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龙槽农牧两万头养猪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都安龙槽农牧两万头养猪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修订)、《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现对都安龙槽农牧两万头养猪场项目进行公告,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建设基本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都安龙槽农牧两万头养猪场项目
建设单位:都安 (略)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 (略) 都安瑶族自治县隆福乡隆旺村龙槽屯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厂区占地约70亩,拟建设2万头生猪育肥场,建设内容为建设猪舍、隔离房、防疫房、消毒房、消洗房、库房、发电机房、防疫废料房等;及配套生产生活设施、固液分离设施、污水处理设施、无害化处理设施等配套工程。项目建成达产后,每年育肥生猪2批,每批20000头,年出栏优质育肥猪40000头。
二、项目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都安 (略)
联系人:潘总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都安县澄江镇兰堂村上六量屯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广西 (略)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771-*
联系地址: (略) 良庆区博艺路8号江悦蓝湾1号楼十七层1701号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或电话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填写的公众参与意见表可采取邮件的形式(*@*q.com)投递,公众参与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http://**_*.html。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接受环评任务→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环保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建设场地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基础上,对工程施工期、运营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主要包括受本项目影响的周边居民和单位等利益相关方。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是否赞成本项目建设;
2.是否赞同本项目选址;
3.项目所在区域现有主要环境问题;
4.公众对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5.公众对于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在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以写信、打电话或面谈等形式及时反映给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设计单位和有关单位及部门反映。
都安 (略)
2023年6月21日
作者(185点击查看>>*2310,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3-06-21 18: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修订)、《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现对都安龙槽农牧两万头养猪场项目进行公告,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建设基本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都安龙槽农牧两万头养猪场项目
建设单位:都安 (略)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 (略) 都安瑶族自治县隆福乡隆旺村龙槽屯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厂区占地约70亩,拟建设2万头生猪育肥场,建设内容为建设猪舍、隔离房、防疫房、消毒房、消洗房、库房、发电机房、防疫废料房等;及配套生产生活设施、固液分离设施、污水处理设施、无害化处理设施等配套工程。项目建成达产后,每年育肥生猪2批,每批20000头,年出栏优质育肥猪40000头。
二、项目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都安 (略)
联系人:潘总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都安县澄江镇兰堂村上六量屯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广西 (略)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771-*
联系地址: (略) 良庆区博艺路8号江悦蓝湾1号楼十七层1701号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或电话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填写的公众参与意见表可采取邮件的形式(*@*q.com)投递,公众参与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http://**_*.html。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接受环评任务→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环保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建设场地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基础上,对工程施工期、运营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主要包括受本项目影响的周边居民和单位等利益相关方。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是否赞成本项目建设;
2.是否赞同本项目选址;
3.项目所在区域现有主要环境问题;
4.公众对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5.公众对于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在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以写信、打电话或面谈等形式及时反映给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设计单位和有关单位及部门反映。
都安 (略)
2023年6月21日
作者(185点击查看>>*2310,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3-06-21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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