


各企事业单位:

《科技协作产业专项扶持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关于申报科技协作产业专项扶持项目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发挥东西部协作为切入点,以科技创新助力乡村振兴为落脚点,紧紧围绕龙头企业培育、产业扶持、人才交流、院地合作的主导方向,充分发挥东西部科技协作财政援助资金的撬动作用,为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项目资金来源及内容

科技协作产业专项扶持项目资金来源于2023年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安排资金100万元,拟在国家级、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庄浪)内,以具有高新技术、科技创新型企业或科技型中小型等创新主体为平台 (略) 所,实施苹果、马铃薯、红牛、中药材等重点产业繁育、种植、养殖、技术引进及其他深加工技术提升改造项目经第三方对项目建设、投入、科技创新、科技带动等情况评审后予以扶持。全面推进科技发展与自主创新,实现科技助推农业产业增效、低收入群众增收的目标。

三、项目申报条件及扶持重点方向

(一)项目申报条件

1.庄浪县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或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填报研发统计报表的非法人组织;

2.企业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3.具有完备科研项目管理制度、研发投入和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奖励制度,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较高;具有明确的创新发展规划的项目申报单位优先予以支持。

4.在同等分值下,对已申报的具有科技创新平台的企业或主体,包括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众创空间、市级科技创新型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予以优先扶持。

(二)扶持重点方向

1.种植养殖新技术研发与应用、农业物联网技术及智能农机装备的研发与应用、农产品加工和保鲜储运技术及装备的研发与应用、致病微生物和农兽药残留及其他外源污染物等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和食品安全生产过程控制技术研发与应用等;

2.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其他领域的技术创新项目。

四、审核认定程序

(一)扶持资金的申请、认定与发放

采取“先创新后扶持”的办法实施:

(1)由符合条件、有资质、有项目进展的企业向县科技局书面提出资金扶持申请;

(2)由申报企业向县科技局提供相关资质证件备案登记、科技创新、研发投入、联农带农益农机制等佐证资料;

(3)由县科技局对相关佐证材料逐一审核认定;

(4)由县科技局聘请第三方机构评估后认定扶持金额;

(5)由县科 (略) 河西区科技局征求意见;

(6)向社会公示;

(7)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县财政局向符合条件、经审核认定公示的企业兑现扶持资金。

(二)资金的分配方法与检查监督

结合第三方评估机构的科技协作产业专项扶持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及企业申报条件综合得分,充分发挥东西部科技协作资金作用,根据科技协作产业专项扶持项目资金分配方法,结合各项目的综合得分、第三方的评估结果及现场实地考察,按照企业申报条件综合得分和第三方评估得分各占50%的比例确定扶持金额。

项目实施后,县审计局、财政局负责对资金的使用进行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县科技局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监管。

五、项目要求

1.各申报单位对数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并承担相应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虚报数据、涉嫌骗取补助资金的,一经查实,取消补助资格,全额追回已发放补助资金,并按 (略) 相关规定纳入失信行为记录,采取相应限制措施。

2.请申报科技协作产业专项扶持项目的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技局审定,逾期将不予办理。

六、联系方式

请申报科技协作产业专项扶持项目的单位,将申报材料于2023年7月1日之前报送至科技局712室,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人:唐创云

联系电话:0933-*

附件:科技协作产业专项扶持项目申请表.doc

庄浪县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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