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镇三十家子村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卧龙镇三十家子村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项目名称:
卧龙镇三十家子村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委托单位: (略) 卧龙镇三十家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编制单位:承德 (略)
项目地点: (略) (略) 卧龙镇三十家子村
项目四至及面积:
地块四至范围:东至卧龙镇三十家子村,西至卧龙镇三十家子村,北至京沈线,南至平泉泰昌制氧厂。调查总面积为42633.78m2。
报告主要结论:
本项目为卧龙镇三十家子村的集体用地。北部及南部均为耕地,内部平坦,种植玉米及各类蔬菜,并有少量树苗;地块中部有一所小学, (略) 卧龙镇三十家子小学,现状已停止办学,学校内有2处教学楼,均为2层结构,操场未硬化,为裸露土壤。地块其余区域均无构筑物;地块内部及周边无异味,无明显污染痕迹。历史上该地块一直为该村的集体用地。
地块周边1000m范围内敏感区主要为村民居住区。地块周边1000m范围内分布有7处潜在污染源,分别为:华北物流园、 (略) 汽配城、 (略) 机动车检测中心、平 (略) 、承德达纯 (略) 、国昌石油加油站(第8站)、平泉泰昌制氧厂。
经分析,地块内农用地种植过程中施用过农药,可能对本地块造成农药类物质污染;地块外企业生产过程也可能对地块造成污染。其特征污染物主要为:农药类、石油烃(C10-C40)、VOCs、SVOCs、*基叔*基醚。
第二阶段调查共布设9个土壤采样点,共采集不同深度共30个土壤样品(包括3个土壤现场平行样品),地块内共布设3个地下水采样点;采集4个地下水样品(包括1个地下水现场平行样品),全部送检。土壤检测7种重金属、27种VOCs、11种SVOCs、*基叔*基醚、石油烃(C10-C40)、14种有机农药及pH值,检测项目涵盖全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45项基本项和部分选测项,地下水检测《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常规指标及土壤同项指标。
土壤样品所有检测项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所有检测项目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水质标准及其他标准。
经场地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实地采样分析,卧龙镇三十家子村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其土壤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要求,可以作为居住用地开发利用,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项目联系人:王工
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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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卧龙镇三十家子村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委托单位: (略) 卧龙镇三十家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编制单位:承德 (略)
项目地点: (略) (略) 卧龙镇三十家子村
项目四至及面积:
地块四至范围:东至卧龙镇三十家子村,西至卧龙镇三十家子村,北至京沈线,南至平泉泰昌制氧厂。调查总面积为42633.78m2。
报告主要结论:
本项目为卧龙镇三十家子村的集体用地。北部及南部均为耕地,内部平坦,种植玉米及各类蔬菜,并有少量树苗;地块中部有一所小学, (略) 卧龙镇三十家子小学,现状已停止办学,学校内有2处教学楼,均为2层结构,操场未硬化,为裸露土壤。地块其余区域均无构筑物;地块内部及周边无异味,无明显污染痕迹。历史上该地块一直为该村的集体用地。
地块周边1000m范围内敏感区主要为村民居住区。地块周边1000m范围内分布有7处潜在污染源,分别为:华北物流园、 (略) 汽配城、 (略) 机动车检测中心、平 (略) 、承德达纯 (略) 、国昌石油加油站(第8站)、平泉泰昌制氧厂。
经分析,地块内农用地种植过程中施用过农药,可能对本地块造成农药类物质污染;地块外企业生产过程也可能对地块造成污染。其特征污染物主要为:农药类、石油烃(C10-C40)、VOCs、SVOCs、*基叔*基醚。
第二阶段调查共布设9个土壤采样点,共采集不同深度共30个土壤样品(包括3个土壤现场平行样品),地块内共布设3个地下水采样点;采集4个地下水样品(包括1个地下水现场平行样品),全部送检。土壤检测7种重金属、27种VOCs、11种SVOCs、*基叔*基醚、石油烃(C10-C40)、14种有机农药及pH值,检测项目涵盖全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45项基本项和部分选测项,地下水检测《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常规指标及土壤同项指标。
土壤样品所有检测项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所有检测项目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水质标准及其他标准。
经场地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实地采样分析,卧龙镇三十家子村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其土壤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要求,可以作为居住用地开发利用,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项目联系人: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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