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7整改验收情况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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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7整改验收情况公开

根据《关于进一步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交办信件销号工作的意见》(东环督改办发〔2019〕1号)相关要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已 (略) 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7)所述问题:“空气质量与群众期盼有较大差距。群众对扬尘问题反应强烈,督察期间接到的信访件中,有13.3%是扬尘问题。”的调查处理验收工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时间:2023年6月25日至7月1日。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3年7月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服务业办公室(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A座445室),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或致电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服务业办公室,联系电话0546-*。

一、反馈问题

空气质量与群众期盼有较大差距。群众对扬尘问题反应强烈,督察期间接到的信访件中,有13.3%是扬尘问题。

二、整改措施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部加大日常监管检查制力度,对全区施工项目进行扬尘治理巡查,要求全区 (略) 政工程要全面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的相关要求并上报扬尘预案。综合执法部加大对港口企业检查频次,要求企业做好港区内及周边裸露土地、货物堆场内散货防止大风扬尘覆盖工作;检查防风抑尘网有效性及稳固性;对散货装卸过程重点监管,避免大风扬尘天气作业,作业过程采取雾炮、喷淋等降尘措施,装卸完毕及时清理码头装卸区;对货物堆场出入口进行硬化处理,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外运。 (略) (略) 建设推进中心环卫中心严格执行《 (略)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规范》, (略) 主次干路、支路保洁作业水平, (略) 道路机械化湿式保洁率。

三、整改情况

该项整改任务现已完成。

四、责任单位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部、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部、 (略) (略) 建设推进中心环卫中心




根据《关于进一步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交办信件销号工作的意见》(东环督改办发〔2019〕1号)相关要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已 (略) 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7)所述问题:“空气质量与群众期盼有较大差距。群众对扬尘问题反应强烈,督察期间接到的信访件中,有13.3%是扬尘问题。”的调查处理验收工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时间:2023年6月25日至7月1日。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3年7月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服务业办公室(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A座445室),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或致电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服务业办公室,联系电话0546-*。

一、反馈问题

空气质量与群众期盼有较大差距。群众对扬尘问题反应强烈,督察期间接到的信访件中,有13.3%是扬尘问题。

二、整改措施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部加大日常监管检查制力度,对全区施工项目进行扬尘治理巡查,要求全区 (略) 政工程要全面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的相关要求并上报扬尘预案。综合执法部加大对港口企业检查频次,要求企业做好港区内及周边裸露土地、货物堆场内散货防止大风扬尘覆盖工作;检查防风抑尘网有效性及稳固性;对散货装卸过程重点监管,避免大风扬尘天气作业,作业过程采取雾炮、喷淋等降尘措施,装卸完毕及时清理码头装卸区;对货物堆场出入口进行硬化处理,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外运。 (略) (略) 建设推进中心环卫中心严格执行《 (略)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规范》, (略) 主次干路、支路保洁作业水平, (略) 道路机械化湿式保洁率。

三、整改情况

该项整改任务现已完成。

四、责任单位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部、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部、 (略) (略) 建设推进中心环卫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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