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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2023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实施主体评审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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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2023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实施主体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垫江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 (略) 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2023〕56号)文件要求,经业主自行申报、乡镇审核,日前我委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实施主体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和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

2023年6月25日—2023年6月29日。

二、受理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垫江县农业农村委

受理地点:县农业农村委植保植检站517室(县行政服务中心5楼)

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老师

三、公示要求

1.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

2.反映的情况要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依据。不得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

1.垫江县2023年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推进应用补贴试点项目实施业主公示表

2.垫江县2023年种植业节水农业示范项目实施业主公示表

3.垫江县2023年柑橘大实蝇防控示范项目实施业主公示表


垫江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6月25日

根据《垫江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 (略) 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2023〕56号)文件要求,经业主自行申报、乡镇审核,日前我委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实施主体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和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

2023年6月25日—2023年6月29日。

二、受理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垫江县农业农村委

受理地点:县农业农村委植保植检站517室(县行政服务中心5楼)

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老师

三、公示要求

1.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

2.反映的情况要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依据。不得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

1.垫江县2023年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推进应用补贴试点项目实施业主公示表

2.垫江县2023年种植业节水农业示范项目实施业主公示表

3.垫江县2023年柑橘大实蝇防控示范项目实施业主公示表


垫江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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