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傲新配套存栏6万头育肥猪养殖项目拟审批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长春傲新配套存栏6万头育肥猪养殖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长春傲新配套存栏6万头育肥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环评科)

通讯地址:农安县政务大厅

邮 编:*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长春傲新配套存栏6万头育肥猪养殖项目)

农安县华家镇沈家村

长春 (略)

长春 (略)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农安县华家镇沈家村,占地面积 *平方米,总投资1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5万元。本项目新建 12 栋猪舍,项目建设完成后可实现年存栏育肥猪 6 万头、年出栏育肥猪 18 万头的养殖规模。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水与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一并收集后进入黑膜沼气池进行处理,发酵后产生沼液春秋 (略) 智朝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用于农田施肥,夏冬季在黑膜沼气池储存,不外排地表水体;沼渣收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养殖区等场所按照相关标准要求采取严格的防渗处理,避免污染地下水。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通过及时清理猪舍粪便和污水,黑膜发酵池、储粪间密闭处理,并采取加强场区绿化、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可减轻对周围空气环境质量影响。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氨气、硫化氢气体浓度必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无组织排放二级标准要求;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经脱硫后进行火炬燃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必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相关标准限值要求;生物质燃料锅炉安装布袋除尘器后,经20米烟囱排放,烟气中各污染物经处理后必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特别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食堂安装符合要求的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后的油烟必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限值要求。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猪舍建设采用隔声性能好的建筑材料;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本项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等相关标准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猪粪便送至吉林 (略) 制有机肥;沼渣、炉渣及除尘灰收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病死猪尸、分娩废物由农安县鼎鹏 (略) 进行无害化处理;废脱硫剂由生产厂家回收;废弃包 (略) ;厨余垃圾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送生活垃圾场处理。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长春傲新配套存栏6万头育肥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环评科)

通讯地址:农安县政务大厅

邮 编:*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长春傲新配套存栏6万头育肥猪养殖项目)

农安县华家镇沈家村

长春 (略)

长春 (略)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农安县华家镇沈家村,占地面积 *平方米,总投资1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5万元。本项目新建 12 栋猪舍,项目建设完成后可实现年存栏育肥猪 6 万头、年出栏育肥猪 18 万头的养殖规模。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水与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一并收集后进入黑膜沼气池进行处理,发酵后产生沼液春秋 (略) 智朝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用于农田施肥,夏冬季在黑膜沼气池储存,不外排地表水体;沼渣收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养殖区等场所按照相关标准要求采取严格的防渗处理,避免污染地下水。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通过及时清理猪舍粪便和污水,黑膜发酵池、储粪间密闭处理,并采取加强场区绿化、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可减轻对周围空气环境质量影响。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氨气、硫化氢气体浓度必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无组织排放二级标准要求;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经脱硫后进行火炬燃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必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相关标准限值要求;生物质燃料锅炉安装布袋除尘器后,经20米烟囱排放,烟气中各污染物经处理后必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特别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食堂安装符合要求的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后的油烟必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限值要求。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猪舍建设采用隔声性能好的建筑材料;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本项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等相关标准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猪粪便送至吉林 (略) 制有机肥;沼渣、炉渣及除尘灰收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病死猪尸、分娩废物由农安县鼎鹏 (略) 进行无害化处理;废脱硫剂由生产厂家回收;废弃包 (略) ;厨余垃圾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送生活垃圾场处理。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