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生态环境局罗定分局拟对罗定市榃滨镇力创陶瓷材料厂年产10万吨新型陶瓷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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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生态环境局罗定分局拟对罗定市榃滨镇力创陶瓷材料厂年产10万吨新型陶瓷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略) 榃滨镇力创陶瓷材料厂年产10万吨新型陶瓷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6月25日至2023年06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罗城街道龙园路90号,邮编:*

  联系电话:076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榃滨镇力创陶瓷材料厂年产10 万吨新型陶瓷材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 (略)

建设单位

(略) 榃滨镇力创陶瓷材料厂

项目概况

(略) 榃滨镇力创陶瓷材料厂年产10万吨新型陶瓷材料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略) (略) 榃滨镇金滩村营地黎祥和的房屋,总占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800平方米。项目主要利用机制洗砂泥饼作为原料生产新型陶瓷材料,预计年产新型陶瓷材料10万吨。
项目年生产天数约300天,每天1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项目劳动定员约12人,均不在厂内食宿。项目总投资约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30%。

环评机构

(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粉尘等。其中原料卸料粉尘、原料堆场扬尘经四面围蔽、加盖棚顶、洒水喷雾等措施抑尘,运输扬尘经限制车速、洒水、清扫等措施抑尘,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压滤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等。其中压滤废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周边中药材种植基地灌溉,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地作物”标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噪声主要包括各类生产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隔声、减震等措施降噪,项目靠近交通干线一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限值要求,其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其中废泥渣作为副产品外售砖厂;废包装袋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略) 榃滨镇力创陶瓷材料厂年产10万吨新型陶瓷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6月25日至2023年06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罗城街道龙园路90号,邮编:*

  联系电话:076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榃滨镇力创陶瓷材料厂年产10 万吨新型陶瓷材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 (略)

建设单位

(略) 榃滨镇力创陶瓷材料厂

项目概况

(略) 榃滨镇力创陶瓷材料厂年产10万吨新型陶瓷材料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略) (略) 榃滨镇金滩村营地黎祥和的房屋,总占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800平方米。项目主要利用机制洗砂泥饼作为原料生产新型陶瓷材料,预计年产新型陶瓷材料10万吨。
项目年生产天数约300天,每天1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项目劳动定员约12人,均不在厂内食宿。项目总投资约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30%。

环评机构

(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粉尘等。其中原料卸料粉尘、原料堆场扬尘经四面围蔽、加盖棚顶、洒水喷雾等措施抑尘,运输扬尘经限制车速、洒水、清扫等措施抑尘,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压滤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等。其中压滤废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周边中药材种植基地灌溉,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地作物”标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噪声主要包括各类生产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隔声、减震等措施降噪,项目靠近交通干线一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限值要求,其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其中废泥渣作为副产品外售砖厂;废包装袋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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