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庄浪县2023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
关于庄浪县2023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
现将《庄浪县2023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向社会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和群众广泛监督。监督电话:0933-*。
(略) 财政厅等12部门联合印发的《 (略)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甘财扶贫〔2021〕3号) (略) 财政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甘财振兴〔2022〕8号)精神, (略) 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振兴〔2023〕13号)、《关于下达 (略) 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振兴〔2023〕14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突出实效改进乡村治理,充分发挥财政涉农资金的撬动作用,全面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渠道不变,应整尽整原则。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以产业振兴为重点,严格执行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政策,进一步加大资金整合力度,优化项目实施范围,切实发挥财政涉农资金的效益。
2.坚持有序调整,平稳过渡原则。过渡期内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下更大功夫、想更多办法、给予更多后续帮扶支持,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和时限,对脱贫村、脱贫人口扶上马送一程,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增强脱贫稳定性。
3.坚持因需而整,精准发力原则。充分发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积聚效应,对财政涉农资金进行合理匹配,集中投入,精准发力,全力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需求,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目标任务
围绕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紧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总体目标,结合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计划确定的任务清单,聚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巩固拓展“三保障”和安全饮水成果、乡村产业发展、就业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任务,科学谋划补短板、促发展项目,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统筹支持促进就业创业增收和必要的补短板基础设施,充分论证谋划现代产业园创建、产业集群打造、绿色标准化基地建设、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农产品加工储藏和基础设施建设等一批产业发展项目,进一步健全完善产业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确保用于产业发展的整合资金占比达到50%以上。通过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最大限度发挥财政涉农资金的整体效益,脱贫村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现代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乡村产业全链条进一步升级,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脱贫人口收入的增幅高于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脱贫地区农村居民人口收入 (略)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
三、资金来源
根据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范围,全县2023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3396.49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6467万元,省级资金1423.*万元,市级资金41万元,县级资金5465.*万元,具体如下:
1.2023年第二批中央衔接补助资金6652万元;
2.202 (略) 级衔接补助资金1089.*万元;
3. (略) 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249万元;
4. (略) 级水利发展资金85万元;
5.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991万元;
6.2023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中央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1038万元;
7.2023年粮油生产保障资金350万元;
8.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1680万元(其中高素质农民培育120万元、绿色种养循环农业1000万元、社会化服务560万元);
9.农业生产发展资金3746万元(其中马铃薯产业集群1200万元、苹果产业集群1350万元、粮改饲610万元、甘味平凉红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586万元);
10.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2010万元(地膜回收利用试点2010万元);
11. (略) 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16万元;
12. (略) 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第二批)25万元;
13.2023年县级衔接补助资金4892.76万元;
14.收回2021-2022年项目结余资金572.*万元。
四、整合资金投向
围绕巩固脱贫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优先保障巩固脱贫成果需求,解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面临的突出问题。着力推动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强化产业与包括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在内的农户联农带农富农机制。支持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生产设施配套、人居环境整治等乡村建设项目,统筹推进乡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项目具体安排如下(具体项目详情见附件):
(一)农村产业发展方面42个,安排整合资金14603.412万元。
(二)基础设施方面18个,安排整合资金5575.68万元。
(三)其他方面6个,安排整合资金3217.4万元。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项目主体责任。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涉农整合工作的统一领导。县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资金保障、工作指导和监管考核。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全面落实一把手的主体责任,积极协调资金和项目安排,全力以赴配合做好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各项工作,共同推进全县统筹整合工作。
(二)明确职责任务,规范资金资产管理。要充分发挥对行业资源、资金和政策准确把握的优势,超前谋划项目,加强项目论证,加大项目储备,根据轻重缓急确定重点项目和建设任务,加快项目建设实施进度,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进一步健全帮扶项目资产全程跟踪监测和风险预警工作机制,切实强化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监管。年度计划的建设任务在接到各级补助资金后一年内完成,不得出现资金滞留。县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调度,确保项目成熟一个,资金到位一个。县纪委、审计等行业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贪占挪用、违规使用整合资金等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三)紧盯政策要求,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各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把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作为加强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和促进农户增收的重要举措,紧密协调配合,专题安排部署,加强调度推进,多措并举推动联农带农机制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和措施落实。使用帮扶资金的经营性帮扶项目,要把联农带农作为扶持经营主体的前置和必要条件。未建立联农带农机制、未明确预期成效的经营性帮扶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且不得审批实施。探索总结更多行之有效的联农带农方式,持续提升联农带农效果。乡村振兴、农业农村、财政、自然资源、人社、商务、供销等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对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落实情况的监督,督促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建立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工作台账》,按季度汇总上报县乡村振兴局,同时收集整理会议记录、入股合同、租赁协议、分红凭证、用工花名册、银行流水等佐证资料。
(四)坚持上下联动,加强沟通协调工作。要认真履行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的主体责任,发挥好“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管控作用,涉农整合工作要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建立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取消限制资金整合使用的相关规定,做到财政涉农资金“应整尽整”,切实加强资金政策落实情况跟踪督促和调研,适时开展资金使用规范性核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推动不断改进工作,做到按规定使用资金,按计划建设项目,按设计组织实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确保涉农整合资金规范高效使用、项目效益得到充分发挥。
(五)加强考核评估,积极开展绩效评价。落实全面绩效管理要求,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使用资金、谁负责绩效”和“谁支出、谁填报、谁负责”的原则,承担项目绩效主体责任,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和项目绩效评价。要切实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绩效评价工作,并纳入县直和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一把手实绩考核,评价结果在全县范围内通报,作为下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部门和乡镇给予奖励和倾斜;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庄浪县2023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表.xlsx
庄浪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20日
现将《庄浪县2023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向社会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和群众广泛监督。监督电话:0933-*。
(略) 财政厅等12部门联合印发的《 (略)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甘财扶贫〔2021〕3号) (略) 财政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甘财振兴〔2022〕8号)精神, (略) 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振兴〔2023〕13号)、《关于下达 (略) 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振兴〔2023〕14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突出实效改进乡村治理,充分发挥财政涉农资金的撬动作用,全面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渠道不变,应整尽整原则。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以产业振兴为重点,严格执行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政策,进一步加大资金整合力度,优化项目实施范围,切实发挥财政涉农资金的效益。
2.坚持有序调整,平稳过渡原则。过渡期内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下更大功夫、想更多办法、给予更多后续帮扶支持,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和时限,对脱贫村、脱贫人口扶上马送一程,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增强脱贫稳定性。
3.坚持因需而整,精准发力原则。充分发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积聚效应,对财政涉农资金进行合理匹配,集中投入,精准发力,全力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需求,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目标任务
围绕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紧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总体目标,结合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计划确定的任务清单,聚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巩固拓展“三保障”和安全饮水成果、乡村产业发展、就业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任务,科学谋划补短板、促发展项目,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统筹支持促进就业创业增收和必要的补短板基础设施,充分论证谋划现代产业园创建、产业集群打造、绿色标准化基地建设、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农产品加工储藏和基础设施建设等一批产业发展项目,进一步健全完善产业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确保用于产业发展的整合资金占比达到50%以上。通过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最大限度发挥财政涉农资金的整体效益,脱贫村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现代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乡村产业全链条进一步升级,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脱贫人口收入的增幅高于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脱贫地区农村居民人口收入 (略)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
三、资金来源
根据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范围,全县2023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3396.49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6467万元,省级资金1423.*万元,市级资金41万元,县级资金5465.*万元,具体如下:
1.2023年第二批中央衔接补助资金6652万元;
2.202 (略) 级衔接补助资金1089.*万元;
3. (略) 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249万元;
4. (略) 级水利发展资金85万元;
5.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991万元;
6.2023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中央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1038万元;
7.2023年粮油生产保障资金350万元;
8.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1680万元(其中高素质农民培育120万元、绿色种养循环农业1000万元、社会化服务560万元);
9.农业生产发展资金3746万元(其中马铃薯产业集群1200万元、苹果产业集群1350万元、粮改饲610万元、甘味平凉红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586万元);
10.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2010万元(地膜回收利用试点2010万元);
11. (略) 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16万元;
12. (略) 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第二批)25万元;
13.2023年县级衔接补助资金4892.76万元;
14.收回2021-2022年项目结余资金572.*万元。
四、整合资金投向
围绕巩固脱贫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优先保障巩固脱贫成果需求,解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面临的突出问题。着力推动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强化产业与包括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在内的农户联农带农富农机制。支持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生产设施配套、人居环境整治等乡村建设项目,统筹推进乡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项目具体安排如下(具体项目详情见附件):
(一)农村产业发展方面42个,安排整合资金14603.412万元。
(二)基础设施方面18个,安排整合资金5575.68万元。
(三)其他方面6个,安排整合资金3217.4万元。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项目主体责任。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涉农整合工作的统一领导。县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资金保障、工作指导和监管考核。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全面落实一把手的主体责任,积极协调资金和项目安排,全力以赴配合做好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各项工作,共同推进全县统筹整合工作。
(二)明确职责任务,规范资金资产管理。要充分发挥对行业资源、资金和政策准确把握的优势,超前谋划项目,加强项目论证,加大项目储备,根据轻重缓急确定重点项目和建设任务,加快项目建设实施进度,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进一步健全帮扶项目资产全程跟踪监测和风险预警工作机制,切实强化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监管。年度计划的建设任务在接到各级补助资金后一年内完成,不得出现资金滞留。县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调度,确保项目成熟一个,资金到位一个。县纪委、审计等行业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贪占挪用、违规使用整合资金等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三)紧盯政策要求,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各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把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作为加强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和促进农户增收的重要举措,紧密协调配合,专题安排部署,加强调度推进,多措并举推动联农带农机制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和措施落实。使用帮扶资金的经营性帮扶项目,要把联农带农作为扶持经营主体的前置和必要条件。未建立联农带农机制、未明确预期成效的经营性帮扶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且不得审批实施。探索总结更多行之有效的联农带农方式,持续提升联农带农效果。乡村振兴、农业农村、财政、自然资源、人社、商务、供销等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对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落实情况的监督,督促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建立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工作台账》,按季度汇总上报县乡村振兴局,同时收集整理会议记录、入股合同、租赁协议、分红凭证、用工花名册、银行流水等佐证资料。
(四)坚持上下联动,加强沟通协调工作。要认真履行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的主体责任,发挥好“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管控作用,涉农整合工作要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建立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取消限制资金整合使用的相关规定,做到财政涉农资金“应整尽整”,切实加强资金政策落实情况跟踪督促和调研,适时开展资金使用规范性核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推动不断改进工作,做到按规定使用资金,按计划建设项目,按设计组织实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确保涉农整合资金规范高效使用、项目效益得到充分发挥。
(五)加强考核评估,积极开展绩效评价。落实全面绩效管理要求,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使用资金、谁负责绩效”和“谁支出、谁填报、谁负责”的原则,承担项目绩效主体责任,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和项目绩效评价。要切实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绩效评价工作,并纳入县直和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一把手实绩考核,评价结果在全县范围内通报,作为下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部门和乡镇给予奖励和倾斜;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庄浪县2023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表.xlsx
庄浪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20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