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关于拟作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威海第二十三加油站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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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关于拟作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威海第二十三加油站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中国 (略) 山东威海第二十三加油站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1日-2023年6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

通讯地址: (略) 高区抚顺路1号高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中国 (略) 山东威海第二十三加油站扩建工程

威海高技区田和街道办事处田村村西南

中国 (略) 山东威海第二十三加油站

(略) 环 (略)

本项目位于威海高技区田和街道办事处田村村西南,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本项目属于原址改扩建,不新增用地,改造储罐区,设置1个柴油双层罐(单罐容积30m3),3个汽油双层罐(单罐容积30m3),替代现有的2个柴油罐(单罐容积30m3),2个汽油储罐(单罐容积30m3)。本项目投产后,汽油年销售量增加800t,柴油年销售量减少200t。

1、大气环境

采用三级油气回收系统对卸油、加油 、储油过程挥发的油气进行回收,油气处理装置的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标准要求(25g/m3),非*烷总烃厂界浓度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3标准限值要求(4.0 mg/m3),

2、水环境

扩建项目不新增废水,对水环境无影响。

3、声环境

本项目不新增噪声源,对周围声环境基本无影响。

4、固体废物

扩建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油渣、油泥,均属于危险废物。

营运过程油罐清洗、活性炭更换后,产生的废油泥、废油渣、废活性炭直接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即时转运处置,站区内不储存。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中国 (略) 山东威海第二十三加油站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1日-2023年6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

通讯地址: (略) 高区抚顺路1号高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中国 (略) 山东威海第二十三加油站扩建工程

威海高技区田和街道办事处田村村西南

中国 (略) 山东威海第二十三加油站

(略) 环 (略)

本项目位于威海高技区田和街道办事处田村村西南,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本项目属于原址改扩建,不新增用地,改造储罐区,设置1个柴油双层罐(单罐容积30m3),3个汽油双层罐(单罐容积30m3),替代现有的2个柴油罐(单罐容积30m3),2个汽油储罐(单罐容积30m3)。本项目投产后,汽油年销售量增加800t,柴油年销售量减少200t。

1、大气环境

采用三级油气回收系统对卸油、加油 、储油过程挥发的油气进行回收,油气处理装置的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标准要求(25g/m3),非*烷总烃厂界浓度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3标准限值要求(4.0 mg/m3),

2、水环境

扩建项目不新增废水,对水环境无影响。

3、声环境

本项目不新增噪声源,对周围声环境基本无影响。

4、固体废物

扩建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油渣、油泥,均属于危险废物。

营运过程油罐清洗、活性炭更换后,产生的废油泥、废油渣、废活性炭直接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即时转运处置,站区内不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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