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恒爱硅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东莞市恒爱硅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恒爱硅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寮步镇寮步西南路8号2栋201室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略) (略) 寮步镇寮步西南路8号2栋201室(北纬23°0′16.113″,东经113°49′28.154″)。项目所在厂房为租用,占地面积2380m2,建筑面积2380m2,总投资300万元,预计年加工生产奶嘴1560万个/年、牙胶118.2万个/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治理措施: 项目项目硅胶成型、烘烤定型产生的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2-2019)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2-2019)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处理后的排放小于2000(无量纲),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臭气厂界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二级标准值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 (略) 政雨水管网。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主要为污染物CODcr、BOD5、SS、NH3-N等,项目所在 (略) 政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01)B等级标准较严者的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寮步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 固废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硅胶边角料、硅胶次品、金属碎屑 (略) 回收处理;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经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员工生活产生的普通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经上述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直接影响。 噪声治理措施: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声、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3-06-21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寮步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寮步镇富兴路149号 |
初步审查意见 | 一、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 二、源强核算、基础概况、工程分析、环境保护措施等相关问题。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恒爱硅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寮步镇寮步西南路8号2栋201室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略) (略) 寮步镇寮步西南路8号2栋201室(北纬23°0′16.113″,东经113°49′28.154″)。项目所在厂房为租用,占地面积2380m2,建筑面积2380m2,总投资300万元,预计年加工生产奶嘴1560万个/年、牙胶118.2万个/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治理措施: 项目项目硅胶成型、烘烤定型产生的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2-2019)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2-2019)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处理后的排放小于2000(无量纲),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臭气厂界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二级标准值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 (略) 政雨水管网。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主要为污染物CODcr、BOD5、SS、NH3-N等,项目所在 (略) 政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01)B等级标准较严者的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寮步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 固废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硅胶边角料、硅胶次品、金属碎屑 (略) 回收处理;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经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员工生活产生的普通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经上述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直接影响。 噪声治理措施: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声、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3-06-21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寮步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寮步镇富兴路149号 |
初步审查意见 | 一、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 二、源强核算、基础概况、工程分析、环境保护措施等相关问题。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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