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吉雀儿沟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昌吉雀儿沟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昌州环评〔2023〕49号
关于昌吉雀儿沟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略) :
你公司报送的《昌吉雀儿沟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塔西河~河源110kV线路π接雀儿沟220kV变电站线路工程,新建线路长约15km,单回架设,仅终端双回架设,拆除110kV塔河线72#-76#约1.2km,拆除单回路直线塔4基,转角塔1基。总投资为124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4.64万元。
根据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 (略) 编制《报告表》的评价结论,结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我局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内容、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临时占地布设在划定区域范围内,施工弃土、弃渣用于场地平整或塔基护坡。施工完毕后及时对扰动地表进行平整和植被恢复,以减少水土流失。
(二)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线路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三)确保线路运行后的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Ⅰ类标准要求。
(四)线路经过林地时,应采取先进的高跨施工工艺、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等措施,尽量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杆塔定位选择在林区边缘地带,避免对林区造成大面积损坏,严格规范车辆行驶路线,合理设置临时占地,施工临时占地尽量利用植被少的空旷地。线路经过耕地时,临时占地在施工完成后进行土地整治,以达到复耕的效果。在耕地区域塔基开挖时,应严格主要保护表层耕作土,可先铲起地表表土层堆放在一旁,做到表土剥离分段放置,回填时分层回填。经过裸地时,临时占地在施工完成后进行土地整治,洒水抑尘。旧线拆除过程中,仅拆除基础上方的塔基,为避免拆除塔基基础造成更大的破坏,地下基础保留,不进行拆除。
(五)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治、降噪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外排。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照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四、工程竣工后,应按程序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负责,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不定期抽查。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分送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28日
昌州环评〔2023〕49号
关于昌吉雀儿沟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略) :
你公司报送的《昌吉雀儿沟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塔西河~河源110kV线路π接雀儿沟220kV变电站线路工程,新建线路长约15km,单回架设,仅终端双回架设,拆除110kV塔河线72#-76#约1.2km,拆除单回路直线塔4基,转角塔1基。总投资为124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4.64万元。
根据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 (略) 编制《报告表》的评价结论,结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我局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内容、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临时占地布设在划定区域范围内,施工弃土、弃渣用于场地平整或塔基护坡。施工完毕后及时对扰动地表进行平整和植被恢复,以减少水土流失。
(二)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线路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三)确保线路运行后的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Ⅰ类标准要求。
(四)线路经过林地时,应采取先进的高跨施工工艺、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等措施,尽量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杆塔定位选择在林区边缘地带,避免对林区造成大面积损坏,严格规范车辆行驶路线,合理设置临时占地,施工临时占地尽量利用植被少的空旷地。线路经过耕地时,临时占地在施工完成后进行土地整治,以达到复耕的效果。在耕地区域塔基开挖时,应严格主要保护表层耕作土,可先铲起地表表土层堆放在一旁,做到表土剥离分段放置,回填时分层回填。经过裸地时,临时占地在施工完成后进行土地整治,洒水抑尘。旧线拆除过程中,仅拆除基础上方的塔基,为避免拆除塔基基础造成更大的破坏,地下基础保留,不进行拆除。
(五)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治、降噪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外排。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照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四、工程竣工后,应按程序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负责,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不定期抽查。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分送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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