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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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公示

现将庄浪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进行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项目方案进行实施。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5日-2023年7月1日,共7日。

受理部门:庄浪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933-*

一、项目名称

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二、项目实施内容及规模

根据《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财发〔2023〕49号)和《中共庄浪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庄浪县2023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庄农领发〔2023〕35号)有关要求,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450人,培育资金120万元,其中经营管理型150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产业发展带头人、乡村建设带头人、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农村创新创业青年、种养加能手等)培育资金60万元;专业生产型200人(大豆生产、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玉米生产、油菜生产、小麦生产、蔬菜生产、水果生产、牛羊养殖、生猪养殖、奶农培训等)培育资金40万元;技能服务型100人(农机手、动物防疫、农村电商、耕地保护、学法用法、沼气安全生产等)培育资金20万元的培育任务。

三、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120万元。资金来源:庄浪县2023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四、实施步骤

1.确定培训机构。 (略) 农业农村厅文件充分发挥农广校主阵地作用,持续提升农广校培训组织能力,强化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全面支撑。统筹用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民教育培训)示范基地、农技推广机构、 (略) 所、 (略) 校参与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用好科技、教育资源,服务农民综合素质和产业发展能力提升。鼓励农业企业投身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有偿承担农民实、公正的原则择优指定或遴选确定培训机构承担培育任务。

2.方案制定。制定印发全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各培育机构相应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报县农业农村局进行批复后实施。

3.项目实施。各培训机构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培训学员进行培训,落实好培育环节,做好培育工作,管好用好培育资金,农业农村局将抽组人员对培训情况实施过程跟进监管。

4.项目验收。考核验收采取机构总结、县级验收、市级考核、省级抽查的办法进行,以确保培育工作的真实性、档案建设的规范性和资金使用的合法性。

五、责任单位

项目主管单位为庄浪县农业农村局,实施单位为庄浪县农业农村局。

六、绩效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大力开展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培育,加快形成与产业需求相适应、与农村发展相协调的高素质农民队*,夯实稳粮扩油人才支撑,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现将庄浪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进行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项目方案进行实施。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5日-2023年7月1日,共7日。

受理部门:庄浪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933-*

一、项目名称

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二、项目实施内容及规模

根据《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财发〔2023〕49号)和《中共庄浪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庄浪县2023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庄农领发〔2023〕35号)有关要求,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450人,培育资金120万元,其中经营管理型150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产业发展带头人、乡村建设带头人、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农村创新创业青年、种养加能手等)培育资金60万元;专业生产型200人(大豆生产、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玉米生产、油菜生产、小麦生产、蔬菜生产、水果生产、牛羊养殖、生猪养殖、奶农培训等)培育资金40万元;技能服务型100人(农机手、动物防疫、农村电商、耕地保护、学法用法、沼气安全生产等)培育资金20万元的培育任务。

三、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120万元。资金来源:庄浪县2023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四、实施步骤

1.确定培训机构。 (略) 农业农村厅文件充分发挥农广校主阵地作用,持续提升农广校培训组织能力,强化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全面支撑。统筹用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民教育培训)示范基地、农技推广机构、 (略) 所、 (略) 校参与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用好科技、教育资源,服务农民综合素质和产业发展能力提升。鼓励农业企业投身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有偿承担农民实、公正的原则择优指定或遴选确定培训机构承担培育任务。

2.方案制定。制定印发全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各培育机构相应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报县农业农村局进行批复后实施。

3.项目实施。各培训机构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培训学员进行培训,落实好培育环节,做好培育工作,管好用好培育资金,农业农村局将抽组人员对培训情况实施过程跟进监管。

4.项目验收。考核验收采取机构总结、县级验收、市级考核、省级抽查的办法进行,以确保培育工作的真实性、档案建设的规范性和资金使用的合法性。

五、责任单位

项目主管单位为庄浪县农业农村局,实施单位为庄浪县农业农村局。

六、绩效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大力开展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培育,加快形成与产业需求相适应、与农村发展相协调的高素质农民队*,夯实稳粮扩油人才支撑,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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