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1日河池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园区分局作出的非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3年6月21日河池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园区分局作出的非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监测机构 |
1 | (略) 生态环境局工业园区分 (略) 大任产业园迎宾加油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河环园审〔2023〕1号 | 2023/6/21 | 广西 (略) | 广西壮族 (略) 大任产业园金山路与兴河路交叉口西南侧 | 广西青秀 (略) |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8-*,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略) 金城江区金城中路439号, 邮编:*。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监测机构 |
1 | (略) 生态环境局工业园区分 (略) 大任产业园迎宾加油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河环园审〔2023〕1号 | 2023/6/21 | 广西 (略) | 广西壮族 (略) 大任产业园金山路与兴河路交叉口西南侧 | 广西青秀 (略) |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8-*,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略) 金城江区金城中路439号, 邮编:*。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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