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金沙江下游乌东德翻坝转运设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金沙江下游乌东德翻坝转运设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金沙江下游乌东德翻坝转运设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金沙江下游乌东德翻坝转运设施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位于禄劝县境内,其中上游洪门渡码头位于禄劝县乌东德镇,中心坐标为东经102°35′23.995″、北纬26°21′3.426″,下游普渡河口码头位于禄劝县则黑乡,中心坐标为东经102°47′37.615″、北纬26°18′5.138″,翻坝转运公路涉及乌东德镇、则黑乡、马鹿塘乡,起点坐标为东经102°36′19.150″、北纬26°17′14.464″,终点坐标为东经102°36′19.150″、北纬26°17′14.464″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 (略) 航务管理局
环评单位:云南绿色 (略)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码头工程和翻坝公路工程。码头工程:拟设置2个码头,分别为上游洪门渡码头、下游普渡河口码头,其中洪门渡码头共布置2个3000DWT通用泊位,设计年吞吐量150万t,设计年通过能力180万t;普渡河口码头共布置4个3000DWT通用泊位,设计年吞吐量300万t,设计年通过能力340万t。翻坝公路工程:翻坝公路等级为三级,全长46.322km,其中12.56km为利用原有道路,新建道路长为33.762km,设计路基宽8.5m,设计速度40km/h,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二、 项目施工期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建设单位应将防治施工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投资,并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应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公示牌;施工场地应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及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加强物料堆存及运输管理,在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时,应按照“粉状入仓、块状入棚”的原则,采取封闭或者遮盖等防尘措施,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等建筑材料的,物料落料点应采取湿法除尘、收尘等措施;运输物料、渣土的车辆应采用密闭或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
(二)废水:各种建筑材料均应远离水体堆放,并采取遮盖措施,减少冲刷影响;跨河桥梁施工应尽量选择在枯水季节施工,尽量采用循环钻孔灌注桩施工方式,严格按照交通部有关规定,废弃泥浆设置专用场地(硬化及拦挡)干化后,送弃渣场处置;桥梁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和冲洗车辆,不外排;工程共设8座隧道,隧道口设隔油池+沉淀池,隧道涌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工地洒水降尘,或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Ⅲ类水体;使用高效挖泥船进行码头开挖作业,钻孔灌注桩施工时在泥浆池四周设置土堤等类型围挡,在溢流口设置土工布,泥浆池设置雨天遮盖装置,该措施的落实可防止钻孔施工时或因降雨而产生的悬浮泥沙对水体的污染影响;水下爆破选择枯水期季节进行,避开鱼类产卵季节,优化水下爆破等施工方式,根据调查,洪门渡码头、普渡河口码头下游1500m范围内无地表水敏感区域,且水下爆破、疏浚为短期影响,随着爆破、疏浚施工结束,水质可恢复;项目沿线共设置18处施工营地,施工营地设置隔油池、化粪池等,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等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不外排;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外排。
(三)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禁止高噪声机械夜间(22:00—6:00)施工、禁止在夜间进行爆破作业,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施工点,施工单位应与当地环境保护部门联系,按规定申请领夜间施工证,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支持。
(四)固体废物:工程弃渣统一堆存于弃渣场,严禁随意堆置、横向弃渣和向河道内倾倒;桥梁基础工程施工中的废泥浆、钻渣等运至弃渣场,禁止随意倾倒;在各个施工营场地设置垃圾桶,对生活垃圾分类化管理,回收可利用的部分,不可回收的定期清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处理。
(五)生态环境:针对项目翻坝公路占地红线范围内的18株红椿(K14+190附近2株,K15+650附近16株),办理相关的林业手续,并制定合理的采种繁育和幼树移栽方案;优化调整施工时序,将靠近栗喉蜂虎营巢地的施工道路路面扩宽、边坡修理加固和大规模开挖工程的施工时段避开每年3~7月的栗喉蜂虎繁殖期,在路面扩宽工程结束后应保留该区域的边坡土壁,并制定栗喉蜂虎人工营巢地营造方案,在施工开始前,在K20+200路右240m处人工开挖长度约30m的土壁作为人工营巢地,并引导栗喉蜂虎筑巢;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对涉及的深挖路段采取优化路基路段边坡设计,合理设计边坡比例,尽量减少边坡占地优化措施;建设单位应将所占用耕地、林地和草地等表层土壤进行收集保存,用于后续生态恢复、绿化和土地复垦;优先选用项目沿线适生的乡土树种,在路基路段两侧营造生态防护绿化林带;采用封闭式施工方式,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优化施工布置,减少对耕地、自然植被以及*生野生动物生境的破坏;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控制水下悬浮物的扩散;对施工区水域采取超声波驱鱼作业;桩基施工尽可能避开鱼类虾类产卵高峰期;施工期间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水土保持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和管理,禁止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禁止进行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禁止施工人员在沿线河流和库区中采用电鱼、炸鱼、毒鱼、网鱼等方式进行非法捕鱼;禁止施工人员非法采挖、砍伐、破坏施工占地区以外的自然植被。
(六)环境风险:需在施工范围布设围油栏,在施工船舶上备吸油毡等应急物资,一旦发生溢油风险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用吸油材料等油污清除设备和材料,把已经溢流的油围住、收集在一起,将泄漏到船外的溢油限制在最小程度。
三、 项目运营期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在各泊位处设置洒水管道、洒水喷头,装卸过程中采取洒水降尘、卸料口设置挡风板,并降低装卸作业高度;每个码头配置洒水车1辆,对码头作业面、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在码头进口及码头装卸平台出口设置过水池,运输作业时对流动机械进行冲洗;散货堆场设置防风抑尘网、洒水降尘等措施;食堂油烟经设置的油烟净化器处置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高于楼顶3m)排放;定期在临近敏感点开展粉尘监测;公路沿线进行绿化,选择适当的绿化树种、绿化结构和层次。
(二)废水:项目区域实行雨污分流,不得在项目区设置入河排污口;船舶生活污水经3m3的槽罐车收集后同*域生活污水一同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Z18920—2020)中的“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后回用于各码头堆场、平台、道路洒水降尘及绿化,不外排;初期雨水及地面或流动机械冲洗废水经含矿废水处理系统处理满足《煤炭矿石码头粉尘控制规范》(JTS156-2015)堆场洒水抑尘水质标准要求后回用于堆场洒水降尘、码头平台的装卸区冲洗及洒水降尘;船舶油污废水和机修废水经收集后定期委托有处理含油污水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公路路面和路基应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路面、路基排水系统路侧边沟设计与现有排水沟衔接。
(三)噪声:选择符合声环境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和减振措施,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减少噪声对环境的污染;合理开展作业区功能区布局,噪声发生设备应尽量远离厂界;结合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在作业区厂界尽量种植密实型多行复合植被,尽量增加项目噪声的衰减量;控制道路行车车速,道路沿线设置禁鸣标志,对声环境敏感点进行声环境质量跟踪监测。
(四)固体废物:在码头厂区内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沉淀池污泥、过水池污泥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污泥厨余垃圾和隔油池废油脂产经厨余垃圾收集通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五)生态环境:及时实施项目的绿化工程,并加强对绿化植物的管理与养护,保证成活;建设项目沿线植被恢复应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恢复为辅,绿化应尽量选择干热河谷区域适生的土著物种。
(六)环境风险:项目码头总平面布局应严格按照《开敞式码头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有关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尽量提高工程设备的结构、材质、制造、焊接和防腐等的设计标准,以防止营运后因设备故障发生事故;码头区域需配备吸油毡、围油栏等应急物资,发生溢油事故时积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其他溢油应急设施依托当地航务部门;应制定溢油事故预防响应方案,与航行船只保持联络,随时确定船舶行驶情况,确保船舶发生碰撞事故时可及时联系相关部门采取措施;跨水体桥梁采用加强型防撞栏设计,在路段两侧设立应急电话和监控设备,加强桥梁照明等交通设施的设计,确保行车安全;白水河2#大桥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在两个桥头设置事故池,每座事故池容积应不小于60m3;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足够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四、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公众参与。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金沙江下游乌东德翻坝转运设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 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
Email:*@*63.com
电话/传真:0871-*;0871-*( (略) 政务服务窗口)
通信地址: (略) 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4号楼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金沙江下游乌东德翻坝转运设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金沙江下游乌东德翻坝转运设施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位于禄劝县境内,其中上游洪门渡码头位于禄劝县乌东德镇,中心坐标为东经102°35′23.995″、北纬26°21′3.426″,下游普渡河口码头位于禄劝县则黑乡,中心坐标为东经102°47′37.615″、北纬26°18′5.138″,翻坝转运公路涉及乌东德镇、则黑乡、马鹿塘乡,起点坐标为东经102°36′19.150″、北纬26°17′14.464″,终点坐标为东经102°36′19.150″、北纬26°17′14.464″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 (略) 航务管理局
环评单位:云南绿色 (略)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码头工程和翻坝公路工程。码头工程:拟设置2个码头,分别为上游洪门渡码头、下游普渡河口码头,其中洪门渡码头共布置2个3000DWT通用泊位,设计年吞吐量150万t,设计年通过能力180万t;普渡河口码头共布置4个3000DWT通用泊位,设计年吞吐量300万t,设计年通过能力340万t。翻坝公路工程:翻坝公路等级为三级,全长46.322km,其中12.56km为利用原有道路,新建道路长为33.762km,设计路基宽8.5m,设计速度40km/h,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二、 项目施工期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建设单位应将防治施工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投资,并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应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公示牌;施工场地应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及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加强物料堆存及运输管理,在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时,应按照“粉状入仓、块状入棚”的原则,采取封闭或者遮盖等防尘措施,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等建筑材料的,物料落料点应采取湿法除尘、收尘等措施;运输物料、渣土的车辆应采用密闭或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
(二)废水:各种建筑材料均应远离水体堆放,并采取遮盖措施,减少冲刷影响;跨河桥梁施工应尽量选择在枯水季节施工,尽量采用循环钻孔灌注桩施工方式,严格按照交通部有关规定,废弃泥浆设置专用场地(硬化及拦挡)干化后,送弃渣场处置;桥梁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和冲洗车辆,不外排;工程共设8座隧道,隧道口设隔油池+沉淀池,隧道涌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工地洒水降尘,或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Ⅲ类水体;使用高效挖泥船进行码头开挖作业,钻孔灌注桩施工时在泥浆池四周设置土堤等类型围挡,在溢流口设置土工布,泥浆池设置雨天遮盖装置,该措施的落实可防止钻孔施工时或因降雨而产生的悬浮泥沙对水体的污染影响;水下爆破选择枯水期季节进行,避开鱼类产卵季节,优化水下爆破等施工方式,根据调查,洪门渡码头、普渡河口码头下游1500m范围内无地表水敏感区域,且水下爆破、疏浚为短期影响,随着爆破、疏浚施工结束,水质可恢复;项目沿线共设置18处施工营地,施工营地设置隔油池、化粪池等,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等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不外排;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外排。
(三)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禁止高噪声机械夜间(22:00—6:00)施工、禁止在夜间进行爆破作业,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施工点,施工单位应与当地环境保护部门联系,按规定申请领夜间施工证,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支持。
(四)固体废物:工程弃渣统一堆存于弃渣场,严禁随意堆置、横向弃渣和向河道内倾倒;桥梁基础工程施工中的废泥浆、钻渣等运至弃渣场,禁止随意倾倒;在各个施工营场地设置垃圾桶,对生活垃圾分类化管理,回收可利用的部分,不可回收的定期清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处理。
(五)生态环境:针对项目翻坝公路占地红线范围内的18株红椿(K14+190附近2株,K15+650附近16株),办理相关的林业手续,并制定合理的采种繁育和幼树移栽方案;优化调整施工时序,将靠近栗喉蜂虎营巢地的施工道路路面扩宽、边坡修理加固和大规模开挖工程的施工时段避开每年3~7月的栗喉蜂虎繁殖期,在路面扩宽工程结束后应保留该区域的边坡土壁,并制定栗喉蜂虎人工营巢地营造方案,在施工开始前,在K20+200路右240m处人工开挖长度约30m的土壁作为人工营巢地,并引导栗喉蜂虎筑巢;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对涉及的深挖路段采取优化路基路段边坡设计,合理设计边坡比例,尽量减少边坡占地优化措施;建设单位应将所占用耕地、林地和草地等表层土壤进行收集保存,用于后续生态恢复、绿化和土地复垦;优先选用项目沿线适生的乡土树种,在路基路段两侧营造生态防护绿化林带;采用封闭式施工方式,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优化施工布置,减少对耕地、自然植被以及*生野生动物生境的破坏;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控制水下悬浮物的扩散;对施工区水域采取超声波驱鱼作业;桩基施工尽可能避开鱼类虾类产卵高峰期;施工期间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水土保持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和管理,禁止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禁止进行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禁止施工人员在沿线河流和库区中采用电鱼、炸鱼、毒鱼、网鱼等方式进行非法捕鱼;禁止施工人员非法采挖、砍伐、破坏施工占地区以外的自然植被。
(六)环境风险:需在施工范围布设围油栏,在施工船舶上备吸油毡等应急物资,一旦发生溢油风险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用吸油材料等油污清除设备和材料,把已经溢流的油围住、收集在一起,将泄漏到船外的溢油限制在最小程度。
三、 项目运营期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在各泊位处设置洒水管道、洒水喷头,装卸过程中采取洒水降尘、卸料口设置挡风板,并降低装卸作业高度;每个码头配置洒水车1辆,对码头作业面、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在码头进口及码头装卸平台出口设置过水池,运输作业时对流动机械进行冲洗;散货堆场设置防风抑尘网、洒水降尘等措施;食堂油烟经设置的油烟净化器处置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高于楼顶3m)排放;定期在临近敏感点开展粉尘监测;公路沿线进行绿化,选择适当的绿化树种、绿化结构和层次。
(二)废水:项目区域实行雨污分流,不得在项目区设置入河排污口;船舶生活污水经3m3的槽罐车收集后同*域生活污水一同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Z18920—2020)中的“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后回用于各码头堆场、平台、道路洒水降尘及绿化,不外排;初期雨水及地面或流动机械冲洗废水经含矿废水处理系统处理满足《煤炭矿石码头粉尘控制规范》(JTS156-2015)堆场洒水抑尘水质标准要求后回用于堆场洒水降尘、码头平台的装卸区冲洗及洒水降尘;船舶油污废水和机修废水经收集后定期委托有处理含油污水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公路路面和路基应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路面、路基排水系统路侧边沟设计与现有排水沟衔接。
(三)噪声:选择符合声环境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和减振措施,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减少噪声对环境的污染;合理开展作业区功能区布局,噪声发生设备应尽量远离厂界;结合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在作业区厂界尽量种植密实型多行复合植被,尽量增加项目噪声的衰减量;控制道路行车车速,道路沿线设置禁鸣标志,对声环境敏感点进行声环境质量跟踪监测。
(四)固体废物:在码头厂区内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沉淀池污泥、过水池污泥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污泥厨余垃圾和隔油池废油脂产经厨余垃圾收集通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五)生态环境:及时实施项目的绿化工程,并加强对绿化植物的管理与养护,保证成活;建设项目沿线植被恢复应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恢复为辅,绿化应尽量选择干热河谷区域适生的土著物种。
(六)环境风险:项目码头总平面布局应严格按照《开敞式码头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有关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尽量提高工程设备的结构、材质、制造、焊接和防腐等的设计标准,以防止营运后因设备故障发生事故;码头区域需配备吸油毡、围油栏等应急物资,发生溢油事故时积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其他溢油应急设施依托当地航务部门;应制定溢油事故预防响应方案,与航行船只保持联络,随时确定船舶行驶情况,确保船舶发生碰撞事故时可及时联系相关部门采取措施;跨水体桥梁采用加强型防撞栏设计,在路段两侧设立应急电话和监控设备,加强桥梁照明等交通设施的设计,确保行车安全;白水河2#大桥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在两个桥头设置事故池,每座事故池容积应不小于60m3;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足够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四、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公众参与。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金沙江下游乌东德翻坝转运设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 反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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