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组学实验室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多组学实验室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 多组学实验室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略) 高新区新业路31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极智医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中标 (略) | |
公示时间: | 2023年06月21日 至 2023年06月28日 | |
项目概况: | 项 (略) 青岛高新区新业路31号,租赁远创国际蓝湾创意园B区8号楼现有厂房进行建设。项目建筑面积2132.4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DNA、RNA提取室、电泳室及DNA、RNA建库、物料间、测序准备室、测序+集群及单细胞+空传、更衣室、空调机房和办公区等。项目主要从事动植物DNA、RNA序列检测,样品为植物组织(叶片、根、种子等)、动物组织(心、肝、脾、肺、肾、脑等动物组织)、人源组织(血液、手术样本),为P2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仅作为样品检测测试场所,不开展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不涉及转基因内容。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16.67%。 核酸检测工艺流程:样本预处理→核酸提取→核酸定量及质检;WGS(全基因组测序)建库测序工艺流程:样本均一化→WGS建库→测序;单细胞测序工艺流程:单细胞悬液制备→单细胞实验→测序;空间转录组工艺流程:样本包埋→冷冻切片→空间转录组实验→测序。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第3次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废气主要为溶剂药剂配置和分析检测过程产生的酸性气体和挥发性有机废气(VOCs)。涉及挥发性化学试剂的所有操作须在实验操作台或通风橱内进行。废气经集气罩或通风橱收集,通过 1 套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最终通过1支15米排气筒 P1 排放。 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7-2019)表 1 非重点行业 II 时段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表2中厂界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NMHC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氯化氢排放浓度、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表2中的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实验设备和风机等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暂存和处置,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处置。加强对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和转移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产生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分别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运行和管理,并规范设置相关标识。 项目产生的取样后剩余样品、更换的废反渗透膜、生产废包装(未沾染化学试剂)等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综合利用。实验废液、设备和容器前2遍清洗废液、口罩手套等实验防护用品、沾有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过期废弃药剂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中的要求进行规范化管理,并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利用。 (略) 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要求。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要求制定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公布监测结果。 (六)严格落实报告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排污单位应当对污染防治设施及其运行情况依法依规开展安全风险评价评估、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正常运行。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高新区静园路8号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2楼 | |
邮政编码: | * |
项目名称: | 多组学实验室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略) 高新区新业路31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极智医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中标 (略) | |
公示时间: | 2023年06月21日 至 2023年06月28日 | |
项目概况: | 项 (略) 青岛高新区新业路31号,租赁远创国际蓝湾创意园B区8号楼现有厂房进行建设。项目建筑面积2132.4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DNA、RNA提取室、电泳室及DNA、RNA建库、物料间、测序准备室、测序+集群及单细胞+空传、更衣室、空调机房和办公区等。项目主要从事动植物DNA、RNA序列检测,样品为植物组织(叶片、根、种子等)、动物组织(心、肝、脾、肺、肾、脑等动物组织)、人源组织(血液、手术样本),为P2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仅作为样品检测测试场所,不开展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不涉及转基因内容。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16.67%。 核酸检测工艺流程:样本预处理→核酸提取→核酸定量及质检;WGS(全基因组测序)建库测序工艺流程:样本均一化→WGS建库→测序;单细胞测序工艺流程:单细胞悬液制备→单细胞实验→测序;空间转录组工艺流程:样本包埋→冷冻切片→空间转录组实验→测序。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第3次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废气主要为溶剂药剂配置和分析检测过程产生的酸性气体和挥发性有机废气(VOCs)。涉及挥发性化学试剂的所有操作须在实验操作台或通风橱内进行。废气经集气罩或通风橱收集,通过 1 套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最终通过1支15米排气筒 P1 排放。 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7-2019)表 1 非重点行业 II 时段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表2中厂界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NMHC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氯化氢排放浓度、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表2中的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实验设备和风机等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暂存和处置,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处置。加强对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和转移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产生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分别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运行和管理,并规范设置相关标识。 项目产生的取样后剩余样品、更换的废反渗透膜、生产废包装(未沾染化学试剂)等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综合利用。实验废液、设备和容器前2遍清洗废液、口罩手套等实验防护用品、沾有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过期废弃药剂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中的要求进行规范化管理,并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利用。 (略) 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要求。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要求制定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公布监测结果。 (六)严格落实报告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排污单位应当对污染防治设施及其运行情况依法依规开展安全风险评价评估、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正常运行。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高新区静园路8号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2楼 | |
邮政编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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