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区第三人民医院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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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区第三人民医院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城阳区 (略) 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城阳区夏庄街道办事处夏塔路16号
建设单位: (略) 城阳区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 (略)
公示时间: 2023年06月21日 至 2023年06月28日
项目概况: (略) 城阳区 (略) (略) 区建筑进行改造, (略) 区总占地面积10269m2,院内建筑包括:1座病房楼(5F)、1座门诊医技楼(2F)、1座国医堂(2F)、1座综合楼(2F)、1座发热门诊(1F)、1座配电室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将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书)》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运行产生的废气,通过加盖封闭、上方设集气管道的方式,通过引风机收集并经1套水喷淋塔处理后,通过一支2m高的排气筒排放;煎药废气经煎药机正上方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室内排风系统排至室外;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经专用烟道引至高于所在屋顶1.5m的排放口排放。项目污水处理站周边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 (略) 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中表2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的标准要求;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小型饮食业标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特殊废水经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发热门诊污水单独消毒后与其他废 (略) 区污水处理站,处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娄山河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执行《 (略) 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表1中二级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固定噪声源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声功能区标准要求,临夏塔路一侧执行4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分类收集、暂存和处置,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盒、废中药药渣等一般工业固废外售或综合利用;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弃物等常规医疗废物以及生物安全实验室固废、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污泥等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危废间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版)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加强各类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和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避免产生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 (五)严格落实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严格操作管理,控制事故风险,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确保环境安全。项目环保设施的设计、制作、安装等须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加强环保设施、人员等安全管理和培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依法依规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向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报告。 (六)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的相关规定,规范设置监测孔、监测平台和环保图形标志,制定监测计划并自行监测,按规定公示监测结果。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
联系电话: 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城阳区德阳路197号
邮政编码: *
项目名称: 城阳区 (略) 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城阳区夏庄街道办事处夏塔路16号
建设单位: (略) 城阳区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 (略)
公示时间: 2023年06月21日 至 2023年06月28日
项目概况: (略) 城阳区 (略) (略) 区建筑进行改造, (略) 区总占地面积10269m2,院内建筑包括:1座病房楼(5F)、1座门诊医技楼(2F)、1座国医堂(2F)、1座综合楼(2F)、1座发热门诊(1F)、1座配电室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将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书)》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运行产生的废气,通过加盖封闭、上方设集气管道的方式,通过引风机收集并经1套水喷淋塔处理后,通过一支2m高的排气筒排放;煎药废气经煎药机正上方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室内排风系统排至室外;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经专用烟道引至高于所在屋顶1.5m的排放口排放。项目污水处理站周边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 (略) 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中表2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的标准要求;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小型饮食业标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特殊废水经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发热门诊污水单独消毒后与其他废 (略) 区污水处理站,处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娄山河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执行《 (略) 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表1中二级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固定噪声源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声功能区标准要求,临夏塔路一侧执行4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分类收集、暂存和处置,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盒、废中药药渣等一般工业固废外售或综合利用;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弃物等常规医疗废物以及生物安全实验室固废、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污泥等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危废间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版)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加强各类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和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避免产生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 (五)严格落实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严格操作管理,控制事故风险,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确保环境安全。项目环保设施的设计、制作、安装等须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加强环保设施、人员等安全管理和培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依法依规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向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报告。 (六)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的相关规定,规范设置监测孔、监测平台和环保图形标志,制定监测计划并自行监测,按规定公示监测结果。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
联系电话: 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城阳区德阳路197号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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