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廉政风险防控简明手册
兴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廉政风险防控简明手册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
廉政风险防控简明手册
分管领导:李清辉
单位负责人:曾启明
2022年12月
目 录
一、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职能
二、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廉政风险排查与防控措施
三、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流程图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
职 能
(略) 土地、房屋、林地、林木等不动产登记发证具体工作;承担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建立和管理不动产登记档案、收集、存储不动产登记信息;承担土地使用权协议的权属变更、转让、抵押、租赁及其他非公开交易项目的权属调查、登记材料审核等事务性工作;提供不动产登记、交易政策、法规、信息咨询服务。
廉政风险排查与防控措施
单位名称: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
序号 | 岗位业务事项 | 廉政风险点 | 廉政风险描述 | 风险等级 | 岗位责任人 | 廉政风险防范措施 | 相关制度 | |||||||||||||
主管领导 | 审核人 | 主办(A) | 协办(B) | |||||||||||||||||
1 | 经费支出 | 审核 | (1)违反审批权限及流程 ;(2)先报销后补审和复核;(3) 原始凭据不完整或不合法。 | 低 | 曾启明 | 陈多锋 曾幸浩 张幸红 罗宇 钟杰 | 钟杰 | 陈多锋 | (1)实行事前审批制度,各项经费使用发生需按程序审核,并经部门领导和局分管领导批准;(2)一经发生经费支出,经办人应向收款单位索取合法报销凭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3)逐级审核报销经费,确保每笔报销费用的相关票据及附件齐全、有效、合法;(4)健全完善经费支出、报销审核制度。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3.《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 | ||||||||||
2. | 车辆 管理 | 车辆加油 | 虚报加油容量 | 低 | 曾启明 | 钟杰 | 刘学峰 刘雄旺 | 郭凯兴 曾雄彬 | 办理加油卡,按实加油结算 | 《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 ||||||||||
3 | 公章 管理 | 保管、使用环节 | 印章未实行专人、专柜保管,用印不坚持审批制度,不按规定使用印章行为。 | 低 | 曾启明 | 曾幸浩 | 刘铃琳 | 彭戈 | 严格按照规定管理、使用印章;印章放在专柜,指定专人负责 | 《 (略) 关于归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 | ||||||||||
4 | 受理收件 | 办理 环节 | 1、收件窗口没能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及办事流程,让群众反复跑路; 2、服务态度生硬,对待群众态度冷漠、举止失当; 3、业务不够熟悉,导致办事效率低,对是否符合受理条件把关不严。 | 中 | 曾启明 张幸红 | 张幸红 钟杰 | 陈霖 陈远安 何昆林 胡秋琼 韩志宏 | 陈霖 陈远安 何昆林 胡秋琼 韩志宏 | 1、根据业务类型,采取分工专人收件,并进行纪律打分制度; 2、办理时限采用亮红灯的方式,对工作人员进行警示; 3、加强纪律约束,强化窗口人员管理和专业技术培训。 |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56号);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 (略) 不动产登记操作指南》。 | ||||||||||
审核 环节 | 4、没有认真查验、审核相关资料。 | 4、疑难复杂案件实行业务会议审核讨论和审查复核审核制度。 | ||||||||||||||||||
5 | 转移登记 审核 | 办理 环节 | 1、申报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却接案; 2、不按法定程序进行登记; 3.不按规定时限办理,有意为难群众; 3、违规办理,对是否符合转移登记把关不严。 | 中 | 曾启明 张幸红 | 张幸红 彭戈 | 蓝月梅 钟倩 罗崇军 张玲玲 邓媛媛 龙志林 江叙伟 卜帆 | 蓝月梅 钟倩 罗崇军 张玲玲 邓媛媛 龙志林 江叙伟 卜帆 | 1、实行会审制度; 2、办理时限采用亮红灯的方式,对工作人员进行警示; 3、加强纪律约束,主办人和协办人实行交叉复核、检查制度;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56号);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4、《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5、《 (略) 不动产登记操作指南》。 | ||||||||||
审核 环节 | 4、没有认真审查相关资料,不执行会审制度。 | 4、实行业务会议审核讨论和审查复核审核制度。 | ||||||||||||||||||
6 | 缮证审核 | 办理 环节 | 1、不按规定时限办理,有意为难群众; 2、违规办理,克隆不动产权证书。 | 中 | 曾启明 张幸红 | 张幸红 彭戈 | 陈苑 曾威 | 陈苑 曾威 | 1、办理时限采用亮红灯的方式,对工作人员进行警示; 2、加强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办理缮证过程中发现有办理事项不相符的,提醒审批人员。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56号);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4、《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 ||||||||||
审核 环节 | 3、没有认真核实(对)相关资料。 | 3、加强不动产权证书的领用。缮证人员领用证书必须登记,缮证过程中如有废证,必须加盖“注销”章,然后定期统一汇总登记,移交证书保管人员。 | ||||||||||||||||||
7 | 抵押权登记审核 | 办理 环节 | 1、申报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却接案; 2、不按法定程序进行登记; 3.不按规定时限办理,有意为难群众; 3、违规办理,对是否符合抵押条件把关不严。 | 中 | 曾启明 张幸红 | 张幸红 彭戈 | 蓝月梅 钟倩 罗崇军 张玲玲 邓媛媛 龙志林 江叙伟 卜帆 | 蓝月梅 钟倩 罗崇军 张玲玲 邓媛媛 龙志林 江叙伟 卜帆 | 1、实行会审制度; 2、办理时限采用亮红灯的方式,对工作人员进行警示; 3、加强纪律约束,主办人和协办人实行交叉复核、检查制度;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56号);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4、《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 ||||||||||
8 | 预告登记 审核 | 办理 环节 | 1、申报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却接案; 2、不按法定程序进行登记; 3.不按规定时限办理,有意为难群众; 4、违规办理,对是否符合预告登记条件把关不严。 | 中 | 曾启明 张幸红 | 张幸红 彭戈 | 蓝月梅 钟倩 罗崇军 张玲玲 邓媛媛 龙志林 江叙伟 卜帆 | 蓝月梅 钟倩 罗崇军 张玲玲 邓媛媛 龙志林 江叙伟 卜帆 | 1、实行会审制度; 2、办理时限采用亮红灯的方式,对工作人员进行警示; 3、加强纪律约束,主办人和协办人实行交叉复核、检查制度;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56号); 3、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4、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 ||||||||||
审核 环节 | 5、没有认真审查相关资料。 | 4、实行业务会议审核讨论和审查复核审核制度。 | ||||||||||||||||||
9 | 登簿缮证(抵押、预告登记环节的)审核 | 办理 环节 | 1、不按规定时限办理,有意为难群众; 2、违规办理,对是否符合条件把关不严。 | 中 | 曾启明 张幸红 | 张幸红 彭戈 | 蓝月梅 钟倩 罗崇军 张玲玲 邓媛媛 龙志林 江叙伟 卜帆 | 蓝月梅 钟倩 罗崇军 张玲玲 邓媛媛 龙志林 江叙伟 卜帆 | 1、办理时限采用亮红灯的方式,对工作人员进行警示; 2、加强纪律约束,主办人和协办人实行交叉复核、检查制度;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56号);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4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 ||||||||||
审核 环节 | 3、没有认真审查相关资料。 | 3、实行业务会议审核讨论和审查复核审核制度。 | ||||||||||||||||||
审核 环节 | 4、没有认真审查相关资料,不执行会审制度。 | 4、实行业务会议审核讨论和审查复核审核制度。 | ||||||||||||||||||
10 | 查封(预查封)解封(预解封)登记审核 | 办理 环节 | 1、不按规定时限办理; 2、对嘱托文件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规定把关不严。 | 中 | 曾启明 罗宇 | 刁瑜玲 曾雄彬 刘雄旺 | 刁瑜玲 曾雄彬 刘雄旺 | 刁瑜玲 曾雄彬 刘雄旺 | 1、办理时限采用亮红灯的方式,对工作人员进行警示; 2、加强纪律约束,主办人和协办人实行交叉复核、检查制度;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56号);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4、《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 ||||||||||
审核 环节 | 3、没有严格审查被查封不动产的内容与登记簿的记载是否一致。 4、不即时记载于登记簿上。 | 3、实行业务会议审核讨论和审查复核审核制度。 | ||||||||||||||||||
11 | 发证审核 | 办理 环节 | 1、不按规定时限办理,有意为难群众; 2、把关不严,违规办理 | 中 | 曾启明 张幸红 | 张幸红 彭戈 | 陈苑 曾威 | 陈苑 曾威 | 1、办理时限采用亮红灯的方式,对工作人员进行警示; 2、加强纪律约束,主办人和协办人实行交叉复核、检查制度;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56号);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4、《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 ||||||||||
审核环节 | 3、没有认真检查、核对相关资料。 | 3、实行业务会议审核讨论和审查复核审核制度。 | ||||||||||||||||||
12 | 首次登记(国有) | 办理 | 申报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却接案,不按法定程序进行登记,不动产权属来源合法性未经审查进行登记。 | 中 | 曾启明 曾幸浩 张幸红 | 曾幸浩 张幸红 | 蓝月梅 彭戈 | 蓝月梅 彭戈 | 实行会审制度;加强监督制约机制,相关责任人相互监督;实行初审复审核定制度;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 |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56号);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 ||||||||||
审核 | 没有认真查阅相关资料,不执行会审制度,搞“一言堂”,放宽标准签署审核意见。 | |||||||||||||||||||
13 | 变更登记(国有) | 办理 | 申报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却接案,不按法定程序进行登记,不动产权变更材料合法性未经审查进行登记。 | 中 | 曾启明 曾幸浩 张幸红 | 曾幸浩 张幸红 | 蓝月梅 钟倩 龙志林 彭戈 | 蓝月梅 钟倩 龙志林 彭戈 | 实行会审制度;加强监督制约机制,相关责任人相互监督;实行初审复审核定制度;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 |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56号);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 ||||||||||
审核 | 没有认真查阅相关资料,不执行会审制度,搞“一言堂”,放宽标准签署审核意见。 | |||||||||||||||||||
14 | 注销登记(国有) | 办理 | 申报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却接案,不按法定程序进行登记,不动产权注销材料合法性未经审查进行登记。 | 中 | 曾启明 张幸红 | 彭戈 | 钟倩 龙志林 | 钟倩 龙志林 | 实行会审制度;加强监督制约机制,相关责任人相互监督;实行初审(核准)制度;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 |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56号);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 ||||||||||
审核 | 没有认真查阅相关资料,不执行会审制度,搞“一言堂”,放宽标准签署审核意见。 | |||||||||||||||||||
15 | 地役权登记 | 办理 | 申报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却接案,不按法定程序进行登记,不动产权属来源合法性未经审查进行登记。 | 中 | 曾启明 张幸红 | 彭戈 | 蓝月梅 钟倩 罗崇军 张玲玲 邓媛媛 龙志林 江叙伟 卜帆 | 蓝月梅 钟倩 罗崇军 张玲玲 邓媛媛 龙志林 江叙伟 卜帆 | 实行会审制度;加强监督制约机制,相关责任人相互监督;实行初审复审核定制度;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 |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56号);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 ||||||||||
审核 | 没有认真查阅相关资料,不执行会审制度,搞“一言堂”,放宽标准签署审核意见。 | |||||||||||||||||||
16 | 更正登记 | 办理 | 申报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却接案,不按法定程序进行登记,不动产权更正材料合法性未经审查进行登记。 | 中 | 曾启明 张幸红 | 彭戈 | 钟倩 龙志林 | 钟倩 龙志林 | 实行会审制度;加强监督制约机制,相关责任人相互监督;实行初审复审核定制度;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 |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56号);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 ||||||||||
审核 | 没有认真查阅相关资料,不执行会审制度,搞“一言堂”,放宽标准签署审核意见。 | |||||||||||||||||||
17 | 异议登记 | 办理 | 申报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却接案,不按法定程序进行登记,不动产权异议材料合法性未经审查进行登记。 | 中 | 曾启明 张幸红 | 彭戈 | 钟倩 龙志林 | 钟倩 龙志林 | 实行会审制度;加强监督制约机制,相关责任人相互监督;实行初审复审核定制度;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 |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56号);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 ||||||||||
审核 | 没有认真查阅相关资料,不执行会审制度,搞“一言堂”,放宽标准签署审核意见。 | |||||||||||||||||||
18 | 查封登记 | 办理 | 申报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却接案,不按法定程序进行登记,不动产权查封材料合法性未经审查进行登记。 | 中 | 曾启明 罗宇 | 刁瑜玲 曾雄彬 刘雄旺 | 刁瑜玲 曾雄彬 刘雄旺 | 刁瑜玲 曾雄彬 刘雄旺 | 实行会审制度;加强监督制约机制,相关责任人相互监督;实行初审(核准)制度;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 |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56号);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 ||||||||||
审核 | 没有认真查阅相关资料,不执行会审制度,搞“一言堂”,放宽标准签署审核意见。 | |||||||||||||||||||
19 | 其他登记(遗失补发或换发 | 办理 | 申报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却接案,不按法定程序进行登记 | 中 | 曾启明 张幸红 | 彭戈 | 钟倩 龙志林 | 钟倩 龙志林 | 实行会审制度;加强监督制约机制,相关责任人相互监督;实行初审复审核定制度;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 |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56号);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
廉政风险防控简明手册
分管领导:李清辉
单位负责人:曾启明
2022年12月
目 录
一、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职能
二、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廉政风险排查与防控措施
三、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流程图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
职 能
(略) 土地、房屋、林地、林木等不动产登记发证具体工作;承担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建立和管理不动产登记档案、收集、存储不动产登记信息;承担土地使用权协议的权属变更、转让、抵押、租赁及其他非公开交易项目的权属调查、登记材料审核等事务性工作;提供不动产登记、交易政策、法规、信息咨询服务。
廉政风险排查与防控措施
单位名称: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
序号 | 岗位业务事项 | 廉政风险点 | 廉政风险描述 | 风险等级 | 岗位责任人 | 廉政风险防范措施 | 相关制度 | |||||||||||||
主管领导 | 审核人 | 主办(A) | 协办(B) | |||||||||||||||||
1 | 经费支出 | 审核 | (1)违反审批权限及流程 ;(2)先报销后补审和复核;(3) 原始凭据不完整或不合法。 | 低 | 曾启明 | 陈多锋 曾幸浩 张幸红 罗宇 钟杰 | 钟杰 | 陈多锋 | (1)实行事前审批制度,各项经费使用发生需按程序审核,并经部门领导和局分管领导批准;(2)一经发生经费支出,经办人应向收款单位索取合法报销凭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3)逐级审核报销经费,确保每笔报销费用的相关票据及附件齐全、有效、合法;(4)健全完善经费支出、报销审核制度。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3.《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 | ||||||||||
2. | 车辆 管理 | 车辆加油 | 虚报加油容量 | 低 | 曾启明 | 钟杰 | 刘学峰 刘雄旺 | 郭凯兴 曾雄彬 | 办理加油卡,按实加油结算 | 《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 ||||||||||
3 | 公章 管理 | 保管、使用环节 | 印章未实行专人、专柜保管,用印不坚持审批制度,不按规定使用印章行为。 | 低 | 曾启明 | 曾幸浩 | 刘铃琳 | 彭戈 | 严格按照规定管理、使用印章;印章放在专柜,指定专人负责 | 《 (略) 关于归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 | ||||||||||
4 | 受理收件 | 办理 环节 | 1、收件窗口没能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及办事流程,让群众反复跑路; 2、服务态度生硬,对待群众态度冷漠、举止失当; 3、业务不够熟悉,导致办事效率低,对是否符合受理条件把关不严。 | 中 | 曾启明 张幸红 | 张幸红 钟杰 | 陈霖 陈远安 何昆林 胡秋琼 韩志宏 | 陈霖 陈远安 何昆林 胡秋琼 韩志宏 | 1、根据业务类型,采取分工专人收件,并进行纪律打分制度; 2、办理时限采用亮红灯的方式,对工作人员进行警示; 3、加强纪律约束,强化窗口人员管理和专业技术培训。 |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56号);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 (略) 不动产登记操作指南》。 | ||||||||||
审核 环节 | 4、没有认真查验、审核相关资料。 | 4、疑难复杂案件实行业务会议审核讨论和审查复核审核制度。 | ||||||||||||||||||
5 | 转移登记 审核 | 办理 环节 | 1、申报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却接案; 2、不按法定程序进行登记; 3.不按规定时限办理,有意为难群众; 3、违规办理,对是否符合转移登记把关不严。 | 中 | 曾启明 张幸红 | 张幸红 彭戈 | 蓝月梅 钟倩 罗崇军 张玲玲 邓媛媛 龙志林 江叙伟 卜帆 | 蓝月梅 钟倩 罗崇军 张玲玲 邓媛媛 龙志林 江叙伟 卜帆 | 1、实行会审制度; 2、办理时限采用亮红灯的方式,对工作人员进行警示; 3、加强纪律约束,主办人和协办人实行交叉复核、检查制度;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56号);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4、《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5、《 (略) 不动产登记操作指南》。 | ||||||||||
审核 环节 | 4、没有认真审查相关资料,不执行会审制度。 | 4、实行业务会议审核讨论和审查复核审核制度。 | ||||||||||||||||||
6 | 缮证审核 | 办理 环节 | 1、不按规定时限办理,有意为难群众; 2、违规办理,克隆不动产权证书。 | 中 | 曾启明 张幸红 | 张幸红 彭戈 | 陈苑 曾威 | 陈苑 曾威 | 1、办理时限采用亮红灯的方式,对工作人员进行警示; 2、加强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办理缮证过程中发现有办理事项不相符的,提醒审批人员。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56号);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4、《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 ||||||||||
审核 环节 | 3、没有认真核实(对)相关资料。 | 3、加强不动产权证书的领用。缮证人员领用证书必须登记,缮证过程中如有废证,必须加盖“注销”章,然后定期统一汇总登记,移交证书保管人员。 | ||||||||||||||||||
7 | 抵押权登记审核 | 办理 环节 | 1、申报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却接案; 2、不按法定程序进行登记; 3.不按规定时限办理,有意为难群众; 3、违规办理,对是否符合抵押条件把关不严。 | 中 | 曾启明 张幸红 | 张幸红 彭戈 | 蓝月梅 钟倩 罗崇军 张玲玲 邓媛媛 龙志林 江叙伟 卜帆 | 蓝月梅 钟倩 罗崇军 张玲玲 邓媛媛 龙志林 江叙伟 卜帆 | 1、实行会审制度; 2、办理时限采用亮红灯的方式,对工作人员进行警示; 3、加强纪律约束,主办人和协办人实行交叉复核、检查制度;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56号);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4、《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 ||||||||||
8 | 预告登记 审核 | 办理 环节 | 1、申报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却接案; 2、不按法定程序进行登记; 3.不按规定时限办理,有意为难群众; 4、违规办理,对是否符合预告登记条件把关不严。 | 中 | 曾启明 张幸红 | 张幸红 彭戈 | 蓝月梅 钟倩 罗崇军 张玲玲 邓媛媛 龙志林 江叙伟 卜帆 | 蓝月梅 钟倩 罗崇军 张玲玲 邓媛媛 龙志林 江叙伟 卜帆 | 1、实行会审制度; 2、办理时限采用亮红灯的方式,对工作人员进行警示; 3、加强纪律约束,主办人和协办人实行交叉复核、检查制度;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56号); 3、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4、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 ||||||||||
审核 环节 | 5、没有认真审查相关资料。 | 4、实行业务会议审核讨论和审查复核审核制度。 | ||||||||||||||||||
9 | 登簿缮证(抵押、预告登记环节的)审核 | 办理 环节 | 1、不按规定时限办理,有意为难群众; 2、违规办理,对是否符合条件把关不严。 | 中 | 曾启明 张幸红 | 张幸红 彭戈 | 蓝月梅 钟倩 罗崇军 张玲玲 邓媛媛 龙志林 江叙伟 卜帆 | 蓝月梅 钟倩 罗崇军 张玲玲 邓媛媛 龙志林 江叙伟 卜帆 | 1、办理时限采用亮红灯的方式,对工作人员进行警示; 2、加强纪律约束,主办人和协办人实行交叉复核、检查制度;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56号);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4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 ||||||||||
审核 环节 | 3、没有认真审查相关资料。 | 3、实行业务会议审核讨论和审查复核审核制度。 | ||||||||||||||||||
审核 环节 | 4、没有认真审查相关资料,不执行会审制度。 | 4、实行业务会议审核讨论和审查复核审核制度。 | ||||||||||||||||||
10 | 查封(预查封)解封(预解封)登记审核 | 办理 环节 | 1、不按规定时限办理; 2、对嘱托文件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规定把关不严。 | 中 | 曾启明 罗宇 | 刁瑜玲 曾雄彬 刘雄旺 | 刁瑜玲 曾雄彬 刘雄旺 | 刁瑜玲 曾雄彬 刘雄旺 | 1、办理时限采用亮红灯的方式,对工作人员进行警示; 2、加强纪律约束,主办人和协办人实行交叉复核、检查制度;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56号);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4、《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 ||||||||||
审核 环节 | 3、没有严格审查被查封不动产的内容与登记簿的记载是否一致。 4、不即时记载于登记簿上。 | 3、实行业务会议审核讨论和审查复核审核制度。 | ||||||||||||||||||
11 | 发证审核 | 办理 环节 | 1、不按规定时限办理,有意为难群众; 2、把关不严,违规办理 | 中 | 曾启明 张幸红 | 张幸红 彭戈 | 陈苑 曾威 | 陈苑 曾威 | 1、办理时限采用亮红灯的方式,对工作人员进行警示; 2、加强纪律约束,主办人和协办人实行交叉复核、检查制度;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56号);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4、《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 ||||||||||
审核环节 | 3、没有认真检查、核对相关资料。 | 3、实行业务会议审核讨论和审查复核审核制度。 | ||||||||||||||||||
12 | 首次登记(国有) | 办理 | 申报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却接案,不按法定程序进行登记,不动产权属来源合法性未经审查进行登记。 | 中 | 曾启明 曾幸浩 张幸红 | 曾幸浩 张幸红 | 蓝月梅 彭戈 | 蓝月梅 彭戈 | 实行会审制度;加强监督制约机制,相关责任人相互监督;实行初审复审核定制度;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 |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56号);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 ||||||||||
审核 | 没有认真查阅相关资料,不执行会审制度,搞“一言堂”,放宽标准签署审核意见。 | |||||||||||||||||||
13 | 变更登记(国有) | 办理 | 申报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却接案,不按法定程序进行登记,不动产权变更材料合法性未经审查进行登记。 | 中 | 曾启明 曾幸浩 张幸红 | 曾幸浩 张幸红 | 蓝月梅 钟倩 龙志林 彭戈 | 蓝月梅 钟倩 龙志林 彭戈 | 实行会审制度;加强监督制约机制,相关责任人相互监督;实行初审复审核定制度;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 |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56号);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 ||||||||||
审核 | 没有认真查阅相关资料,不执行会审制度,搞“一言堂”,放宽标准签署审核意见。 | |||||||||||||||||||
14 | 注销登记(国有) | 办理 | 申报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却接案,不按法定程序进行登记,不动产权注销材料合法性未经审查进行登记。 | 中 | 曾启明 张幸红 | 彭戈 | 钟倩 龙志林 | 钟倩 龙志林 | 实行会审制度;加强监督制约机制,相关责任人相互监督;实行初审(核准)制度;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 |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56号);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 ||||||||||
审核 | 没有认真查阅相关资料,不执行会审制度,搞“一言堂”,放宽标准签署审核意见。 | |||||||||||||||||||
15 | 地役权登记 | 办理 | 申报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却接案,不按法定程序进行登记,不动产权属来源合法性未经审查进行登记。 | 中 | 曾启明 张幸红 | 彭戈 | 蓝月梅 钟倩 罗崇军 张玲玲 邓媛媛 龙志林 江叙伟 卜帆 | 蓝月梅 钟倩 罗崇军 张玲玲 邓媛媛 龙志林 江叙伟 卜帆 | 实行会审制度;加强监督制约机制,相关责任人相互监督;实行初审复审核定制度;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 |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56号);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 ||||||||||
审核 | 没有认真查阅相关资料,不执行会审制度,搞“一言堂”,放宽标准签署审核意见。 | |||||||||||||||||||
16 | 更正登记 | 办理 | 申报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却接案,不按法定程序进行登记,不动产权更正材料合法性未经审查进行登记。 | 中 | 曾启明 张幸红 | 彭戈 | 钟倩 龙志林 | 钟倩 龙志林 | 实行会审制度;加强监督制约机制,相关责任人相互监督;实行初审复审核定制度;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 |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56号);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 ||||||||||
审核 | 没有认真查阅相关资料,不执行会审制度,搞“一言堂”,放宽标准签署审核意见。 | |||||||||||||||||||
17 | 异议登记 | 办理 | 申报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却接案,不按法定程序进行登记,不动产权异议材料合法性未经审查进行登记。 | 中 | 曾启明 张幸红 | 彭戈 | 钟倩 龙志林 | 钟倩 龙志林 | 实行会审制度;加强监督制约机制,相关责任人相互监督;实行初审复审核定制度;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 |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56号);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 ||||||||||
审核 | 没有认真查阅相关资料,不执行会审制度,搞“一言堂”,放宽标准签署审核意见。 | |||||||||||||||||||
18 | 查封登记 | 办理 | 申报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却接案,不按法定程序进行登记,不动产权查封材料合法性未经审查进行登记。 | 中 | 曾启明 罗宇 | 刁瑜玲 曾雄彬 刘雄旺 | 刁瑜玲 曾雄彬 刘雄旺 | 刁瑜玲 曾雄彬 刘雄旺 | 实行会审制度;加强监督制约机制,相关责任人相互监督;实行初审(核准)制度;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 |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56号);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 ||||||||||
审核 | 没有认真查阅相关资料,不执行会审制度,搞“一言堂”,放宽标准签署审核意见。 | |||||||||||||||||||
19 | 其他登记(遗失补发或换发 | 办理 | 申报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却接案,不按法定程序进行登记 | 中 | 曾启明 张幸红 | 彭戈 | 钟倩 龙志林 | 钟倩 龙志林 | 实行会审制度;加强监督制约机制,相关责任人相互监督;实行初审复审核定制度;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 |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56号);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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