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县晟丰矿业有限公司处理珊瑚矿东部水塘淤泥及重选稀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钟山县晟丰矿业有限公司处理珊瑚矿东部水塘淤泥及重选稀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钟山生态环境局拟对受理的《钟 (略) 处理珊瑚矿东部水塘淤泥及重选稀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 (略) 钟山生态环境局接受公众来信来电,并对于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7日
电话:0774-*,传真:0774-*
电子邮箱:*@*26.com
通讯地址: (略) 钟山生态环境局(钟山县西路30号老烟厂幼儿园旧址)(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钟 (略) 处理珊瑚矿东部水塘淤泥及重选稀泥项目
建设单位:钟 (略)
建设地点: (略) 钟山县钟山镇程石村委石屋步村平山凹
工程概况:项目性质为技改, (略) 钟山县钟山镇程石村委石屋步村平山凹(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1°20′28.15″,北纬24°31′2.02″)。以备案号2305-*-04-02-*于发改部门备案。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5970m2,项目本次技改主要利用原铁精矿堆场、原尾矿坑及堆场进行布置,新增购置搅拌机3台、板框压滤机1台、打砂机1台及沉淀罐1个并新增蓄水池一座,同时利用原项目三级沉淀池1座、清水池1座。项目拟在一年内处置完现存8万吨钟山县珊瑚镇东部水塘淤泥,及4万吨原项目尾矿浆(铁尾矿),处置规模为12万吨/年。产品方案为:尾矿泥饼9.4万吨/年、尾矿砂1.8吨/年、铁矿/铝矿0.2吨/年。工艺流程:项目原遗留尾矿浆、东部水塘尾矿粉砂→摇床(→铁矿/铝矿)→振动搅拌机(→打砂机→尾矿砂)→沉底罐→板框压滤机→含水率测定→装车外运。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56.5万元,占投资额的28.25%。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一)施工时施工场地内及附近路面洒水、喷淋,运输车辆应密闭运输、防止超载,运输车辆及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冲洗,产生的设备包装废物应当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性密闭堆放设施存放或采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
(二)施工期加强对施工设备的维护管理,防止漏油对地表和地下水体的污染;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钟山县污水处理厂;固体废物应按指定地点堆放,并及时清运,堆放点应做好防排水设置,防止固体废物受雨水冲刷流入附近地表水体造成水体污染。
(三)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障,采用距离防护措施,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中午和夜间作业,合理组织、调度、管理材料运输和工程施工车辆。
(四)施工期一般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尽可能的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渣土按照有关规定向当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根据指定地点、运输路线、时间外运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应进行统一收集,运至周边垃圾收集点堆放,由环卫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及时清运。
(五)营运期厂区内设置2米高围挡,在厂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加工区均为水泥硬化地面,通过及时清扫厂区道路并配备喷淋或雾炮除尘装置以减少车辆运输扬尘的产生。
(六)营运期生产废水经沉淀罐或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或泵入清水池,用于设备冲洗或场地洒水降尘;设备及运输车辆冲洗水经导流沟进入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钟山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七)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在设备基座安装防震措施,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隔音设施,定期维护保养设备及采取降噪设施,生产工人佩戴耳塞,合理布局产生噪声设备在车间内的位置。
(八)营运期树枝等杂物在搅拌机中离心力作用下会被分离出来,经统一收集后外运至垃圾填满场填埋;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九)做好环境风险防范。
评价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钟山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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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钟山生态环境局拟对受理的《钟 (略) 处理珊瑚矿东部水塘淤泥及重选稀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 (略) 钟山生态环境局接受公众来信来电,并对于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7日
电话:0774-*,传真:0774-*
电子邮箱:*@*26.com
通讯地址: (略) 钟山生态环境局(钟山县西路30号老烟厂幼儿园旧址)(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钟 (略) 处理珊瑚矿东部水塘淤泥及重选稀泥项目
建设单位:钟 (略)
建设地点: (略) 钟山县钟山镇程石村委石屋步村平山凹
工程概况:项目性质为技改, (略) 钟山县钟山镇程石村委石屋步村平山凹(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1°20′28.15″,北纬24°31′2.02″)。以备案号2305-*-04-02-*于发改部门备案。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5970m2,项目本次技改主要利用原铁精矿堆场、原尾矿坑及堆场进行布置,新增购置搅拌机3台、板框压滤机1台、打砂机1台及沉淀罐1个并新增蓄水池一座,同时利用原项目三级沉淀池1座、清水池1座。项目拟在一年内处置完现存8万吨钟山县珊瑚镇东部水塘淤泥,及4万吨原项目尾矿浆(铁尾矿),处置规模为12万吨/年。产品方案为:尾矿泥饼9.4万吨/年、尾矿砂1.8吨/年、铁矿/铝矿0.2吨/年。工艺流程:项目原遗留尾矿浆、东部水塘尾矿粉砂→摇床(→铁矿/铝矿)→振动搅拌机(→打砂机→尾矿砂)→沉底罐→板框压滤机→含水率测定→装车外运。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56.5万元,占投资额的28.25%。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一)施工时施工场地内及附近路面洒水、喷淋,运输车辆应密闭运输、防止超载,运输车辆及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冲洗,产生的设备包装废物应当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性密闭堆放设施存放或采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
(二)施工期加强对施工设备的维护管理,防止漏油对地表和地下水体的污染;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钟山县污水处理厂;固体废物应按指定地点堆放,并及时清运,堆放点应做好防排水设置,防止固体废物受雨水冲刷流入附近地表水体造成水体污染。
(三)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障,采用距离防护措施,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中午和夜间作业,合理组织、调度、管理材料运输和工程施工车辆。
(四)施工期一般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尽可能的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渣土按照有关规定向当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根据指定地点、运输路线、时间外运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应进行统一收集,运至周边垃圾收集点堆放,由环卫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及时清运。
(五)营运期厂区内设置2米高围挡,在厂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加工区均为水泥硬化地面,通过及时清扫厂区道路并配备喷淋或雾炮除尘装置以减少车辆运输扬尘的产生。
(六)营运期生产废水经沉淀罐或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或泵入清水池,用于设备冲洗或场地洒水降尘;设备及运输车辆冲洗水经导流沟进入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钟山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七)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在设备基座安装防震措施,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隔音设施,定期维护保养设备及采取降噪设施,生产工人佩戴耳塞,合理布局产生噪声设备在车间内的位置。
(八)营运期树枝等杂物在搅拌机中离心力作用下会被分离出来,经统一收集后外运至垃圾填满场填埋;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九)做好环境风险防范。
评价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钟山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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