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6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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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6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2023年6月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5日-2023年6月29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轨道交通4号线三期工程

(略) 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

(略) (略)

中冶赛迪 (略)

4号线三期工程由南延段和西延段组成,线路总长9.8km,均为地下线;设车站8座,均为地下车站;不新建停车场、车辆段、主变电所;控制中心共享七堡第二控制中心。

已开展

已承诺按照评估会专家意见对环评报告书、公参说明进行修改完善。

(略) 轨道交通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振动噪声,根据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规划敏感地块超标情况,采取特殊减振(减振效果>12 dB的减振措施,如钢弹簧浮置板道床或具有同等减振效果的措施)单线2080延米,高等减振(减振效果≤8 dB,如橡胶隔振垫减振道床或具有同等减振效果的措施)单线4144延米,中等减振(减振效果≤3 dB,如轨道减振扣件或具有同等减振效果的措施)单线3474延米的减振组合措施;针对声环境保护目标,共将9个风亭消声器加长至3m,2个风亭消声器加长至4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生态环境局窗口) 传真:* 邮箱:*@*26.com

通讯地址: (略) 解放 (略) 民中心H座2楼 (略) 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2023年6月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5日-2023年6月29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轨道交通4号线三期工程

(略) 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

(略) (略)

中冶赛迪 (略)

4号线三期工程由南延段和西延段组成,线路总长9.8km,均为地下线;设车站8座,均为地下车站;不新建停车场、车辆段、主变电所;控制中心共享七堡第二控制中心。

已开展

已承诺按照评估会专家意见对环评报告书、公参说明进行修改完善。

(略) 轨道交通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振动噪声,根据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规划敏感地块超标情况,采取特殊减振(减振效果>12 dB的减振措施,如钢弹簧浮置板道床或具有同等减振效果的措施)单线2080延米,高等减振(减振效果≤8 dB,如橡胶隔振垫减振道床或具有同等减振效果的措施)单线4144延米,中等减振(减振效果≤3 dB,如轨道减振扣件或具有同等减振效果的措施)单线3474延米的减振组合措施;针对声环境保护目标,共将9个风亭消声器加长至3m,2个风亭消声器加长至4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生态环境局窗口) 传真:* 邮箱:*@*26.com

通讯地址: (略) 解放 (略) 民中心H座2楼 (略) 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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