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钱1-浅1探井评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钱1-浅1探井评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昌州环评〔2023〕79号
关于钱1-浅1探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中石化新疆新春 (略) :
你公司报送的《钱1-浅1探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准东经济开发区,位于西黑山矿区将军戈壁二号露天煤矿东北6.35km处,新钻钱 1-浅 1 探井 1 口,设计井场宽50m,长70m,钻井周期20d。项目总占地面积为5267m2,井场占地面积3500m2,均为临时占地。项目总投资2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万元。完成取芯等任务后,建设单位进行封井。
(略) 编制《报告表》的评价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内容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在施工设计方面,合理规划、尽量减少修建进井路的施工作业带宽度与井场临时占地面积。区域施工现场尽量适时洒水,减少扬尘,施工使用的粉状材料,运输、堆放时应有遮盖,防止扬尘落地影响附近植被的生长。严格落实防沙治沙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对施工场地的废渣及一切废弃物资、设备应及时清理,对工地、料场、取土等地方,使用后应立即恢复原状,并及时进行人工干预恢复植被,以维持原有生态环境。禁止破坏施工作业外的地表植被,施工结束后(恢复期),对工程征占范围内的植被进行自然恢复,恢复后的植被覆盖率不低于区域范围内同类型土地植被覆盖率。本项目钻井、施工前,应向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征地手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补偿和恢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为钻井期柴油机燃烧烟气、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施工过程中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料,并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维护,提高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废水需全部排入“泥浆不落地工艺”泥浆槽中进行循环利用,经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水质主要控制指标后回注地层,不得外排。生活污水拉运至中石化新疆新春 (略) 管理一区生活基地合理化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钻井现场,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加强施工管理和设备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转。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的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钻井固废经“泥浆不落地”工艺设备分离后拉运至克拉玛依前山 (略) 处理,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 3997-2017)相关标准限值后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转移过程应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执行。生活垃圾集中在生活垃圾收集箱内,交由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
三、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项目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你单位须按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要求,做到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吉木萨尔县分局负责,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七、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吉木萨尔县分局,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25日
昌州环评〔2023〕79号
关于钱1-浅1探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中石化新疆新春 (略) :
你公司报送的《钱1-浅1探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准东经济开发区,位于西黑山矿区将军戈壁二号露天煤矿东北6.35km处,新钻钱 1-浅 1 探井 1 口,设计井场宽50m,长70m,钻井周期20d。项目总占地面积为5267m2,井场占地面积3500m2,均为临时占地。项目总投资2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万元。完成取芯等任务后,建设单位进行封井。
(略) 编制《报告表》的评价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内容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在施工设计方面,合理规划、尽量减少修建进井路的施工作业带宽度与井场临时占地面积。区域施工现场尽量适时洒水,减少扬尘,施工使用的粉状材料,运输、堆放时应有遮盖,防止扬尘落地影响附近植被的生长。严格落实防沙治沙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对施工场地的废渣及一切废弃物资、设备应及时清理,对工地、料场、取土等地方,使用后应立即恢复原状,并及时进行人工干预恢复植被,以维持原有生态环境。禁止破坏施工作业外的地表植被,施工结束后(恢复期),对工程征占范围内的植被进行自然恢复,恢复后的植被覆盖率不低于区域范围内同类型土地植被覆盖率。本项目钻井、施工前,应向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征地手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补偿和恢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为钻井期柴油机燃烧烟气、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施工过程中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料,并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维护,提高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废水需全部排入“泥浆不落地工艺”泥浆槽中进行循环利用,经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水质主要控制指标后回注地层,不得外排。生活污水拉运至中石化新疆新春 (略) 管理一区生活基地合理化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钻井现场,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加强施工管理和设备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转。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的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钻井固废经“泥浆不落地”工艺设备分离后拉运至克拉玛依前山 (略) 处理,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 3997-2017)相关标准限值后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转移过程应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执行。生活垃圾集中在生活垃圾收集箱内,交由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
三、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项目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你单位须按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要求,做到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吉木萨尔县分局负责,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七、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吉木萨尔县分局,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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