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水车镇上溪村辉仁生态养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公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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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水车镇上溪村辉仁生态养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公示的决定

新化县 (略) :

你公司呈报由湖南新瑞智 (略) 编制的《水车镇上溪村辉仁生态养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于2023年6月7日在我局正式受 (略) 生态环境局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20日(10个工作日)。在审批过程中,你公司因对项目废水排放方式进行变更,特向我局申请撤销报告书受理的申请。经研究, (略) 的申请,并同步撤销报告书的受理公示,待报告书修改后可依法依规重新按程序报批。

附??件:新化县 (略) 水车镇上溪村辉仁农牧生态养猪场建设

新化县 (略) :

你公司呈报由湖南新瑞智 (略) 编制的《水车镇上溪村辉仁生态养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于2023年6月7日在我局正式受 (略) 生态环境局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20日(10个工作日)。在审批过程中,你公司因对项目废水排放方式进行变更,特向我局申请撤销报告书受理的申请。经研究, (略) 的申请,并同步撤销报告书的受理公示,待报告书修改后可依法依规重新按程序报批。

附??件:新化县 (略) 水车镇上溪村辉仁农牧生态养猪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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