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滁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安徽省滁州市腰铺镇二郎黄槽坊水泥用灰岩矿年产550万吨露天采矿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滁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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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滁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安徽省滁州市腰铺镇二郎黄槽坊水泥用灰岩矿年产550万吨露天采矿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滁环号

(略) :

你公司报来的《 (略) (略) 腰铺镇二郎黄槽坊水泥用灰岩矿年产550万吨露天采矿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组织专家技术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该项 (略) 南谯区腰铺镇,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8°14′49″、北纬32°12′12″。该项目总投资87164.27万元,矿山开采深度由+78m至-60m标高,自上而下分台阶式开采,台阶高度为15/10m,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案,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50m标高以上采用山坡开采,+50m以下凹陷开采。改扩建矿山建设规模为年产灰岩矿550万t,其中水泥用灰岩矿500万t/年,建筑石料用灰岩矿50万t/年。矿山总服务年限为13.0a,含基建期0.5a。

二、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制定生态恢复和土地复垦计划,坚持边开发、边治理,采取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的方法,及时对表土堆场进行综合生态治理和恢复。生态治理、土地复垦措施等应作为重要环节纳入工程设计。

2、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按《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加强环境管理和扬尘治理。采场采用中深孔爆破、湿法钻孔、洒水抑尘,新增的钻机自带干式收尘装置,临时表土堆场装卸过程应洒水降尘,表土堆场形成边坡后及时绿化。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确保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降低。

3、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强化节水措施,提高水重复利用率。项目应建设完善的雨水截流、雨季汇水收集处理系统,雨季淋溶水及矿坑涌水经沉淀处理后优先回用于生产,多余部分经处理并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得外排。

4、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合理布局、隔声降噪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固定噪声源应尽量远离声环境保护目标,合理安排车辆运输频次,降低车速,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一2008)2类标准要求。所有作业均在昼间进行,防止噪声扰民。

5、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妥善处置项目建设与生产中产生的各类工业废弃物和生活垃圾,避免污染地下水。合理选择并规范设置临时表土堆场,剥离表土应独立存放并采取挡土墙等措施,用于矿山恢复和绿化。机械设备保养等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管理要求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

6、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施工过程应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减少临时占地,防止水土流失。运营期及时采取绿化、覆盖表土等生态恢复措施,减少生态破坏。服务期满后,应及时采取绿化复垦、恢复植被等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恢复措施,恢复生态环境。

7、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在建设期、运行期的各种环境问题,确保周边环境功能不降低。

8、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采场、表土堆场安全措施,坝下设置边坡监测仪进行稳定性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和塌方。

9、若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应一并落实。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你公司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运营期自行监测计划,主动公开项目环评文件和验收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 (略) 南谯区生态环境分局按照《 (略) 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跟踪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负责该项目日常环保“三同时”管理,并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加强项目督查。

(略) :

你公司报来的《 (略) (略) 腰铺镇二郎黄槽坊水泥用灰岩矿年产550万吨露天采矿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组织专家技术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该项 (略) 南谯区腰铺镇,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8°14′49″、北纬32°12′12″。该项目总投资87164.27万元,矿山开采深度由+78m至-60m标高,自上而下分台阶式开采,台阶高度为15/10m,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案,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50m标高以上采用山坡开采,+50m以下凹陷开采。改扩建矿山建设规模为年产灰岩矿550万t,其中水泥用灰岩矿500万t/年,建筑石料用灰岩矿50万t/年。矿山总服务年限为13.0a,含基建期0.5a。

二、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制定生态恢复和土地复垦计划,坚持边开发、边治理,采取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的方法,及时对表土堆场进行综合生态治理和恢复。生态治理、土地复垦措施等应作为重要环节纳入工程设计。

2、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按《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加强环境管理和扬尘治理。采场采用中深孔爆破、湿法钻孔、洒水抑尘,新增的钻机自带干式收尘装置,临时表土堆场装卸过程应洒水降尘,表土堆场形成边坡后及时绿化。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确保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降低。

3、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强化节水措施,提高水重复利用率。项目应建设完善的雨水截流、雨季汇水收集处理系统,雨季淋溶水及矿坑涌水经沉淀处理后优先回用于生产,多余部分经处理并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得外排。

4、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合理布局、隔声降噪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固定噪声源应尽量远离声环境保护目标,合理安排车辆运输频次,降低车速,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一2008)2类标准要求。所有作业均在昼间进行,防止噪声扰民。

5、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妥善处置项目建设与生产中产生的各类工业废弃物和生活垃圾,避免污染地下水。合理选择并规范设置临时表土堆场,剥离表土应独立存放并采取挡土墙等措施,用于矿山恢复和绿化。机械设备保养等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管理要求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

6、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施工过程应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减少临时占地,防止水土流失。运营期及时采取绿化、覆盖表土等生态恢复措施,减少生态破坏。服务期满后,应及时采取绿化复垦、恢复植被等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恢复措施,恢复生态环境。

7、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在建设期、运行期的各种环境问题,确保周边环境功能不降低。

8、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采场、表土堆场安全措施,坝下设置边坡监测仪进行稳定性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和塌方。

9、若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应一并落实。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你公司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运营期自行监测计划,主动公开项目环评文件和验收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 (略) 南谯区生态环境分局按照《 (略) 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跟踪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负责该项目日常环保“三同时”管理,并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加强项目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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