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水稻制种细菌性条斑病等重大检疫病虫防控示范片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3年水稻制种细菌性条斑病等重大检疫病虫防控示范片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乡(镇 )农技站:
根据《 (略) 财政厅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号)文件精神,以《2023年农作物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与防控项目实施方案》为指导,我局制定了《2023年水稻制种细菌性条斑病等重大检疫病虫防控示范片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申报指南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8日
2023年水稻制种细菌性条斑病等重大检疫 病虫防控示范片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一、目标任务
建立水稻制种细菌性条斑病等重大检疫病虫防控示范片,通过示范带动提高水稻制种检疫性疫情的应急处置能力,做到新发.疫情处置率100%,促进检疫性病虫防控从传统的分散防治方式向规模化和集约化统防统治转变。
二、项目实施
1、建设内容。建立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利用植保无人机防治水稻制种细菌性条斑病等重大检疫病虫示范片,建宁县农业农村局从专项资金中预算30000元购买此项服务。
2、申报主体。承接此项工作的统防统治服务组织须2022年在“农业农村部植保植检信息管理系统”(http://**)中有填报组织情况和统防统治作业完成情况,日防治作业能力在1000亩以上的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
3、补贴标准。按 10 元/亩次飞防工资+5元/亩次预防细菌性条斑病的药剂(如噻菌铜等)价格标准计算,共补贴2000亩次。如申报的服务面积超过2000亩次且多个服务主体申报,则按统一比例给予各服务组织补帖,上限2000亩次,若仅一个服务主体申报,超过2000亩次按2000亩次补帖,不足2000亩次的,按实际面积补帖。
4、申报条件。(1)飞防药剂中必须有使用无人机喷施预防治细菌性条斑病的药剂(如噻菌铜等),预防杂交水稻制种田细菌性条斑病的发生,确保示范区内无细菌性条斑病等重大检疫病虫发生。(2)每个申报主体须提供一个100亩以上相对集中连片的核心示范片,飞防作业时供县植保站召开现场会;(3)示范区内要确保细菌性条斑病等重大检疫病虫不蔓延,危害损失率控制在 3%以下;(4)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报补助;(5)防治田块为中稻制种田。
5、申报材料。项目先建后补,由服务组织与示范片内农户签订防治协议,服务完成后将服务情况填入附表2,被服务农户签名确认,村委会盖章并公示,公示完成后服务组织将飞行轨迹图、服务合同、服务情况登记表、现场用药相片及用药档案交农业农村局植保站作为验收依据。
附件:1.项目申报表
2.建宁县统防统治社会化服情况登记表
3.建宁县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情况公示
附件1
2023年水稻制种细菌性条斑病等重大检疫病虫防控示范片建设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 2023年水稻制种细菌性条斑病等重大检疫病虫防控示范片建设 | |
项目申报单位 | 名称 | |
联系人 | ||
项目建设地点 | ||
项目实施内容 | 采用植保无人机防治水稻制种细菌性条斑病等重大检疫病虫 | |
项目所在乡(镇)农技站审核 | ||
项目建设单位审核意见 | 建宁县农植保植检站 | |
项目主管单位审核意见 |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
附件2
建宁县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情况登记表
承接主体(盖章): 所在村公章:
序号 | 服务对象 | 作业地点 | 作业面积(亩) | 服务对象签名 | 服务对象联系方式 |
备注:本表作为村公示表
附件3
建宁县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情况公示
全体村民:
按照《2023年农作物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与防控项目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 合作社在本村开展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具体服务对象、内容和面积现予以公示(见附表)。
公示时间从2023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公示期间,
如发现 合作社在服务对象和服务数量上不符的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以下单位反映:建宁县农业农村局植保站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63.com
欢迎广大农民朋友监督举报!
建宁县 镇 村民委员会
合作社
2023年 月 日
各乡(镇 )农技站:
根据《 (略) 财政厅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号)文件精神,以《2023年农作物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与防控项目实施方案》为指导,我局制定了《2023年水稻制种细菌性条斑病等重大检疫病虫防控示范片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申报指南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8日
2023年水稻制种细菌性条斑病等重大检疫 病虫防控示范片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一、目标任务
建立水稻制种细菌性条斑病等重大检疫病虫防控示范片,通过示范带动提高水稻制种检疫性疫情的应急处置能力,做到新发.疫情处置率100%,促进检疫性病虫防控从传统的分散防治方式向规模化和集约化统防统治转变。
二、项目实施
1、建设内容。建立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利用植保无人机防治水稻制种细菌性条斑病等重大检疫病虫示范片,建宁县农业农村局从专项资金中预算30000元购买此项服务。
2、申报主体。承接此项工作的统防统治服务组织须2022年在“农业农村部植保植检信息管理系统”(http://**)中有填报组织情况和统防统治作业完成情况,日防治作业能力在1000亩以上的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
3、补贴标准。按 10 元/亩次飞防工资+5元/亩次预防细菌性条斑病的药剂(如噻菌铜等)价格标准计算,共补贴2000亩次。如申报的服务面积超过2000亩次且多个服务主体申报,则按统一比例给予各服务组织补帖,上限2000亩次,若仅一个服务主体申报,超过2000亩次按2000亩次补帖,不足2000亩次的,按实际面积补帖。
4、申报条件。(1)飞防药剂中必须有使用无人机喷施预防治细菌性条斑病的药剂(如噻菌铜等),预防杂交水稻制种田细菌性条斑病的发生,确保示范区内无细菌性条斑病等重大检疫病虫发生。(2)每个申报主体须提供一个100亩以上相对集中连片的核心示范片,飞防作业时供县植保站召开现场会;(3)示范区内要确保细菌性条斑病等重大检疫病虫不蔓延,危害损失率控制在 3%以下;(4)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报补助;(5)防治田块为中稻制种田。
5、申报材料。项目先建后补,由服务组织与示范片内农户签订防治协议,服务完成后将服务情况填入附表2,被服务农户签名确认,村委会盖章并公示,公示完成后服务组织将飞行轨迹图、服务合同、服务情况登记表、现场用药相片及用药档案交农业农村局植保站作为验收依据。
附件:1.项目申报表
2.建宁县统防统治社会化服情况登记表
3.建宁县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情况公示
附件1
2023年水稻制种细菌性条斑病等重大检疫病虫防控示范片建设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 2023年水稻制种细菌性条斑病等重大检疫病虫防控示范片建设 | |
项目申报单位 | 名称 | |
联系人 | ||
项目建设地点 | ||
项目实施内容 | 采用植保无人机防治水稻制种细菌性条斑病等重大检疫病虫 | |
项目所在乡(镇)农技站审核 | ||
项目建设单位审核意见 | 建宁县农植保植检站 | |
项目主管单位审核意见 |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
附件2
建宁县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情况登记表
承接主体(盖章): 所在村公章:
序号 | 服务对象 | 作业地点 | 作业面积(亩) | 服务对象签名 | 服务对象联系方式 |
备注:本表作为村公示表
附件3
建宁县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情况公示
全体村民:
按照《2023年农作物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与防控项目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 合作社在本村开展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具体服务对象、内容和面积现予以公示(见附表)。
公示时间从2023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公示期间,
如发现 合作社在服务对象和服务数量上不符的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以下单位反映:建宁县农业农村局植保站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63.com
欢迎广大农民朋友监督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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