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松江区应急局自行采购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松江区应急局自行采购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松江区应急局自行采购项目管理
实施细则》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执法大队:
《松江区应急局自行采购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略) 松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6月19日
松江区应急局自行采购项目管理
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本局采购行为,加强采购监管,提高采购效率、效益和质量,根据《 (略) 年度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松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松江区小额服务项目采购管理导则》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自行采购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所称的自行采购项目,是指本局机关各科室、执法大队(以下简称:采购人)使用局本级预算、依法组织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采购金 (略) 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货物、服务、工程采购项目。
二、组织构架
为进一步加强本局采购管理,成立局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分管财务工作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其他分管领导担任,组员由各科室(大队)负责人担任。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主任由分管财务工作领导担任,各科室(大队)负责人以及财务工作人员和相关外聘专家担任评审委员会成员。采购管理部门设在本局办公室,采购管理员由具体负责财务工作的同志担任。
三、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审议和决策本单位采购制度;
2.审议本单位5万元及以上采购项目相关事项决策;
3.对本单位采购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和决策;
4.评审委员会在综合评审环节组织开展项目评审工作;
5.其他应当履行的职责。
(二)采购人职责
1.贯彻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
2.负责办理采购项目相关审批手续;
3.负责编制采购方案,确保采购方案内容真实、合法;
4.履行采购主体责任,全程参与采购过程,加强对采购文件审核以保障采购目标的有效实现,加强对采购程序的监督以保障采购行为合法合规;
5.加强对参与竞争的供应商关联关系的审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占有股份、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下的采购活动;
6.负责拟定项目采购合同(合同标的要确保与招标文件内容一致),经内控审核通过后办理合同相关签约手续;
7.做好采购项目的验收或审计工作;
8.对采购项目内容负有解释义务并承担相关责任。
(三)采购管理部门职责
1.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2.起草修订采购制度,规范采购流程,防控徇私舞弊风险;
3.审核项目采购方案的规范性、合理性、完整性;
4.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工作;
5.负责督促年度采购计划的执行;
6.办理其他采购事项。
(四)采购管理员职责
1.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2.审核本单位项目采购方案的的规范性、合理性、完整性;
3.负责组织采购项目的采购工作;
4.做好采购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督促本单位采购计划的执行;
6.办理其他采购事项。
四、采购预算
应以“厉行节约资金、非必要不采购”为前提, (略) 场行情的基础上编制项目采购预算,采购预算应当包括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和数量、预算金额和测算依据、采购方式、支付方式等。采购项目应纳入年度部门预算管理,经本局年度部门预算审核通过后报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严禁将同一个项目拆分为多个采购限额以下的项目以规避法定政府采购程序。对同一类型项目可合并采购,提高采购效率和效益,合并后总金额超过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应按规定执行分散采购相关采购程序。
五、采购实施
(一)流程管理:采购人在具体实施前应根据对应采购限额审批规定提出采购申请,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或班子会通过后方可具体实施。
(二)采购管理部门:办公室作为局系统采购业务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拟定局采购管理相关制度、组织采购事前审核和评审、协调财政部门以及采购监管等工作。
(三)采购主体:采购人作为采购主体,应严格根据单位内控流程,履行采购主体责任和全过程监管责任,对采购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管,并做好采购项目完工验收等工作。
六、采购限额及操作方式
集中目录采购项 (略) 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货物、服务、工程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具体金额以年度发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为准。除此之外,本单位采取自行采购,设立以下几种限额采购操作方式。
(一)采购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按照本制度分限额组织采购
原则上不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采购,如有专业性强、情况特殊的项目可报局长办公会说明原因,审批通过后,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
1.小额采购
采购金额5万元以下的项目选择一家有经营资质、信誉良好、质量可靠、价格公道、服务优良的供应商,在前 (略) 场行情的基础上根据单位内控流程及本细则规定自行组织采购,采购费用1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应提供报价单。
2.询价采购
采购金额5万元及以上、20万元以下的项目,邀请不少于3家无关联并符合项目资质要求的供应商进行比价,在质量、服务均满足条件的情况下报价最低者中标。
3.综合评审
采购金额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邀请不少于3家无关联并符合项目资质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质量、价格、服务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审分数最高者中标。
(二)采购预算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的项目应当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购
采购金额5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自主选择采购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采购活动,事前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招标代理协议,明确招标代理的范围、权限、期限等具体事项,对采购项目进行过程监管。采购活动由招标代理机构具体实施,本局不参与评标过程,供应商以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单位为准。
七、采购操作程序
(一)项目启动阶段
采购人根据年初采购预算安排,在采购任务实施前做好采购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充足的时间完成采购程序。
1.提出项目采购申请
根据采购预算和计划,各科室填写采购需求单,准确完整的提出采购需求,对采购项目的规格、型号等功能性需求进行描述,但不得指定品牌、厂家等,填写支出事项支出审批单。
2.审核采购需求,确定采购方式
办公室对需求单进行审核,对专业性强的项目可邀请专家进行评审,并确定具体采购方式,报请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审核,对采购总金额5万元及以上或符合“三重一大”要求的采购项目,需提请局班子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二)项目采购阶段
1.采购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
(1)5万元以下的项目
由采购人提出采购申请,填写《松江区应急局支出事项事前审批单》(附件1),由办公室审核后,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通过后,即可直接采购。
(2)5万元—20万元的项目
不属于单一来源采购的,由采购人对不少于3家的合格供应商发出询价单公告(附件2)分别进行询价,同时对供应商相应的资质进行确认,不得以供应商推荐供应商的方式进行邀标。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价格等综合因素考量,提出拟成交供应商,填写比价情况说明(附件3),提交局班子会集体研究决定,班子会通过后填写《松江区应急局支出事项事前审批单》进行审批。
属于单一来源采购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有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由采购人提出理由和依据,提交局班子会集体研究决定,报区财政局审核通过后,进行采购活动。
对必须进行分批采购的项目,应在当年度该项目启动前,完成询价,确定若干合格供应商,年内在已确定的供应商范围内,分批开展采购活动。
(3)20万元—50万元的项目
由采购人对不少于3家的合格供应商发出询价单公告(附件2)分别进行询价,同时对供应商相应的资质进行确认,不得以供应商推荐供应商的方式进行邀标。评审委员会组织开标会议,
评标会议应做好会议记录(附件4),采购评审以综合评审打分形式进行的,可参考评分表(附件5)。
评审委员会有评审委员会主任、本项目采购科室分管领导、采购科室负责人、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等组成,特殊项目可邀请外聘专家。评审时,评审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评价、打分,汇总总分最高者中标。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并承担相应评审责任。
5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局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明确标的、价款、数量、质量、指标参数、履行期限、付款方式、售后服务、违约责任等条款。成交供应商的各种承诺应进入合同或作为附件,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委托社会代理采购机构进行采购
(1)提出采购需求。根据采购预算和计划,采购人提出准确完整的采购需求,对采购项目的规格、型号等功能性需求进行描述,但不得指定品牌、厂家等。
(2)审核采购需求。办公室对需求单进行审核,对专业性强的项目可邀请专家进行评审,报请单位领导和财政部门批准。
(3)确定委托机构。采购人可在对代理机构的资质和业绩进行综合考量,报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和局党委班子会审批确认后,签订委托合同,确定委托机构。
(4)编制招标文件。代理机构组织编写招标文件,并提请采购人进行审核。招标文件不得违背政府采购法规规定,应科学合理公正的设定采购需求、招标条件、评分标准和评分方法等,不得指定品牌或设置歧视性、倾向性条款。
(5)发布采购信息,组织实施采购。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规定,在政府采购相关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接受投标人报名、发售招标文件、抽取政府采购专家、组织开标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和发布预中标公告等。
(6)签订合同,验收验货和支付结算。预中标公告公示期满后,采购科室及时组织签订合同,并按规定组织验收验货并出具验收报告,按规定程序提交财务部门支付结算。
(三)验收支付及材料归档
1.采购合同履行完毕,供应商交付标的后,采购人组织严格按照合同内容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
2.对通过验收的标的,采购科室按照合同所示提出付款申请,由分管领导审核后,递交主要领导审批。(合同中另外约定付款期限与方式的,以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为准。)
3.办公室根据领导审批、发票、合同、采购方案等资料进行支付,并将资料集中整理归档。
对因实施任务紧、时间急的工作而进行的紧急采购,可经主要领导同意后直接进行采购。
(四)支付方式
1.根据国库单一账户改革要求,除基本支出外的项目采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
2.我局已实行公务卡制度改革,由单位负责人或科室相关人员持有公务卡,严格执行松江区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3.除财政直接支付、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外的其他支付,原则上采购项目应当采用转账方式结算。
八、其他
以上条款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局下属单位自行采购管理参考此细则执行。
本细则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本细则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松江区应急局支出事项事前审批单
2.松江区应急局采购项目招标(询价)公告(格式)
3.松江区应急局比价情况说明
4.松江区应急局评标会议纪录
5.松江区应急局采购项目评审打分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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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松江区应急局支出事项事前审批单 | ||||
申请部门 | 申请时间 | |||
申请类型 | 服务 □ 货物 □ 工程 □ | |||
预算情况 | 基本支出 | |||
项目支出名称 | ||||
申请金额(大写): | ||||
申请事项:(事项名称,开展时间,主要内容等): | ||||
部门负责人:(签字) | ||||
办公室意见 | ||||
分管领导意见: | 主要领导意见: | 局班子会意见: | ||
召开时间: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会议记录人签字: | ||
注:1)5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由科室提出采购申请,由办公室审核后,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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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松江区应急局采购项目招标(询价)公告(格式)
(略) 点击查看>>*单位对“点击查看>>*项目”进行询价,特邀请投标:
一、项目概况
二、采购内容
三、项目验收要求
四、项目周期
五、对供应商的条件
六、项目最高限价以及评标方式
1.采购金额5万-20万的项目,选择询价最低价中标。
2.采购金额20万-50万的项目,综合评审择优选择供应商。
七、供应商需递交投标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报价表;
3.工作业绩情况、实施方案、相关专业资质文件等。
八、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请于点击查看>>*年**月**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盖骑缝章送至点击查看>>*单位(详细地址)**室。
九、采购单位及联系人信息
单位名称:
点击查看>>*年**月**日
附件3:
松江区应急管理局比价情况说明
比价科(室): XX室 日期:2023年XX月XX日
项目名称 | XX | ||
拟选定单位 | XX | ||
金额 | XX万元 | ||
比价情况 | XXXXXXXXXXXX | ||
关联性审查情况 | XXXXXX(经“天眼查”APP查询,3家比价单位不存在关联关系。) | ||
科(室)意见 | 根据XX XX XX等情况, (略) 采购。 | ||
经办人(签字) | 部门负责人(签字) |
附件4:
松江区应急局 评标
会议记录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二、评标方式:
三、会议主持人: 四、评审人员:
五、采购人代表: 六、项目最高限价:
七、采购管理员宣布评审会场纪律
八、采购管理员组织评审会议程序
九、评标会议评审结果公布:
投标单位 | 报价 | 综合评分 | 中标候选人顺序 | 备注 |
评审意见:
最确评定 单位为本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价:
评审签字确认:
记录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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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松江区应急局采购项目评审打分表(格式) | |||||||||||
评审项目名称: | 评审时间: | ||||||||||
综合评分指标内容 | 单位1: | 单位2: | 单位3: | 备注说明 | |||||||
指标类型 | 指标 | 分值 | 标准 | 评 审 得 分 | 评 审 得 分 | 评 审 得 分 | |||||
报价部分 | 报价 | ( )分 | 价格分应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报价得分等于(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 | ||||||||
技术部分 | 供应商规模情况 | ( )分 | 供应商规模最大得全部分值,次之得全部分值的90%、80%、70%,依次类推 | ||||||||
供应商业绩 | ( )分 | 近2年内类似项目承接个数,5个以上得全部分值、少一个扣此项分值的10%,分值扣完为止 | |||||||||
技术指标要求 | ( )分 | 对照招标书文件技术指标每有一项偏差扣此项分值的10%分,扣完为止 | |||||||||
售后服务 | ( )分 | 承诺1小时以内有维修技术人员到场的得全部分值、3小时以内有维修技术人员到场的得一半分值、超过3小时到现场的不得分 | |||||||||
综合评定分数 | 100分 | ||||||||||
评审意见 | |||||||||||
以上评审打分表为基本格式要求,实际评分指标内容应根据评审项目的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 评审人员姓名: | 评审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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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松江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6月19日印发 |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松江区应急局自行采购项目管理
实施细则》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执法大队:
《松江区应急局自行采购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略) 松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6月19日
松江区应急局自行采购项目管理
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本局采购行为,加强采购监管,提高采购效率、效益和质量,根据《 (略) 年度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松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松江区小额服务项目采购管理导则》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自行采购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所称的自行采购项目,是指本局机关各科室、执法大队(以下简称:采购人)使用局本级预算、依法组织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采购金 (略) 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货物、服务、工程采购项目。
二、组织构架
为进一步加强本局采购管理,成立局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分管财务工作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其他分管领导担任,组员由各科室(大队)负责人担任。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主任由分管财务工作领导担任,各科室(大队)负责人以及财务工作人员和相关外聘专家担任评审委员会成员。采购管理部门设在本局办公室,采购管理员由具体负责财务工作的同志担任。
三、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审议和决策本单位采购制度;
2.审议本单位5万元及以上采购项目相关事项决策;
3.对本单位采购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和决策;
4.评审委员会在综合评审环节组织开展项目评审工作;
5.其他应当履行的职责。
(二)采购人职责
1.贯彻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
2.负责办理采购项目相关审批手续;
3.负责编制采购方案,确保采购方案内容真实、合法;
4.履行采购主体责任,全程参与采购过程,加强对采购文件审核以保障采购目标的有效实现,加强对采购程序的监督以保障采购行为合法合规;
5.加强对参与竞争的供应商关联关系的审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占有股份、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下的采购活动;
6.负责拟定项目采购合同(合同标的要确保与招标文件内容一致),经内控审核通过后办理合同相关签约手续;
7.做好采购项目的验收或审计工作;
8.对采购项目内容负有解释义务并承担相关责任。
(三)采购管理部门职责
1.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2.起草修订采购制度,规范采购流程,防控徇私舞弊风险;
3.审核项目采购方案的规范性、合理性、完整性;
4.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工作;
5.负责督促年度采购计划的执行;
6.办理其他采购事项。
(四)采购管理员职责
1.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2.审核本单位项目采购方案的的规范性、合理性、完整性;
3.负责组织采购项目的采购工作;
4.做好采购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督促本单位采购计划的执行;
6.办理其他采购事项。
四、采购预算
应以“厉行节约资金、非必要不采购”为前提, (略) 场行情的基础上编制项目采购预算,采购预算应当包括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和数量、预算金额和测算依据、采购方式、支付方式等。采购项目应纳入年度部门预算管理,经本局年度部门预算审核通过后报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严禁将同一个项目拆分为多个采购限额以下的项目以规避法定政府采购程序。对同一类型项目可合并采购,提高采购效率和效益,合并后总金额超过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应按规定执行分散采购相关采购程序。
五、采购实施
(一)流程管理:采购人在具体实施前应根据对应采购限额审批规定提出采购申请,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或班子会通过后方可具体实施。
(二)采购管理部门:办公室作为局系统采购业务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拟定局采购管理相关制度、组织采购事前审核和评审、协调财政部门以及采购监管等工作。
(三)采购主体:采购人作为采购主体,应严格根据单位内控流程,履行采购主体责任和全过程监管责任,对采购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管,并做好采购项目完工验收等工作。
六、采购限额及操作方式
集中目录采购项 (略) 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货物、服务、工程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具体金额以年度发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为准。除此之外,本单位采取自行采购,设立以下几种限额采购操作方式。
(一)采购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按照本制度分限额组织采购
原则上不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采购,如有专业性强、情况特殊的项目可报局长办公会说明原因,审批通过后,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
1.小额采购
采购金额5万元以下的项目选择一家有经营资质、信誉良好、质量可靠、价格公道、服务优良的供应商,在前 (略) 场行情的基础上根据单位内控流程及本细则规定自行组织采购,采购费用1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应提供报价单。
2.询价采购
采购金额5万元及以上、20万元以下的项目,邀请不少于3家无关联并符合项目资质要求的供应商进行比价,在质量、服务均满足条件的情况下报价最低者中标。
3.综合评审
采购金额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邀请不少于3家无关联并符合项目资质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质量、价格、服务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审分数最高者中标。
(二)采购预算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的项目应当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购
采购金额5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自主选择采购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采购活动,事前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招标代理协议,明确招标代理的范围、权限、期限等具体事项,对采购项目进行过程监管。采购活动由招标代理机构具体实施,本局不参与评标过程,供应商以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单位为准。
七、采购操作程序
(一)项目启动阶段
采购人根据年初采购预算安排,在采购任务实施前做好采购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充足的时间完成采购程序。
1.提出项目采购申请
根据采购预算和计划,各科室填写采购需求单,准确完整的提出采购需求,对采购项目的规格、型号等功能性需求进行描述,但不得指定品牌、厂家等,填写支出事项支出审批单。
2.审核采购需求,确定采购方式
办公室对需求单进行审核,对专业性强的项目可邀请专家进行评审,并确定具体采购方式,报请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审核,对采购总金额5万元及以上或符合“三重一大”要求的采购项目,需提请局班子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二)项目采购阶段
1.采购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
(1)5万元以下的项目
由采购人提出采购申请,填写《松江区应急局支出事项事前审批单》(附件1),由办公室审核后,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通过后,即可直接采购。
(2)5万元—20万元的项目
不属于单一来源采购的,由采购人对不少于3家的合格供应商发出询价单公告(附件2)分别进行询价,同时对供应商相应的资质进行确认,不得以供应商推荐供应商的方式进行邀标。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价格等综合因素考量,提出拟成交供应商,填写比价情况说明(附件3),提交局班子会集体研究决定,班子会通过后填写《松江区应急局支出事项事前审批单》进行审批。
属于单一来源采购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有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由采购人提出理由和依据,提交局班子会集体研究决定,报区财政局审核通过后,进行采购活动。
对必须进行分批采购的项目,应在当年度该项目启动前,完成询价,确定若干合格供应商,年内在已确定的供应商范围内,分批开展采购活动。
(3)20万元—50万元的项目
由采购人对不少于3家的合格供应商发出询价单公告(附件2)分别进行询价,同时对供应商相应的资质进行确认,不得以供应商推荐供应商的方式进行邀标。评审委员会组织开标会议,
评标会议应做好会议记录(附件4),采购评审以综合评审打分形式进行的,可参考评分表(附件5)。
评审委员会有评审委员会主任、本项目采购科室分管领导、采购科室负责人、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等组成,特殊项目可邀请外聘专家。评审时,评审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评价、打分,汇总总分最高者中标。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并承担相应评审责任。
5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局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明确标的、价款、数量、质量、指标参数、履行期限、付款方式、售后服务、违约责任等条款。成交供应商的各种承诺应进入合同或作为附件,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委托社会代理采购机构进行采购
(1)提出采购需求。根据采购预算和计划,采购人提出准确完整的采购需求,对采购项目的规格、型号等功能性需求进行描述,但不得指定品牌、厂家等。
(2)审核采购需求。办公室对需求单进行审核,对专业性强的项目可邀请专家进行评审,报请单位领导和财政部门批准。
(3)确定委托机构。采购人可在对代理机构的资质和业绩进行综合考量,报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和局党委班子会审批确认后,签订委托合同,确定委托机构。
(4)编制招标文件。代理机构组织编写招标文件,并提请采购人进行审核。招标文件不得违背政府采购法规规定,应科学合理公正的设定采购需求、招标条件、评分标准和评分方法等,不得指定品牌或设置歧视性、倾向性条款。
(5)发布采购信息,组织实施采购。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规定,在政府采购相关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接受投标人报名、发售招标文件、抽取政府采购专家、组织开标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和发布预中标公告等。
(6)签订合同,验收验货和支付结算。预中标公告公示期满后,采购科室及时组织签订合同,并按规定组织验收验货并出具验收报告,按规定程序提交财务部门支付结算。
(三)验收支付及材料归档
1.采购合同履行完毕,供应商交付标的后,采购人组织严格按照合同内容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
2.对通过验收的标的,采购科室按照合同所示提出付款申请,由分管领导审核后,递交主要领导审批。(合同中另外约定付款期限与方式的,以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为准。)
3.办公室根据领导审批、发票、合同、采购方案等资料进行支付,并将资料集中整理归档。
对因实施任务紧、时间急的工作而进行的紧急采购,可经主要领导同意后直接进行采购。
(四)支付方式
1.根据国库单一账户改革要求,除基本支出外的项目采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
2.我局已实行公务卡制度改革,由单位负责人或科室相关人员持有公务卡,严格执行松江区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3.除财政直接支付、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外的其他支付,原则上采购项目应当采用转账方式结算。
八、其他
以上条款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局下属单位自行采购管理参考此细则执行。
本细则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本细则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松江区应急局支出事项事前审批单
2.松江区应急局采购项目招标(询价)公告(格式)
3.松江区应急局比价情况说明
4.松江区应急局评标会议纪录
5.松江区应急局采购项目评审打分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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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松江区应急局支出事项事前审批单 | ||||
申请部门 | 申请时间 | |||
申请类型 | 服务 □ 货物 □ 工程 □ | |||
预算情况 | 基本支出 | |||
项目支出名称 | ||||
申请金额(大写): | ||||
申请事项:(事项名称,开展时间,主要内容等): | ||||
部门负责人:(签字) | ||||
办公室意见 | ||||
分管领导意见: | 主要领导意见: | 局班子会意见: | ||
召开时间: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会议记录人签字: | ||
注:1)5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由科室提出采购申请,由办公室审核后,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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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松江区应急局采购项目招标(询价)公告(格式)
(略) 点击查看>>*单位对“点击查看>>*项目”进行询价,特邀请投标:
一、项目概况
二、采购内容
三、项目验收要求
四、项目周期
五、对供应商的条件
六、项目最高限价以及评标方式
1.采购金额5万-20万的项目,选择询价最低价中标。
2.采购金额20万-50万的项目,综合评审择优选择供应商。
七、供应商需递交投标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报价表;
3.工作业绩情况、实施方案、相关专业资质文件等。
八、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请于点击查看>>*年**月**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盖骑缝章送至点击查看>>*单位(详细地址)**室。
九、采购单位及联系人信息
单位名称:
点击查看>>*年**月**日
附件3:
松江区应急管理局比价情况说明
比价科(室): XX室 日期:2023年XX月XX日
项目名称 | XX | ||
拟选定单位 | XX | ||
金额 | XX万元 | ||
比价情况 | XXXXXXXXXXXX | ||
关联性审查情况 | XXXXXX(经“天眼查”APP查询,3家比价单位不存在关联关系。) | ||
科(室)意见 | 根据XX XX XX等情况, (略) 采购。 | ||
经办人(签字) | 部门负责人(签字) |
附件4:
松江区应急局 评标
会议记录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二、评标方式:
三、会议主持人: 四、评审人员:
五、采购人代表: 六、项目最高限价:
七、采购管理员宣布评审会场纪律
八、采购管理员组织评审会议程序
九、评标会议评审结果公布:
投标单位 | 报价 | 综合评分 | 中标候选人顺序 | 备注 |
评审意见:
最确评定 单位为本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价:
评审签字确认:
记录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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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松江区应急局采购项目评审打分表(格式) | |||||||||||
评审项目名称: | 评审时间: | ||||||||||
综合评分指标内容 | 单位1: | 单位2: | 单位3: | 备注说明 | |||||||
指标类型 | 指标 | 分值 | 标准 | 评 审 得 分 | 评 审 得 分 | 评 审 得 分 | |||||
报价部分 | 报价 | ( )分 | 价格分应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报价得分等于(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 | ||||||||
技术部分 | 供应商规模情况 | ( )分 | 供应商规模最大得全部分值,次之得全部分值的90%、80%、70%,依次类推 | ||||||||
供应商业绩 | ( )分 | 近2年内类似项目承接个数,5个以上得全部分值、少一个扣此项分值的10%,分值扣完为止 | |||||||||
技术指标要求 | ( )分 | 对照招标书文件技术指标每有一项偏差扣此项分值的10%分,扣完为止 | |||||||||
售后服务 | ( )分 | 承诺1小时以内有维修技术人员到场的得全部分值、3小时以内有维修技术人员到场的得一半分值、超过3小时到现场的不得分 | |||||||||
综合评定分数 | 100分 | ||||||||||
评审意见 | |||||||||||
以上评审打分表为基本格式要求,实际评分指标内容应根据评审项目的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 评审人员姓名: | 评审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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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松江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6月19日印发 |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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