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5日市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梁溪区-一汽解放无锡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2023年6月25日市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梁溪区-一汽解放无锡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2023年 (略) 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梁溪区)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
1 | 一汽解放无锡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 (略) 永乐东路99号 | (略) | (略) | 利用 (略) 无锡柴油机厂自有土地,拆除6栋(技术中心建筑群5栋、综合大楼)老旧建筑物14912m2,翻建研发综合楼以改观研发办公环境,新建溴化锂空调机房,同步优化广场、道路等厂区布局;在产试室四将16#及18#发动机测试台架进行技术升级;利用产试室五物资堆放场地,新建1台非道路发动机环境仓试验台。本项目实施后可完成国七平台产品的性能排放开发测试500台次/年,非道路发动机环境仓试验台测试250台次/年。 | (1)废气 本项目16#及18#试验台架年新增热试发动机500台次/年,颗粒物、NOx产生量分别为0.00835t/a、0.5t/a。非道路发动机环境仓试验台架年热试发动机250台次/年,颗粒物、NOx产生量分别为0.0042t/a、0.25t/a。全厂热试采用集装箱结构,废气收集效率以100%计,本项目16#及18#试验台架测试废气收集后经过尾气净化装置(DOC+CDPF+SCR+ASC催化装置)处理后与产试室四其他经过处理后的测试废气一起通过一根25m高排气筒FQ-006#排放,本项目非道路发动机环境仓试验台架测试废气收集后经过尾气净化装置(DOC+CDPF+SCR+ASC催化装置)处理后与产试室五其他经过处理后的测试废气一起通过一根36m高排气筒FQ-007#排放,本工序16#及18#试验台架年工作时间为500h,非道路发动机环境仓试验台架年工作时间为250h。尾气净化装置对颗粒物的处理效率以60%,对NOx处理效率以70%计。 (2)废水 本项目无新增废水。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环境仓测试台架,噪声源强约为75dB(A)。本项目设备位于厂区北侧,一班制8小时运营。本项目噪声经厂房隔声后降噪25dB(A)。项目设备噪声经车间围墙隔声、厂房围墙隔声,项目厂界南侧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即昼间(6:00-22:00)≤70dB(A),夜间(22:00-6:00)≤55dB(A),其余边界噪声及大竹园小区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即昼间(6:00-22:00)≤60dB(A),夜间(22:00-6:00)≤50dB(A)。 (4)固废 热试尾气处理装置中催化剂采用贵金属铂、铑、钯、铜、钒,覆盖于陶瓷载体上,更换周期2年,环境仓发动机测试台架的热试尾气处理装置废催化剂产生量0.2t/a。环境仓发动机测试台架废矿物油产生量为2t/a。环境仓发动机测试台架产生的废抹布手套0.2t/a。本项目所有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所有固废均妥善处理,不外排。 | 0510-* *@*26.com |
公开时间:2023年6月25日~2023年6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3年 (略) 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梁溪区)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
1 | 一汽解放无锡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 (略) 永乐东路99号 | (略) | (略) | 利用 (略) 无锡柴油机厂自有土地,拆除6栋(技术中心建筑群5栋、综合大楼)老旧建筑物14912m2,翻建研发综合楼以改观研发办公环境,新建溴化锂空调机房,同步优化广场、道路等厂区布局;在产试室四将16#及18#发动机测试台架进行技术升级;利用产试室五物资堆放场地,新建1台非道路发动机环境仓试验台。本项目实施后可完成国七平台产品的性能排放开发测试500台次/年,非道路发动机环境仓试验台测试250台次/年。 | (1)废气 本项目16#及18#试验台架年新增热试发动机500台次/年,颗粒物、NOx产生量分别为0.00835t/a、0.5t/a。非道路发动机环境仓试验台架年热试发动机250台次/年,颗粒物、NOx产生量分别为0.0042t/a、0.25t/a。全厂热试采用集装箱结构,废气收集效率以100%计,本项目16#及18#试验台架测试废气收集后经过尾气净化装置(DOC+CDPF+SCR+ASC催化装置)处理后与产试室四其他经过处理后的测试废气一起通过一根25m高排气筒FQ-006#排放,本项目非道路发动机环境仓试验台架测试废气收集后经过尾气净化装置(DOC+CDPF+SCR+ASC催化装置)处理后与产试室五其他经过处理后的测试废气一起通过一根36m高排气筒FQ-007#排放,本工序16#及18#试验台架年工作时间为500h,非道路发动机环境仓试验台架年工作时间为250h。尾气净化装置对颗粒物的处理效率以60%,对NOx处理效率以70%计。 (2)废水 本项目无新增废水。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环境仓测试台架,噪声源强约为75dB(A)。本项目设备位于厂区北侧,一班制8小时运营。本项目噪声经厂房隔声后降噪25dB(A)。项目设备噪声经车间围墙隔声、厂房围墙隔声,项目厂界南侧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即昼间(6:00-22:00)≤70dB(A),夜间(22:00-6:00)≤55dB(A),其余边界噪声及大竹园小区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即昼间(6:00-22:00)≤60dB(A),夜间(22:00-6:00)≤50dB(A)。 (4)固废 热试尾气处理装置中催化剂采用贵金属铂、铑、钯、铜、钒,覆盖于陶瓷载体上,更换周期2年,环境仓发动机测试台架的热试尾气处理装置废催化剂产生量0.2t/a。环境仓发动机测试台架废矿物油产生量为2t/a。环境仓发动机测试台架产生的废抹布手套0.2t/a。本项目所有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所有固废均妥善处理,不外排。 | 0510-* *@*26.com |
公开时间:2023年6月25日~2023年6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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