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闻喜县金山实业有限公司废铅蓄电池回收综合利用年产11万吨再生铅提标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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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闻喜县金山实业有限公司废铅蓄电池回收综合利用年产11万吨再生铅提标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对闻 (略) 废铅蓄电池回收综合利用年产11万吨再生铅提标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闻 (略) 废铅蓄电池回收综合利用年产11万吨再生铅提标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1日-2023年6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

通讯地址: (略) 红旗东街324号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报告编制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闻 (略) 废铅蓄电池回收综合利用年产11万吨再生铅提标升级改造项目

闻 (略) 现有厂区内,新增 36.8 亩用地(闻喜经济技术开发区)

闻 (略)

山西方天 (略)

建设内容:将现有的两台5.5万吨的短窑技改为富氧侧吹冶炼炉以及配套的设施设备,新建一座低温熔炼车间、塑料加工车间、原料库、电池拆解车间、制粉车间、制氧车间等其附属设施。改造前后建设规模维持不变,年回收处理废铅蓄电池及含铅废料16.5万吨,年产11万吨再生铅。

项目总投资金额1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50万元。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原料库、拆解车间废气由酸雾回收净化处理系统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富氧侧吹炉废气经密闭集气罩+脱硝塔+表冷列管+二级脉冲式布袋除尘器+三级脱硫塔+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5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低温熔炼废气由精炼车间废气处理系统中脉冲式布袋除尘器+铅烟尘旋流水幕中和处理净化塔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低温熔炼燃烧器配备低氮燃烧系统,经精炼燃烧器处理后排放;磨粉机废气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破碎机废气经配套除尘系统后排放。采取措施后,废气排放须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水处理(中和、PAC、PAM、沉淀、压滤)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厂区绿化洒水,不外排;生产废水进入生产废水处理系统,采用“沉淀—压滤—反应—压滤—回用水池”工艺处理,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出水水质须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回用水须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2)相关限值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低噪设备、基础减震、定期维修、优化布局、加强绿化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熔炼渣、脱硫石膏外售;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新建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含铅污泥、除尘灰、精炼渣等送至熔炼炉处理;废电解液中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和“源头控制、过程阻断、分区防控”的土壤污染防控措施。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要求,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并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八)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公众参与:已按规定进行了公众参与。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对闻 (略) 废铅蓄电池回收综合利用年产11万吨再生铅提标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闻 (略) 废铅蓄电池回收综合利用年产11万吨再生铅提标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1日-2023年6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

通讯地址: (略) 红旗东街324号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报告编制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闻 (略) 废铅蓄电池回收综合利用年产11万吨再生铅提标升级改造项目

闻 (略) 现有厂区内,新增 36.8 亩用地(闻喜经济技术开发区)

闻 (略)

山西方天 (略)

建设内容:将现有的两台5.5万吨的短窑技改为富氧侧吹冶炼炉以及配套的设施设备,新建一座低温熔炼车间、塑料加工车间、原料库、电池拆解车间、制粉车间、制氧车间等其附属设施。改造前后建设规模维持不变,年回收处理废铅蓄电池及含铅废料16.5万吨,年产11万吨再生铅。

项目总投资金额1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50万元。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原料库、拆解车间废气由酸雾回收净化处理系统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富氧侧吹炉废气经密闭集气罩+脱硝塔+表冷列管+二级脉冲式布袋除尘器+三级脱硫塔+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5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低温熔炼废气由精炼车间废气处理系统中脉冲式布袋除尘器+铅烟尘旋流水幕中和处理净化塔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低温熔炼燃烧器配备低氮燃烧系统,经精炼燃烧器处理后排放;磨粉机废气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破碎机废气经配套除尘系统后排放。采取措施后,废气排放须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水处理(中和、PAC、PAM、沉淀、压滤)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厂区绿化洒水,不外排;生产废水进入生产废水处理系统,采用“沉淀—压滤—反应—压滤—回用水池”工艺处理,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出水水质须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回用水须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2)相关限值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低噪设备、基础减震、定期维修、优化布局、加强绿化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熔炼渣、脱硫石膏外售;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新建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含铅污泥、除尘灰、精炼渣等送至熔炼炉处理;废电解液中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和“源头控制、过程阻断、分区防控”的土壤污染防控措施。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要求,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并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八)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公众参与:已按规定进行了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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