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关于2023年6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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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关于2023年6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1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9日—2023年6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6-*传真:0596-*

通讯地址:漳州高新区九湖镇衍后村衍后117-2号(吉吉高办公楼一楼)(*)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单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情况

1

福利来粮食产业加工项目

漳州高新技术开发区靖圆大道和圆山大道交叉口东南侧漳州粮食产业园

(略)

(略) (略)

该项目日生产大米500吨(年生产大米10万吨)。项目用地面积3069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207平方米。建设有厂房3幢,综合楼1幢,门卫室1幢等。

(一)水环境影响

1.施工期运输车辆清洗水、施工机械清洗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用回用于场区洒水等,不外排。

2.运营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南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二)大气环境影响

1.施工期采取设置围挡、洒水等有效的扬尘防治措施。颗粒物(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2.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大米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员工食堂产生的食堂油烟。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表2.相关标准限值。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为0.0419t/a。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油烟专用管道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三)噪声影响

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震,绿化降噪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影响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稻谷初加工收集的杂质、清砂过程产生的小沙子、废气处理产生的废布袋、去皮脱壳产生的谷壳、碎米粒、色选出的杂色米等。谷壳、碎米粒、杂色米统一收集后外售,沙子、杂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布袋外 (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1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9日—2023年6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6-*传真:0596-*

通讯地址:漳州高新区九湖镇衍后村衍后117-2号(吉吉高办公楼一楼)(*)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单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情况

1

福利来粮食产业加工项目

漳州高新技术开发区靖圆大道和圆山大道交叉口东南侧漳州粮食产业园

(略)

(略) (略)

该项目日生产大米500吨(年生产大米10万吨)。项目用地面积3069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207平方米。建设有厂房3幢,综合楼1幢,门卫室1幢等。

(一)水环境影响

1.施工期运输车辆清洗水、施工机械清洗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用回用于场区洒水等,不外排。

2.运营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南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二)大气环境影响

1.施工期采取设置围挡、洒水等有效的扬尘防治措施。颗粒物(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2.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大米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员工食堂产生的食堂油烟。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表2.相关标准限值。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为0.0419t/a。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油烟专用管道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三)噪声影响

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震,绿化降噪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影响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稻谷初加工收集的杂质、清砂过程产生的小沙子、废气处理产生的废布袋、去皮脱壳产生的谷壳、碎米粒、色选出的杂色米等。谷壳、碎米粒、杂色米统一收集后外售,沙子、杂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布袋外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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