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安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淮安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城管局:
你单位《关于申 (略) 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随文报送的《 (略) 运行管理服务平台项目建议书》等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依据《202 (略) 建设重点项目计划》(淮政发〔2023〕2号)、市数字办《关于做好 (略) (略) 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淮数组办发〔2023〕1号)、市委网信办、市党信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关于“ (略) 运行管理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方案联合评估的意见》、市国家密码管理局对《 (略) 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备案意见(淮密备受字〔2023〕5号)、市大数据管理局《 (略) 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项目的前置审核意见》 (略) 财政局《 (略) 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承受能力确认函》(淮财预函〔2023〕005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304-*-04-04-*。
二、为进 (略) 城市管理信息化水平,根据淮政发〔2023〕2号等文件,同 (略) 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项目,项目建设 (略) 城市管理局。
三、项目建设地址: (略) 清江浦区北京北路117号, (略) 管理局七楼监督指挥中心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拟在原“数字城管”平台的基础上进行扩建,主要内容包括管理体系建设、数据体系建设、应用体系建设和基础环境建设四个部分,其中管理体系建设包括 (略) 运行管理服务制度体系等;数据体系建设包括形 (略) 运行管理服务数据库等;应用体系建设包括建设淮安运管服高效协同、文明执法、 (略) 容、精准服务、长效考评、安全运行六大应用体系等;基础环境建设包括网络环境、运行环境、安全环境、系统密码安全建设以及备份系统建设等,建成“ (略) 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以进 (略) 城市管理信息化水平。
五、项目计划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根据《202 (略) 建设重点项目计划》(淮政发〔2023〕2号)、市委网信办、市党信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关于“ (略) 运行管理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方案联合评估的意见》 (略) 财政局《 (略) 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承受能力确认函》(淮财预函〔2023〕005号),项目总投资约899万元, (略) 本级综合财政预算。
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单位开展工作的依据,不得作为征收及拆迁的依据。请据此批复,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未经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程序,不得开工建设。本批复有效期两年。
2023年6月21日
主题词:信息化 城市管理 平台 项目建议书 批复
抄送:市财政局、大数据局、市委网信办、密码局、住建局、资规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人社局、应急局、气象局、审计局、统计局、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1日印发
共印15份
(此件公开发布)
市城管局:
你单位《关于申 (略) 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随文报送的《 (略) 运行管理服务平台项目建议书》等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依据《202 (略) 建设重点项目计划》(淮政发〔2023〕2号)、市数字办《关于做好 (略) (略) 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淮数组办发〔2023〕1号)、市委网信办、市党信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关于“ (略) 运行管理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方案联合评估的意见》、市国家密码管理局对《 (略) 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备案意见(淮密备受字〔2023〕5号)、市大数据管理局《 (略) 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项目的前置审核意见》 (略) 财政局《 (略) 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承受能力确认函》(淮财预函〔2023〕005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304-*-04-04-*。
二、为进 (略) 城市管理信息化水平,根据淮政发〔2023〕2号等文件,同 (略) 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项目,项目建设 (略) 城市管理局。
三、项目建设地址: (略) 清江浦区北京北路117号, (略) 管理局七楼监督指挥中心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拟在原“数字城管”平台的基础上进行扩建,主要内容包括管理体系建设、数据体系建设、应用体系建设和基础环境建设四个部分,其中管理体系建设包括 (略) 运行管理服务制度体系等;数据体系建设包括形 (略) 运行管理服务数据库等;应用体系建设包括建设淮安运管服高效协同、文明执法、 (略) 容、精准服务、长效考评、安全运行六大应用体系等;基础环境建设包括网络环境、运行环境、安全环境、系统密码安全建设以及备份系统建设等,建成“ (略) 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以进 (略) 城市管理信息化水平。
五、项目计划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根据《202 (略) 建设重点项目计划》(淮政发〔2023〕2号)、市委网信办、市党信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关于“ (略) 运行管理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方案联合评估的意见》 (略) 财政局《 (略) 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承受能力确认函》(淮财预函〔2023〕005号),项目总投资约899万元, (略) 本级综合财政预算。
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单位开展工作的依据,不得作为征收及拆迁的依据。请据此批复,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未经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程序,不得开工建设。本批复有效期两年。
2023年6月21日
主题词:信息化 城市管理 平台 项目建议书 批复
抄送:市财政局、大数据局、市委网信办、密码局、住建局、资规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人社局、应急局、气象局、审计局、统计局、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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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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