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变电工阜康塔筒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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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特变电工阜康塔筒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

昌州环评〔2023〕94号

关于特变电工阜康塔筒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

内蒙古特变 (略) 阜康分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及《特变电工阜康塔筒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相关材料收悉并受理,现已审理完结。

一、你单位申报情况

(一)你单位自愿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实施行政审批,并已经知晓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并能满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条件,承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义务,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二)你单位已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审批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若有删除不宜公开信息内容的还须提供删减后的电子版PDF格式原件1份)。

(三)你单位承诺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成后,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下料、焊接车间产生的切割工段、坡口、纵缝焊接粉尘,经移动式集气罩收集通过烟尘净化器净化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同时加强车间排风处理;喷底漆废气通过滤芯除尘器处理后废气经23m高排气筒排放;喷砂废气采用封闭式喷砂房进行作业,2座自动喷砂房各设置一台自动喷砂机自带离心通风机+脉冲反吹滤筒除尘设备,2座手工喷砂房内粉尘及废气通过集气罩进入除尘系统内,经过滤芯除尘器净化后经23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喷漆(含调漆)、烘干时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过滤棉去除漆雾粒子,净化后的气体通入放置有蜂窝状活性炭的活性炭吸附净化,吸附饱和后脱附再生废气通过催化燃烧装置燃烧处理后经23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水治理措施: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噪声治理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安装减振垫,关键发声部位安装消声器,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废边角料废铁屑、废焊渣在不合格品暂存区集中收集后由钢铁生产企业回收;废铁锈在喷砂房分离器收集槽集中收集后由钢铁生产企业回收;除尘灰经袋装收集后由建材加工企业回收利用;废滤芯经袋装集中收集后由废滤芯回收厂家回收;建设危废暂存间一座用于暂存漆渣(油性漆)、废油漆桶、废机油及废润滑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运输过程中应依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进行管理,转移过程应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生活垃圾全部贮存于厂区内设置的垃圾箱中,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拉运处理。

三、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倍量替代要求。本项目VOCs排放量:8.54t/a。根据倍量替代原则,需总量控制指标VOCs:17.08t/a。消减源替代量从昌吉州2022年移动源减排量中解决。

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入试运行后按规定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六、昌吉州生态 (略) 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境执法现场监察和日常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12日

昌州环评〔2023〕94号

关于特变电工阜康塔筒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

内蒙古特变 (略) 阜康分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及《特变电工阜康塔筒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相关材料收悉并受理,现已审理完结。

一、你单位申报情况

(一)你单位自愿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实施行政审批,并已经知晓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并能满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条件,承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义务,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二)你单位已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审批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若有删除不宜公开信息内容的还须提供删减后的电子版PDF格式原件1份)。

(三)你单位承诺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成后,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下料、焊接车间产生的切割工段、坡口、纵缝焊接粉尘,经移动式集气罩收集通过烟尘净化器净化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同时加强车间排风处理;喷底漆废气通过滤芯除尘器处理后废气经23m高排气筒排放;喷砂废气采用封闭式喷砂房进行作业,2座自动喷砂房各设置一台自动喷砂机自带离心通风机+脉冲反吹滤筒除尘设备,2座手工喷砂房内粉尘及废气通过集气罩进入除尘系统内,经过滤芯除尘器净化后经23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喷漆(含调漆)、烘干时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过滤棉去除漆雾粒子,净化后的气体通入放置有蜂窝状活性炭的活性炭吸附净化,吸附饱和后脱附再生废气通过催化燃烧装置燃烧处理后经23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水治理措施: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噪声治理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安装减振垫,关键发声部位安装消声器,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废边角料废铁屑、废焊渣在不合格品暂存区集中收集后由钢铁生产企业回收;废铁锈在喷砂房分离器收集槽集中收集后由钢铁生产企业回收;除尘灰经袋装收集后由建材加工企业回收利用;废滤芯经袋装集中收集后由废滤芯回收厂家回收;建设危废暂存间一座用于暂存漆渣(油性漆)、废油漆桶、废机油及废润滑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运输过程中应依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进行管理,转移过程应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生活垃圾全部贮存于厂区内设置的垃圾箱中,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拉运处理。

三、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倍量替代要求。本项目VOCs排放量:8.54t/a。根据倍量替代原则,需总量控制指标VOCs:17.08t/a。消减源替代量从昌吉州2022年移动源减排量中解决。

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入试运行后按规定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六、昌吉州生态 (略) 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境执法现场监察和日常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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