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6月2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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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6月2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进站大道(站前大道-石竹路)道路工程、光阳蛋品加工产业园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

  传真:0591-*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厅7号窗口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进站大道(站前大道-石竹路)道路工程

(略) 宏路街道、石竹街道( (略) 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范围内)

(略) 城投 (略)

(略)

(略) 城投 (略) 进站大道(站前大道-石竹路)道路 (略) 宏路街道、石竹街道( (略) 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范围内),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起点站前大道(接龙江南路西延伸段),终点至石竹路,路线全长1500m,规划红线宽44.5m。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施工期

废水:施工场地分别设置隔油沉淀池等,冲洗废水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生活区,拟租用周边住宅,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现有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优化施工时段布置,修筑桥梁围堰作业尽量选择在枯水期,辅道桥涉水桥墩施工采用钢围堰钻孔桩基础施工。

废气:施工期间设置施工标志牌。对于裸露施工区地表压实处理并洒水。天气预报4级风以上天气应停止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项目施工场地设置硬质围挡。临时堆场要设置高于堆场围挡,必要时进行喷淋。对于散装粉状建筑材料利用仓库或储藏罐等形式,避免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运输车辆在施工场地的出入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对运输道路勤洒水。所有施工车辆、机械的尾气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尾气排放标准。选用质量较好的改性沥青混凝土,沥青摊铺过程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可能的缩短工作时间。

固废: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生活垃圾在分检回收可利用部分后,不得随意堆放和抛弃,定点堆放收集、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设专门的堆放场所妥善放置,及时清运;施工期人员生活租住附近民房,充分利用已有的的环卫垃圾处理实施;施工人员产生的分散垃圾,统一收集并定时打扫清理,及时运走。挖填方时的运输应有遮盖或密闭措施,减少砂石土途中的泄漏,尽量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固废。

噪声:高噪声作业时避开居民区的午间和夜间的休息时段,如需连续作业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合理安排施工活动,尽量缩短工期,避免强噪声施工机械在同一区域内同时使用。施工中注意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机械,并注意对机械的正确操作及维修。

运营期

废水:营运期严格实行雨、污水分流,设计建设完善道路与桥梁的雨、污水管道。

噪声:道路建设经过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有可能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控制措施。

2

光阳蛋品加工产业园项目

镜洋镇(福建 (略) 号厂房)

福建 (略)

福州 (略)

项目 (略) 镜洋镇(福建 (略) 号厂房),扩建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增2台4t/h燃气锅炉;年加工皮蛋1亿枚、咸蛋3.2亿枚、咸蛋黄1.8亿枚。总体产量不予确定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施工期

废水:建筑材料集中堆放,采取一定的防雨淋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过程中抛洒的建筑材料,以免这些物质随雨水进入附近水体。施工人员租用周边民房居住,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企业和居民住宅已建化粪 (略) 政污水管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施工废水设置隔油池和沉淀池,经处理后的施工废水用于施工场地混凝土搅拌和施工场地抑尘,不外排。

废气:施工单位采取分块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项目施工过程中依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和《 (略) 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有关规定,采用“湿式施工作业”,对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的作业面(点)、道路等进行洒水降尘,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

固废:施工期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对可回用的建筑垃圾外运作为建筑材料二次利用;废金属经分拣、集中后由废旧金属回收单位回收再利用。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理。

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在午间(12时至14时)和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施工。

二、运营期

废水:雨污水分流;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达标 (略) (略)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经化粪池处理达标 (略) (略)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的污水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前,本项目不得投产。 (略) 政雨水管网。

废气:新增2台蒸汽发生器(4t/h;WNS4-1.25-Y.Q(LN)),燃料为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烟气经收集后分别通过26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控制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的措施。

固废:固体废物分类管理。不合格蛋、蛋壳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回收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公告2013第36号)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跨省转移危险废物需经生态环境部门许可同意,省内转移危险废物应执行危险废物联单转移制度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采取隔音、减震等处理,厂界噪声达标。

(略) 生态环境局   

**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进站大道(站前大道-石竹路)道路工程、光阳蛋品加工产业园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

  传真:0591-*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厅7号窗口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进站大道(站前大道-石竹路)道路工程

(略) 宏路街道、石竹街道( (略) 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范围内)

(略) 城投 (略)

(略)

(略) 城投 (略) 进站大道(站前大道-石竹路)道路 (略) 宏路街道、石竹街道( (略) 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范围内),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起点站前大道(接龙江南路西延伸段),终点至石竹路,路线全长1500m,规划红线宽44.5m。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施工期

废水:施工场地分别设置隔油沉淀池等,冲洗废水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生活区,拟租用周边住宅,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现有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优化施工时段布置,修筑桥梁围堰作业尽量选择在枯水期,辅道桥涉水桥墩施工采用钢围堰钻孔桩基础施工。

废气:施工期间设置施工标志牌。对于裸露施工区地表压实处理并洒水。天气预报4级风以上天气应停止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项目施工场地设置硬质围挡。临时堆场要设置高于堆场围挡,必要时进行喷淋。对于散装粉状建筑材料利用仓库或储藏罐等形式,避免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运输车辆在施工场地的出入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对运输道路勤洒水。所有施工车辆、机械的尾气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尾气排放标准。选用质量较好的改性沥青混凝土,沥青摊铺过程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可能的缩短工作时间。

固废: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生活垃圾在分检回收可利用部分后,不得随意堆放和抛弃,定点堆放收集、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设专门的堆放场所妥善放置,及时清运;施工期人员生活租住附近民房,充分利用已有的的环卫垃圾处理实施;施工人员产生的分散垃圾,统一收集并定时打扫清理,及时运走。挖填方时的运输应有遮盖或密闭措施,减少砂石土途中的泄漏,尽量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固废。

噪声:高噪声作业时避开居民区的午间和夜间的休息时段,如需连续作业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合理安排施工活动,尽量缩短工期,避免强噪声施工机械在同一区域内同时使用。施工中注意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机械,并注意对机械的正确操作及维修。

运营期

废水:营运期严格实行雨、污水分流,设计建设完善道路与桥梁的雨、污水管道。

噪声:道路建设经过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有可能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控制措施。

2

光阳蛋品加工产业园项目

镜洋镇(福建 (略) 号厂房)

福建 (略)

福州 (略)

项目 (略) 镜洋镇(福建 (略) 号厂房),扩建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增2台4t/h燃气锅炉;年加工皮蛋1亿枚、咸蛋3.2亿枚、咸蛋黄1.8亿枚。总体产量不予确定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施工期

废水:建筑材料集中堆放,采取一定的防雨淋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过程中抛洒的建筑材料,以免这些物质随雨水进入附近水体。施工人员租用周边民房居住,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企业和居民住宅已建化粪 (略) 政污水管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施工废水设置隔油池和沉淀池,经处理后的施工废水用于施工场地混凝土搅拌和施工场地抑尘,不外排。

废气:施工单位采取分块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项目施工过程中依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和《 (略) 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有关规定,采用“湿式施工作业”,对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的作业面(点)、道路等进行洒水降尘,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

固废:施工期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对可回用的建筑垃圾外运作为建筑材料二次利用;废金属经分拣、集中后由废旧金属回收单位回收再利用。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理。

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在午间(12时至14时)和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施工。

二、运营期

废水:雨污水分流;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达标 (略) (略)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经化粪池处理达标 (略) (略)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的污水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前,本项目不得投产。 (略) 政雨水管网。

废气:新增2台蒸汽发生器(4t/h;WNS4-1.25-Y.Q(LN)),燃料为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烟气经收集后分别通过26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控制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的措施。

固废:固体废物分类管理。不合格蛋、蛋壳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回收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公告2013第36号)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跨省转移危险废物需经生态环境部门许可同意,省内转移危险废物应执行危险废物联单转移制度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采取隔音、减震等处理,厂界噪声达标。

(略) 生态环境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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