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东县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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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东县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会东县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意见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现将项目情况进行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会东县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凉山彝族自治州会东县姜州镇中和村

3、建设单位:会东清 (略)

4、验收监测单位:四川鸿源环境 (略)

5、项目概况及验收规模:

会东清 (略) 投资2000万元建设“会东县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地 (略) 凉山彝族自治州会东县姜州镇中和村会东清 (略) 预留空地,建筑面积为4312.8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炉渣分选车间并配套建设一条生活垃圾焚烧炉渣处理生产线,以及附属场地、办公楼、绿化等设施,项目建成运行后已经形成年处理12万吨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的处理规模。

本次验收范围为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新建炉渣分选车间的建设内容、处理生产线、生产设备、环保设施等及实际建设变动内容和办公楼的验收。

本项目于2022年5月开工建设,于2022年11月竣工并投入运行。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对照环评及批复要求,依据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关于其他工业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本次变动无重大变动

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

2、废水

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员工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化粪池,后安排专人用于项目南侧农户的农田施肥使用,不外排;喷雾降尘用水直接蒸发损耗,无废水产生;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压滤后存储于清水池,后使用水泵回用于生产线,不外排。

3、废气

本项目在破碎、筛分、磁选、跳汰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粉尘颗粒物,食堂会产生食堂油烟,同时原料、成品装卸、堆放过程会有产生无组织粉尘颗粒物。颗粒物通过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旋风+布袋”除尘系统处理达标后最终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食堂油烟集气罩收集后送至静电油烟净化器净化后通过风机和烟道引至办公顶排放,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相关标准。

无组织颗粒物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并设置喷雾降尘系统,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筛选滚笼、锤式破碎机、跳汰机、脱水筛和涡电流分选机等生产设备以及废气处理设备风机的运行噪声。本项目设备均采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对风机加装消声器等措施控制噪声污染。

5、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和一般固废。

生活垃圾:使用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一般固废:未燃尽的物料堆放在大物料区,送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再次焚烧;沉淀池底泥暂存于泥饼区,作为建材产品外售;除尘器收集粉尘用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地方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企业暂无危险废物产生。

四、公示要求

本项目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4日至2023年7月20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司反映意见。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我司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会东县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6.24).docx

,会东县

《会东县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意见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现将项目情况进行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会东县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凉山彝族自治州会东县姜州镇中和村

3、建设单位:会东清 (略)

4、验收监测单位:四川鸿源环境 (略)

5、项目概况及验收规模:

会东清 (略) 投资2000万元建设“会东县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地 (略) 凉山彝族自治州会东县姜州镇中和村会东清 (略) 预留空地,建筑面积为4312.8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炉渣分选车间并配套建设一条生活垃圾焚烧炉渣处理生产线,以及附属场地、办公楼、绿化等设施,项目建成运行后已经形成年处理12万吨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的处理规模。

本次验收范围为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新建炉渣分选车间的建设内容、处理生产线、生产设备、环保设施等及实际建设变动内容和办公楼的验收。

本项目于2022年5月开工建设,于2022年11月竣工并投入运行。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对照环评及批复要求,依据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关于其他工业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本次变动无重大变动

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

2、废水

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员工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化粪池,后安排专人用于项目南侧农户的农田施肥使用,不外排;喷雾降尘用水直接蒸发损耗,无废水产生;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压滤后存储于清水池,后使用水泵回用于生产线,不外排。

3、废气

本项目在破碎、筛分、磁选、跳汰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粉尘颗粒物,食堂会产生食堂油烟,同时原料、成品装卸、堆放过程会有产生无组织粉尘颗粒物。颗粒物通过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旋风+布袋”除尘系统处理达标后最终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食堂油烟集气罩收集后送至静电油烟净化器净化后通过风机和烟道引至办公顶排放,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相关标准。

无组织颗粒物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并设置喷雾降尘系统,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筛选滚笼、锤式破碎机、跳汰机、脱水筛和涡电流分选机等生产设备以及废气处理设备风机的运行噪声。本项目设备均采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对风机加装消声器等措施控制噪声污染。

5、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和一般固废。

生活垃圾:使用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一般固废:未燃尽的物料堆放在大物料区,送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再次焚烧;沉淀池底泥暂存于泥饼区,作为建材产品外售;除尘器收集粉尘用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地方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企业暂无危险废物产生。

四、公示要求

本项目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4日至2023年7月20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司反映意见。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我司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会东县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6.2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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