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广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迁建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醴陵广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迁建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醴陵 (略) 迁建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醴陵 (略) 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醴陵 (略) 迁建项目 |
建设地址 | 醴陵经开区横店产业园标准厂房10号栋1楼 |
建设单位 | 醴陵 (略)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醴陵 (略) 总投资800万元,整体将原枫林商贸物流园项目 (略) 经开区横店产业园(中国陶瓷谷C区),租用标准化厂房10号栋1楼,共计1933.98m2,重新构建生产线,设置上、下层架空布置,建设1条手动电泳线(配备1套前处理工序)、1条手动喷粉线(配备1个固化室与手动电泳线共用)、1条自动喷粉线(配备1个固化室),其中手动喷粉线和自动喷粉线前处理工序均依托手动电泳线前处理区;1条自动电泳线(配备1套前处理工序和1个固化室,实行自动流水线作业)。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办公生活区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电泳件100万m2(涂装面积)、喷粉件200万m2(涂装面积)的生产规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及时进行路面清扫和洒水抑尘,施工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等措施;施工场冲洗废水、场地冲刷雨水经沉淀处置后,上清液回用,沉淀物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拣后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 (略) 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置。 营运期: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电泳前处理酸洗废气经酸洗槽两侧集气设施抽风后,再经各自配置的喷淋塔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喷粉粉尘经配套粉尘自动回收系统(1套布袋除尘器串联),回收的粉末重新利用,未被处理的极少量粉末随回收系统顶部泄气口,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手动电泳线、手动喷粉线固化废气(含燃烧机燃烧废气,采用天然气为燃料)经密闭/集气罩收集后,再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屋顶,从23.5m高DA001排气筒外排;自动电泳线、自动喷粉线固化废气(含燃烧机燃烧废气,采用天然气为燃料)经密闭/集气罩各自收集后,再统一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屋顶,从23.5m高DA002排气筒外排;抛丸粉尘、打磨粉尘经密闭收集后,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屋顶,从23.5m高DA003排气筒外排;热水锅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属于清洁能源,燃烧废气从DA004排气筒外排;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且处于工业区,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酸洗、预脱脂、主脱脂、表面调整、磷化、电泳工序定期捞渣、倒槽并补充新配置溶液,废水不外排,其余处理清洗废水溢流或整体清理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要求后, (略) 政管网,进入经开区C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隔油+pH调节+PAC/PAM聚合沉淀+水解酸化+MBR生物膜,处理量1t/h,配套100m3储存池;生活污水依托标准化厂房已建化粪池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经开区C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不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盛装酸液、电泳涂料、磷化剂的包装桶由供应商直接回收用于重新包装产品,属于用于原始用途,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废有机包装材料、废槽渣、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废UF过滤膜、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普通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滤芯、布袋除尘粉尘等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 |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醴陵 (略) 迁建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醴陵 (略) 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醴陵 (略) 迁建项目 |
建设地址 | 醴陵经开区横店产业园标准厂房10号栋1楼 |
建设单位 | 醴陵 (略)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醴陵 (略) 总投资800万元,整体将原枫林商贸物流园项目 (略) 经开区横店产业园(中国陶瓷谷C区),租用标准化厂房10号栋1楼,共计1933.98m2,重新构建生产线,设置上、下层架空布置,建设1条手动电泳线(配备1套前处理工序)、1条手动喷粉线(配备1个固化室与手动电泳线共用)、1条自动喷粉线(配备1个固化室),其中手动喷粉线和自动喷粉线前处理工序均依托手动电泳线前处理区;1条自动电泳线(配备1套前处理工序和1个固化室,实行自动流水线作业)。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办公生活区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电泳件100万m2(涂装面积)、喷粉件200万m2(涂装面积)的生产规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及时进行路面清扫和洒水抑尘,施工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等措施;施工场冲洗废水、场地冲刷雨水经沉淀处置后,上清液回用,沉淀物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拣后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 (略) 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置。 营运期: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电泳前处理酸洗废气经酸洗槽两侧集气设施抽风后,再经各自配置的喷淋塔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喷粉粉尘经配套粉尘自动回收系统(1套布袋除尘器串联),回收的粉末重新利用,未被处理的极少量粉末随回收系统顶部泄气口,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手动电泳线、手动喷粉线固化废气(含燃烧机燃烧废气,采用天然气为燃料)经密闭/集气罩收集后,再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屋顶,从23.5m高DA001排气筒外排;自动电泳线、自动喷粉线固化废气(含燃烧机燃烧废气,采用天然气为燃料)经密闭/集气罩各自收集后,再统一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屋顶,从23.5m高DA002排气筒外排;抛丸粉尘、打磨粉尘经密闭收集后,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屋顶,从23.5m高DA003排气筒外排;热水锅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属于清洁能源,燃烧废气从DA004排气筒外排;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且处于工业区,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酸洗、预脱脂、主脱脂、表面调整、磷化、电泳工序定期捞渣、倒槽并补充新配置溶液,废水不外排,其余处理清洗废水溢流或整体清理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要求后, (略) 政管网,进入经开区C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隔油+pH调节+PAC/PAM聚合沉淀+水解酸化+MBR生物膜,处理量1t/h,配套100m3储存池;生活污水依托标准化厂房已建化粪池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经开区C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不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盛装酸液、电泳涂料、磷化剂的包装桶由供应商直接回收用于重新包装产品,属于用于原始用途,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废有机包装材料、废槽渣、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废UF过滤膜、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普通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滤芯、布袋除尘粉尘等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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