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发改投〔2023〕45号高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渝昆高铁征地拆迁苽芦村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高发改投〔2023〕45号高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渝昆高铁征地拆迁苽芦村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高县庆符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呈报渝昆高铁征地拆迁(苽芦村)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庆府〔2023〕41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经专家评审通过,原则同意批复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渝昆高铁征地拆迁(苽芦村)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4-*-04-01-*)
二、项目业主
高县庆符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占地面积39.87亩,拟安置征地拆迁户64户,总建筑面积17769.59平方米;同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含场地平整、护坡堡坎、污水处理设施和排水设施等,二是五通:通路、通电、通水、通电视和通讯,三是五化:道路硬化、路灯亮化、村庄绿化、环 (略) 美化。
四、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376.5万元(只含场平和配套基础设施费用,安置房修建费用由安置户自理),项目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资金。
五、建设地点
庆符镇苽芦村14组大地湾。
六、建设工期
6个月。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要严格按照国家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基本程序做好相关工作,并在项目开工前,完成环评、社会风险稳定评估等手续。在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和资金管理,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特此批复!
此文件有效期两年!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高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4日
附件: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渝昆高铁征地拆迁(苽芦村)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电子招标)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设计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施工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监理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重要设备和材料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招标。附属工程应和主体工程一并招标。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和重要材料采购及安装等标段,达不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 2、招标方式:电子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当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招标人自愿的,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发布内容必须一致。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进行比选。招标过程报送各项备案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4、评标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评标标准和方法按照《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12号令)的规定执行。 5、评标专家的确定按《 (略) 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川办发〔2003〕13号)执行。 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略) 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的通知》(宜府办函〔2013〕207号)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届时应书面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开标、评标、定标的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 高县发展和改革局(盖章) 2023年4月4日 |
高县庆符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呈报渝昆高铁征地拆迁(苽芦村)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庆府〔2023〕41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经专家评审通过,原则同意批复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渝昆高铁征地拆迁(苽芦村)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4-*-04-01-*)
二、项目业主
高县庆符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占地面积39.87亩,拟安置征地拆迁户64户,总建筑面积17769.59平方米;同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含场地平整、护坡堡坎、污水处理设施和排水设施等,二是五通:通路、通电、通水、通电视和通讯,三是五化:道路硬化、路灯亮化、村庄绿化、环 (略) 美化。
四、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376.5万元(只含场平和配套基础设施费用,安置房修建费用由安置户自理),项目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资金。
五、建设地点
庆符镇苽芦村14组大地湾。
六、建设工期
6个月。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要严格按照国家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基本程序做好相关工作,并在项目开工前,完成环评、社会风险稳定评估等手续。在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和资金管理,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特此批复!
此文件有效期两年!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高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4日
附件: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渝昆高铁征地拆迁(苽芦村)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电子招标)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设计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施工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监理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重要设备和材料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招标。附属工程应和主体工程一并招标。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和重要材料采购及安装等标段,达不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 2、招标方式:电子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当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招标人自愿的,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发布内容必须一致。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进行比选。招标过程报送各项备案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4、评标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评标标准和方法按照《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12号令)的规定执行。 5、评标专家的确定按《 (略) 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川办发〔2003〕13号)执行。 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略) 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的通知》(宜府办函〔2013〕207号)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届时应书面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开标、评标、定标的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 高县发展和改革局(盖章) 2023年4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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