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新增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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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新增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昌州环评〔2023〕45号

关于昌吉回族自 (略) 新增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昌吉回族自 (略) :

你院报送的《昌吉回族自 (略) 新增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其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昌吉回族 (略) 延安北路303号,拟将昌吉回族自 (略) 医技楼(地上5层,地下1层)二层预留的胃肠机房改建为DSA机房三及配套功能用房,并新购1台DSA用于放射诊断和介入治疗。本项目拟购DSA型号为Artis zee Ⅲ ceiling,最大管电压125kV,最大管电流1000m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的6%。

根据 (略) 编制的《报告表》的评价结论,结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我局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内容、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你院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应重视辐射环保工作机构及制度建设。成立辐射环境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专职管理人员,做到有效管理,责任到人。建立健全射线装置辐射安全和防护制度、操作制度、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管理、质量保证、台账管理等管理制度及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二)应加强对射线装置及使用场所的安全与防护管理。射线装置及使用场所应当具备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应设置明确的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其入口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和防护标准的要求,设置安全和防护设施以及必要的防护安全联锁、工作状态指示灯。职业人员和公众受附加有效剂量限值和约束值须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等有关标准的要求。

(三)应配备相应的辐射监测仪器,定期对射线装置使用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辐射水平监测,并建立仪器校验与刻度、维护与维修、监测方案、安全防护评估等工作的备查档案和文字记录,以确保该项目的安全运行。

(四)应加强辐射工作人员的辐射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辐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并定期接受再培训。上岗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辐射防护管理规定,

佩带防护用品和个人剂量计,定期进行体检,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五)你院终止使用射线装置时,应事先进行清理登记,并作出妥善处理,不得留有安全隐患。

三、项目竣工后,应按程序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昌吉州生态 (略) 分局负责,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不定期抽查。

五、你院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分送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昌吉州生态 (略) 分局,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28日

昌州环评〔2023〕45号

关于昌吉回族自 (略) 新增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昌吉回族自 (略) :

你院报送的《昌吉回族自 (略) 新增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其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昌吉回族 (略) 延安北路303号,拟将昌吉回族自 (略) 医技楼(地上5层,地下1层)二层预留的胃肠机房改建为DSA机房三及配套功能用房,并新购1台DSA用于放射诊断和介入治疗。本项目拟购DSA型号为Artis zee Ⅲ ceiling,最大管电压125kV,最大管电流1000m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的6%。

根据 (略) 编制的《报告表》的评价结论,结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我局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内容、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你院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应重视辐射环保工作机构及制度建设。成立辐射环境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专职管理人员,做到有效管理,责任到人。建立健全射线装置辐射安全和防护制度、操作制度、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管理、质量保证、台账管理等管理制度及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二)应加强对射线装置及使用场所的安全与防护管理。射线装置及使用场所应当具备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应设置明确的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其入口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和防护标准的要求,设置安全和防护设施以及必要的防护安全联锁、工作状态指示灯。职业人员和公众受附加有效剂量限值和约束值须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等有关标准的要求。

(三)应配备相应的辐射监测仪器,定期对射线装置使用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辐射水平监测,并建立仪器校验与刻度、维护与维修、监测方案、安全防护评估等工作的备查档案和文字记录,以确保该项目的安全运行。

(四)应加强辐射工作人员的辐射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辐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并定期接受再培训。上岗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辐射防护管理规定,

佩带防护用品和个人剂量计,定期进行体检,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五)你院终止使用射线装置时,应事先进行清理登记,并作出妥善处理,不得留有安全隐患。

三、项目竣工后,应按程序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昌吉州生态 (略) 分局负责,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不定期抽查。

五、你院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分送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昌吉州生态 (略) 分局,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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