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东胜区分局关于2023年6月2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东胜区分局关于2023年6月2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2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1日---2023年6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东胜区分局行政审批室
邮 编:*


编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兴康中 (略) 工程建设项目

内蒙古自治 (略) 东胜区乌审东街39号

(略) 兴康中 (略)

(略) (略)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位 (略) 东胜区乌审东街39号,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租 (略) 东冉 (略) 一座三层建筑,设20张床位。设置皮肤科、采血室、检验科等,并配套建设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及医疗废物暂存间等环保工程。

《报告表》认为,在全面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1、本项目主要利用原有办公楼进行装修及设备安装等,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有效控制施工期装修及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噪声污染。

2、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3、运营期检验科废水预处理后和其它医疗废水、生活污水 (略) 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预处理标准后, (略) 政管网。

4、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5、一般固废贮存、处置过程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规定。医疗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C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和管理。危废必须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6、地面须按相关要求做好防渗措施,确保不会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7、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

8、你单位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在项目施工及运行过程中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9、你单位在该项目环保申报过程中如有瞒报、假报情形,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须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10、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照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1、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20日内,将《报告表》(报批版)及批复文件送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东胜区大队,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东胜区大队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

12、该项目从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评文件应重新审核。如果建设地点、规模、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时,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2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1日---2023年6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东胜区分局行政审批室
邮 编:*


编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兴康中 (略) 工程建设项目

内蒙古自治 (略) 东胜区乌审东街39号

(略) 兴康中 (略)

(略) (略)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位 (略) 东胜区乌审东街39号,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租 (略) 东冉 (略) 一座三层建筑,设20张床位。设置皮肤科、采血室、检验科等,并配套建设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及医疗废物暂存间等环保工程。

《报告表》认为,在全面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1、本项目主要利用原有办公楼进行装修及设备安装等,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有效控制施工期装修及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噪声污染。

2、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3、运营期检验科废水预处理后和其它医疗废水、生活污水 (略) 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预处理标准后, (略) 政管网。

4、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5、一般固废贮存、处置过程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规定。医疗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C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和管理。危废必须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6、地面须按相关要求做好防渗措施,确保不会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7、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

8、你单位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在项目施工及运行过程中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9、你单位在该项目环保申报过程中如有瞒报、假报情形,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须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10、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照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1、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20日内,将《报告表》(报批版)及批复文件送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东胜区大队,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东胜区大队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

12、该项目从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评文件应重新审核。如果建设地点、规模、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时,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