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澳皮革上海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浩澳皮革上海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 | 浩澳皮革(上海)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张经理 | |||
项目名称 | 浩澳皮革(上海)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 |||||
评价类型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项目地理位置: 浩澳皮革(上海)有限公 (略) 嘉定区马*镇宝安公路2600弄118号,厂区东面为河道;南面为葡萄园;西面为美建路,隔路为德菲亚门业及上海中凡;北面为北京世纪 (略) (上海分公司);西面设置出入口。 用人单位所在地为非自然疫源地,周边无环境敏感目标。 | ||||||
项目概况及评价范围: 评价涉及范围:用人单 (略) 嘉定区马*镇宝安公路2600弄118号,建筑面积约3612.85m2。本次评价范围为生产厂房、办公楼、打孔区等。 本评价报告不涉及放射卫生内容。 | ||||||
评价项目组长 | 王磊 | 技术负责人 | 郁新森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陈荣 | 报告编制人 | 张靖 | |||
审核人 | 陈荣 | 项目组成员 | 高一鸣、曾秋霞 | |||
现场调查 | 调查时间:**日 调查人员: 张靖 企业陪同人员:张经理 | |||||
现场检测 | 现场检测时间:**日~**日 检测人员:曾秋霞、王磊等 企业陪同人员:张经理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皮毛粉尘、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 |||||
检测结果 | 化学因素:?全部达标;□浓度超标(超标因素: ,超标点数: )。 物理因素:?全部达标;□强度超标(超标因素: ,超标点数: )。 | |||||
评价结论及建议 | 本项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属于(?严重 □一般)。 通过现场调查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等,该用人单位在总体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设备布局、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设施、应急救援措施、个人防护用品等方面符合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相关要求,职业卫生管理部分符合要求;工作场所化学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要求,物理因素强度符合要求。对于存在问题均已提出相应建议。 综上所述,该用人单位须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并根据本次评价的建议进行整改和改进,则该用人单位生产运行过程将满足国家职业病防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 |||||
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同意该项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一般)”,原则同意《评价报告》的相关内容,并按专家意见修改后,形成正式稿。 | |||||
报告完成时间 | **日 |
建设单位 | 浩澳皮革(上海)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张经理 | |||
项目名称 | 浩澳皮革(上海)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 |||||
评价类型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项目地理位置: 浩澳皮革(上海)有限公 (略) 嘉定区马*镇宝安公路2600弄118号,厂区东面为河道;南面为葡萄园;西面为美建路,隔路为德菲亚门业及上海中凡;北面为北京世纪 (略) (上海分公司);西面设置出入口。 用人单位所在地为非自然疫源地,周边无环境敏感目标。 | ||||||
项目概况及评价范围: 评价涉及范围:用人单 (略) 嘉定区马*镇宝安公路2600弄118号,建筑面积约3612.85m2。本次评价范围为生产厂房、办公楼、打孔区等。 本评价报告不涉及放射卫生内容。 | ||||||
评价项目组长 | 王磊 | 技术负责人 | 郁新森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陈荣 | 报告编制人 | 张靖 | |||
审核人 | 陈荣 | 项目组成员 | 高一鸣、曾秋霞 | |||
现场调查 | 调查时间:**日 调查人员: 张靖 企业陪同人员:张经理 | |||||
现场检测 | 现场检测时间:**日~**日 检测人员:曾秋霞、王磊等 企业陪同人员:张经理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皮毛粉尘、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 |||||
检测结果 | 化学因素:?全部达标;□浓度超标(超标因素: ,超标点数: )。 物理因素:?全部达标;□强度超标(超标因素: ,超标点数: )。 | |||||
评价结论及建议 | 本项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属于(?严重 □一般)。 通过现场调查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等,该用人单位在总体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设备布局、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设施、应急救援措施、个人防护用品等方面符合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相关要求,职业卫生管理部分符合要求;工作场所化学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要求,物理因素强度符合要求。对于存在问题均已提出相应建议。 综上所述,该用人单位须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并根据本次评价的建议进行整改和改进,则该用人单位生产运行过程将满足国家职业病防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 |||||
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同意该项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一般)”,原则同意《评价报告》的相关内容,并按专家意见修改后,形成正式稿。 | |||||
报告完成时间 |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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