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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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第二轮第70项整改任务)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70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1日至7月5日。

联系电话:0471-*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赛罕区腾飞路39号1208房间

附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70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略) 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1日


附表: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第70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略) 环态医疗废物 (略) 废气无组织排放,刺激性气味扑鼻,蒸煮后医疗废物在垃圾填埋场填埋不规范,还有大量蒸煮后的医疗废物散落在填埋区周围,环境安全隐患突出。

责任单位

(略) 委和政府

整改目标

有效解决废气无组织排放和异味问题,规范填埋作业管理,防范化解环境隐患。

整改措施

(一)2022年12月底前,完善现有3吨/天医疗废物高温蒸汽灭菌系统污染防治设施。更新废气收集罩,全封闭医疗废物专用灭菌车,按规定时间更换催化剂,提高无组织废气的收集效率,有效解决刺激性气味问题。

(二)及时清理散落在填埋区周围的废物,加高蒸煮后医疗废物填埋区的坝体,规范蒸煮废弃物的填埋运营管理。

(三)责成企业依法开展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测,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检查。

完成情况

(一) (略) 环态医疗废物 (略) 在2022年4月中央督察组指出废气无组织排放问题后,立行立改更新了废气收集罩并配套鼓风机。2022年8 (略) 新冠疫情发生后,为提高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企业拆除原有3吨/天的高温蒸汽灭菌系统,新建了10吨/天的处理系统,并配套了污染防治设施,加强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置。

(二)企业对医疗废物填埋区及周边进行了整治,及时清理散落的医疗废物,对医疗废物填埋区的周围坝体进行了加高,规范了蒸煮废弃物的填埋运营管理。

(三)企业定期开展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测,污染物达标排放。

(第二轮第70项整改任务)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70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1日至7月5日。

联系电话:0471-*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赛罕区腾飞路39号1208房间

附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70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略) 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1日


附表: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第70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略) 环态医疗废物 (略) 废气无组织排放,刺激性气味扑鼻,蒸煮后医疗废物在垃圾填埋场填埋不规范,还有大量蒸煮后的医疗废物散落在填埋区周围,环境安全隐患突出。

责任单位

(略) 委和政府

整改目标

有效解决废气无组织排放和异味问题,规范填埋作业管理,防范化解环境隐患。

整改措施

(一)2022年12月底前,完善现有3吨/天医疗废物高温蒸汽灭菌系统污染防治设施。更新废气收集罩,全封闭医疗废物专用灭菌车,按规定时间更换催化剂,提高无组织废气的收集效率,有效解决刺激性气味问题。

(二)及时清理散落在填埋区周围的废物,加高蒸煮后医疗废物填埋区的坝体,规范蒸煮废弃物的填埋运营管理。

(三)责成企业依法开展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测,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检查。

完成情况

(一) (略) 环态医疗废物 (略) 在2022年4月中央督察组指出废气无组织排放问题后,立行立改更新了废气收集罩并配套鼓风机。2022年8 (略) 新冠疫情发生后,为提高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企业拆除原有3吨/天的高温蒸汽灭菌系统,新建了10吨/天的处理系统,并配套了污染防治设施,加强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置。

(二)企业对医疗废物填埋区及周边进行了整治,及时清理散落的医疗废物,对医疗废物填埋区的周围坝体进行了加高,规范了蒸煮废弃物的填埋运营管理。

(三)企业定期开展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测,污染物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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