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郸城分局关于郸城县洺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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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郸城分局关于郸城县洺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郸城分局关于郸城县洺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郸城县洺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公示期为2023年6月21日-2023年6月29日。

电话:0394-*

通讯地址:郸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

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郸城县洺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略) 郸城县洺河流域下游段

(略) 生态环境局郸城分局

项 (略) 郸城县洺河流域下游段,起点是第二污水处理厂排水口,终点是杨楼村。主要工程内容:(1)河道治理:治理长度10759m,清淤71567.25m3;(2)坡岸防护建设:新建护坡21518m;(3)人工湿地建设:在洺河下游建设人工潜流湿地15000m2,表面流湿地17619m2;(4)生态缓冲带建设:在郸城县洺河下游段两岸建设生态缓冲带12km;(5)其他建设:在洺河下游建设钢坝一座和观景亭一座。

项目总投资4641.87万元,用地面积23.62万m2。项目实施后可以提升水质,改善洺河流域生态环境。

河南超祥 (略)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应做到文明施工,禁止在大风条件下作业,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材料加盖帆布篷,对场地进行洒水;设置围挡,近敏感点处喷洒除臭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段路面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肥田,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合理科学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高噪声施工,在施工场地附近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公示施工时间和进度,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施工场地设置高施工围栏,经采取各项措施后,施工场界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2)营运期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各类泵运转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合理布局、基础减振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为施工弃土、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弃土将全部运至政府批准的弃渣场堆放;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采用垃圾箱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生生态污染防治措施:

规范施工人员行为;合理组织工程施工,控制用地;保护表土,减少植被破坏,施工后尽快恢复;雨季临时水土保持措施做好挖填土方的合理调配工作,避免在降雨期间挖填土方,以防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污染水体、堵塞排水管道。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有条件绿化,及时恢复。

六、水生生态污染防治措施:

加大对水生生物保护的宣传力度,在施工区域、施工现场等场所设立保护水生生物的宣传牌;加大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力度,提高对鱼类的保护意识,加强管理,严禁施工人员下河捕鱼和非法捕捞作业;应尽早进行土地平整和植被恢复等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郸城分局关于郸城县洺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郸城县洺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公示期为2023年6月21日-2023年6月29日。

电话:0394-*

通讯地址:郸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

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郸城县洺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略) 郸城县洺河流域下游段

(略) 生态环境局郸城分局

项 (略) 郸城县洺河流域下游段,起点是第二污水处理厂排水口,终点是杨楼村。主要工程内容:(1)河道治理:治理长度10759m,清淤71567.25m3;(2)坡岸防护建设:新建护坡21518m;(3)人工湿地建设:在洺河下游建设人工潜流湿地15000m2,表面流湿地17619m2;(4)生态缓冲带建设:在郸城县洺河下游段两岸建设生态缓冲带12km;(5)其他建设:在洺河下游建设钢坝一座和观景亭一座。

项目总投资4641.87万元,用地面积23.62万m2。项目实施后可以提升水质,改善洺河流域生态环境。

河南超祥 (略)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应做到文明施工,禁止在大风条件下作业,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材料加盖帆布篷,对场地进行洒水;设置围挡,近敏感点处喷洒除臭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段路面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肥田,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合理科学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高噪声施工,在施工场地附近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公示施工时间和进度,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施工场地设置高施工围栏,经采取各项措施后,施工场界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2)营运期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各类泵运转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合理布局、基础减振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为施工弃土、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弃土将全部运至政府批准的弃渣场堆放;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采用垃圾箱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生生态污染防治措施:

规范施工人员行为;合理组织工程施工,控制用地;保护表土,减少植被破坏,施工后尽快恢复;雨季临时水土保持措施做好挖填土方的合理调配工作,避免在降雨期间挖填土方,以防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污染水体、堵塞排水管道。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有条件绿化,及时恢复。

六、水生生态污染防治措施:

加大对水生生物保护的宣传力度,在施工区域、施工现场等场所设立保护水生生物的宣传牌;加大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力度,提高对鱼类的保护意识,加强管理,严禁施工人员下河捕鱼和非法捕捞作业;应尽早进行土地平整和植被恢复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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