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椒加工及深加工变更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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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椒加工及深加工变更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辣椒加工及深加工变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0日-2023年6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项目名称

辣椒加工及深加工变更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西秀区产业园区

建设单位

贵州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安顺环境保 (略)

项目概况


本项 (略) (略) 西秀区产业园区, (略) 西秀区产业园区 (略) 的1#、2#、3#厂房、员工宿舍、食堂、办公楼及其他附属设施,项目占地约33360m2,2#和3#厂房建设加工车间、清洗线、包装间,1#厂房设置为仓库,占地面积9000m2,暂存收购的辣椒。建设完成后将以辣椒为原料生产加工四种类型的辣椒产品,分别为:辣椒面6000t/a、糊辣椒面1000t/a、油辣椒1200t/a、火锅底料300t/a、辣椒酱400t/a。项目于2022年12月建设完成并投入试生产,在试生产过程中,由于原项目计划使用 (略) 锅炉房产生的蒸汽进行杀菌,但是在生产过程中, (略) 锅炉房未投入运行,不能提供项目杀菌所需蒸汽,因此,建设单位增加3台0.5t/h的天然气蒸汽锅炉,新增一根排气筒。本项目建设后新增一根排气筒且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增加10%以上,属于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其他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等均不发生变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为变更项目,本次环评介入时,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试生产,施工期已结束,因此本次环评不对施工期进行环境影响分析。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厂区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排水系统。本项目生产废水排放到 (略) 建设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后进入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中心城区东片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生活废水依托 (略) 建设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后排入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中心城区东片区污水处理厂。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本项目1#排气筒排放废气的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TSP(包括破碎粉尘及天然气燃烧颗粒物)、辛辣味。产生废气经“集气罩+旋风除尘+二级水雾喷淋罐”(除尘效率99.9%、异味去除效率为85%)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后经高于地面15m的1#排气筒排放;

3#生产车间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TSP(包括破碎粉尘及天然气燃烧颗粒物)、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油烟管道引至楼顶设置的2套三级喷淋罐(分别收集14个灶头油烟,油烟处理效率90%以上)处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TSP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油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要求后由高于地面20m排气筒(2#和3#)排放;包装车间设置为无菌无尘车间,产生的粉尘经过风机持续向包装车间送入净化过的空气,带着包装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回风百叶窗向车间外无组织排放;天然气锅炉燃烧产生烟气能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表2燃气锅炉标准,因此,本项目燃气锅炉产生的烟气经过15m4#排气筒直接排放。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合理布局、减震降噪、隔声墙、加强设备维护、加强绿化等措施使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运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理。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原料、不合格产品、辣椒蒂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旧包装物收集后外售,一般固废的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相关标准要求。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相关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贮存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标准。

(六)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辣椒加工及深加工变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0日-2023年6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项目名称

辣椒加工及深加工变更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西秀区产业园区

建设单位

贵州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安顺环境保 (略)

项目概况


本项 (略) (略) 西秀区产业园区, (略) 西秀区产业园区 (略) 的1#、2#、3#厂房、员工宿舍、食堂、办公楼及其他附属设施,项目占地约33360m2,2#和3#厂房建设加工车间、清洗线、包装间,1#厂房设置为仓库,占地面积9000m2,暂存收购的辣椒。建设完成后将以辣椒为原料生产加工四种类型的辣椒产品,分别为:辣椒面6000t/a、糊辣椒面1000t/a、油辣椒1200t/a、火锅底料300t/a、辣椒酱400t/a。项目于2022年12月建设完成并投入试生产,在试生产过程中,由于原项目计划使用 (略) 锅炉房产生的蒸汽进行杀菌,但是在生产过程中, (略) 锅炉房未投入运行,不能提供项目杀菌所需蒸汽,因此,建设单位增加3台0.5t/h的天然气蒸汽锅炉,新增一根排气筒。本项目建设后新增一根排气筒且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增加10%以上,属于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其他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等均不发生变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为变更项目,本次环评介入时,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试生产,施工期已结束,因此本次环评不对施工期进行环境影响分析。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厂区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排水系统。本项目生产废水排放到 (略) 建设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后进入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中心城区东片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生活废水依托 (略) 建设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后排入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中心城区东片区污水处理厂。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本项目1#排气筒排放废气的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TSP(包括破碎粉尘及天然气燃烧颗粒物)、辛辣味。产生废气经“集气罩+旋风除尘+二级水雾喷淋罐”(除尘效率99.9%、异味去除效率为85%)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后经高于地面15m的1#排气筒排放;

3#生产车间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TSP(包括破碎粉尘及天然气燃烧颗粒物)、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油烟管道引至楼顶设置的2套三级喷淋罐(分别收集14个灶头油烟,油烟处理效率90%以上)处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TSP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油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要求后由高于地面20m排气筒(2#和3#)排放;包装车间设置为无菌无尘车间,产生的粉尘经过风机持续向包装车间送入净化过的空气,带着包装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回风百叶窗向车间外无组织排放;天然气锅炉燃烧产生烟气能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表2燃气锅炉标准,因此,本项目燃气锅炉产生的烟气经过15m4#排气筒直接排放。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合理布局、减震降噪、隔声墙、加强设备维护、加强绿化等措施使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运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理。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原料、不合格产品、辣椒蒂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旧包装物收集后外售,一般固废的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相关标准要求。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相关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贮存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标准。

(六)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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