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2023年5月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通讯地址: (略) 边境经济合作区北京北路45号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新疆鑫 (略) 硫磺、橡胶助剂加工项目 | 伊宁苏拉宫工业园区标准化B-5厂房 | 新疆鑫 (略) | 新疆 (略) | 本项目总投资3800万元,租赁伊宁苏拉宫工业园区标准化B-5厂房面积3697.71㎡,包括库房和生产车间两部分,其中生产车间3239.52㎡,库房面积458.19㎡。本项目建成后产品为橡胶用硫磺粉末、橡胶助剂。项目建成后年生产硫磺粉末1.5万吨,年生产橡胶助剂1万吨。 | 一、施工期 本项目租用伊宁苏拉宫工业园区标准化B-5厂房,根据现场踏勘情况标准化B-5厂房还没有动工建设,园区标准化 (略) (略) 建设(集团) (略) 负责建设施工。本项目施工期只需进行简单的设备安装,没有土建和其他施工,因此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设备安装时发出的噪声。在设备安装时加强管理,设备安装过程中应注意轻拿轻放,避免因设备安装不当产生的噪声。经采取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基本不会产生影响。二、运营期: 二、运营期 1.废气处理措施 生产车间有组织废气经过袋式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标准化厂房密闭负压式设计,处理后废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非*烷总烃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10kg/h排放标准;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为物料密闭输送,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厂区内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 -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mg/m3。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没有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园区下水管道,进入苏拉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要求。 3.噪声防治措施 厂房全封闭、隔声,定期维护,基础减振。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 (略)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焚烧处理。废活性炭和废布袋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 0999-* |
2 | (略) 瑞派博 (略) 博 (略) 项目 | (略) 边境经济合作区规划二路299号葛洲坝伊犁项目管理中心一期2号楼108 | (略) 瑞派博 (略) | 新疆 (略) | 本项目总投资28万元, (略) 边境经济合作区规划二路299号葛洲坝伊犁项目管理中心一期2号楼108,营业面积295.04m2,诊疗活动范围包括动物疾病预防、诊疗、治疗、绝育手术(含颅腔、胸腔或腹腔手术),诊疗动物约3000只/年,包括犬类、猫、兔子等。本项目不涉及动物美容服务内容,如洗浴、修剪毛等。 | 一、施工期 本项目租用已建的商铺进行营运,施工期仅进行少量设备的安装,主要为噪声污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因此,本评价不再分析施工期的环境影响。 二、运营期 1.废气处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宠物的粪便和尿液产生的异味,主要污染物为臭气浓度、H2S、NH3。项目应该设置完善的通风装置,整个项目通过整室机械通风换气,以用于减少恶臭排放。同时换气口设置在项目门口上方,远离敏感点,朝向如意街。本项目拟在项目区内安装排气扇,将废气统一抽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室外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污水处理设备为密闭设计,且规模较小,产生的恶臭气体较少。为减少臭气对周边敏感点影响,本项目门窗日常关闭,采取集中换气方式减少臭气污染。次氯酸钠消毒箱密闭设计,仅在加药时产生及少量的氯气。本项目产生的恶臭气体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3 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项目产生的恶臭气体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会使用少量酒精进行消毒,考虑使用量较少,且使用时间无法确定,因此此处将定性分析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保护措施 医疗废水经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后排放,外排废水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预处理标准后,经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西区污水处理厂处进一步处理。生 (略) 政污水管 (略) 西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3.噪声防治措施 (1)加强对宠物的管理,避免宠物因为饥饿或口渴而发声,并关闭门窗隔声; (2) (略) 营业期间管理,不采用高噪声广播、喇叭等设备,对 (略) 部等区域采取隔声处理; (3)选取低噪声设备,空调机及风机等设备采用减振、吸声、消声和隔声等治理措施。 项目北边界1米处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22337-2008)中4类标准:昼间≤70dB(A),南边界1米处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中的 2 类标准:昼间≤60dB(A)。一般情况下,项目营运期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和动物粪便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 (略)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焚烧处理。废活性炭、废紫外线灯管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医疗废物、废药物、药品、废软组织、器官分类收集送至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
3 | (略) 瑞派哈 (略) 哈 (略) 项目 | (略) 边境经济合作区安徽路389号江南春城桃李苑1号楼1层商铺118号 | (略) 瑞派哈 (略) | 新疆 (略) | 本项目总投资24万元, (略) 边境经济合作区安徽路389号江南春城桃李苑1号楼1层商铺118号,营业面积253.52m2,诊疗活动范围包括动物疾病预防、诊疗、治疗、绝育手术(含颅腔、胸腔或腹腔手术),诊疗动物约3000只/年,包括犬类、猫、兔子等。本项目不涉及动物美容服务内容,如洗浴、修剪毛等。 | 一、施工期 本项目租用已建的商铺进行营运,施工期仅进行少量设备的安装,主要为噪声污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因此,本评价不再分析施工期的环境影响。 二、运营期 1.废气处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宠物的粪便和尿液产生的异味,主要污染物为臭气浓度、H2S、NH3。项目应该设置完善的通风装置,整个项目通过整室机械通风换气(1h/6次以上,项目建筑面积295.04m2、层高约3m,则每小时换气量约为4437m3),考虑其耗损等情况,其换气风量设为4000m3/h,在通风排气口安装活性炭吸附措施(不另设排气筒),以用于减少恶臭排放。同时换气口设置在项目门口上方,远离敏感点,朝向安徽路。本项目拟在项目区内安装排气扇,将废气统一抽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室外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污水处理设备为密闭设计,且规模较小,产生的恶臭气体较少。为减少臭气对周边敏感点影响,本项目门窗日常关闭,采取集中换气方式减少臭气污染。次氯酸钠消毒箱密闭设计,仅在加药时产生及少量的氯气。本项目产生的恶臭气体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3 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项目产生的恶臭气体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会使用少量酒精进行消毒,考虑使用量较少,且使用时间无法确定,因此此处将定性分析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保护措施 医疗废水经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后排放,外排废水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预处理标准后,经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西区污水处理厂处进一步处理。生 (略) 政污水管 (略) 西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3.噪声防治措施 (1)加强对宠物的管理,避免宠物因为饥饿或口渴而发声,并关闭门窗隔声; (2) (略) 营业期间管理,不采用高噪声广播、喇叭等设备,对 (略) 部等区域采取隔声处理; (3)选取低噪声设备,空调机及风机等设备采用减振、吸声、消声和隔声等治理措施。项目北边界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4 类标准;其余各边界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 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和动物粪便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 (略)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焚烧处理。废活性炭、废紫外线灯管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医疗废物、废药物、药品、废软组织、器官分类收集送至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撰稿人:王云?;编辑:王云?;审核:时伟
2020-11-1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新疆鑫 (略) 硫磺、橡胶助剂加工项目、 (略) 瑞派博 (略) 博 (略) 项目、 (略) 瑞派哈 (略) 哈 (略)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通讯地址: (略) 边境经济合作区北京北路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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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新疆鑫 (略) 硫磺、橡胶助剂加工项目 | 伊宁苏拉宫工业园区标准化B-5厂房 | 新疆鑫 (略) | 新疆 (略) | 本项目总投资3800万元,租赁伊宁苏拉宫工业园区标准化B-5厂房面积3697.71㎡,包括库房和生产车间两部分,其中生产车间3239.52㎡,库房面积458.19㎡。本项目建成后产品为橡胶用硫磺粉末、橡胶助剂。项目建成后年生产硫磺粉末1.5万吨,年生产橡胶助剂1万吨。 | 一、施工期 本项目租用伊宁苏拉宫工业园区标准化B-5厂房,根据现场踏勘情况标准化B-5厂房还没有动工建设,园区标准化 (略) (略) 建设(集团) (略) 负责建设施工。本项目施工期只需进行简单的设备安装,没有土建和其他施工,因此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设备安装时发出的噪声。在设备安装时加强管理,设备安装过程中应注意轻拿轻放,避免因设备安装不当产生的噪声。经采取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基本不会产生影响。二、运营期: 二、运营期 1.废气处理措施 生产车间有组织废气经过袋式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标准化厂房密闭负压式设计,处理后废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非*烷总烃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10kg/h排放标准;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为物料密闭输送,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厂区内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 -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mg/m3。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没有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园区下水管道,进入苏拉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要求。 3.噪声防治措施 厂房全封闭、隔声,定期维护,基础减振。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 (略)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焚烧处理。废活性炭和废布袋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 0999-* |
2 | (略) 瑞派博 (略) 博 (略) 项目 | (略) 边境经济合作区规划二路299号葛洲坝伊犁项目管理中心一期2号楼108 | (略) 瑞派博 (略) | 新疆 (略) | 本项目总投资28万元, (略) 边境经济合作区规划二路299号葛洲坝伊犁项目管理中心一期2号楼108,营业面积295.04m2,诊疗活动范围包括动物疾病预防、诊疗、治疗、绝育手术(含颅腔、胸腔或腹腔手术),诊疗动物约3000只/年,包括犬类、猫、兔子等。本项目不涉及动物美容服务内容,如洗浴、修剪毛等。 | 一、施工期 本项目租用已建的商铺进行营运,施工期仅进行少量设备的安装,主要为噪声污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因此,本评价不再分析施工期的环境影响。 二、运营期 1.废气处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宠物的粪便和尿液产生的异味,主要污染物为臭气浓度、H2S、NH3。项目应该设置完善的通风装置,整个项目通过整室机械通风换气,以用于减少恶臭排放。同时换气口设置在项目门口上方,远离敏感点,朝向如意街。本项目拟在项目区内安装排气扇,将废气统一抽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室外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污水处理设备为密闭设计,且规模较小,产生的恶臭气体较少。为减少臭气对周边敏感点影响,本项目门窗日常关闭,采取集中换气方式减少臭气污染。次氯酸钠消毒箱密闭设计,仅在加药时产生及少量的氯气。本项目产生的恶臭气体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3 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项目产生的恶臭气体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会使用少量酒精进行消毒,考虑使用量较少,且使用时间无法确定,因此此处将定性分析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保护措施 医疗废水经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后排放,外排废水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预处理标准后,经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西区污水处理厂处进一步处理。生 (略) 政污水管 (略) 西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3.噪声防治措施 (1)加强对宠物的管理,避免宠物因为饥饿或口渴而发声,并关闭门窗隔声; (2) (略) 营业期间管理,不采用高噪声广播、喇叭等设备,对 (略) 部等区域采取隔声处理; (3)选取低噪声设备,空调机及风机等设备采用减振、吸声、消声和隔声等治理措施。 项目北边界1米处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22337-2008)中4类标准:昼间≤70dB(A),南边界1米处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中的 2 类标准:昼间≤60dB(A)。一般情况下,项目营运期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和动物粪便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 (略)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焚烧处理。废活性炭、废紫外线灯管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医疗废物、废药物、药品、废软组织、器官分类收集送至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
3 | (略) 瑞派哈 (略) 哈 (略) 项目 | (略) 边境经济合作区安徽路389号江南春城桃李苑1号楼1层商铺118号 | (略) 瑞派哈 (略) | 新疆 (略) | 本项目总投资24万元, (略) 边境经济合作区安徽路389号江南春城桃李苑1号楼1层商铺118号,营业面积253.52m2,诊疗活动范围包括动物疾病预防、诊疗、治疗、绝育手术(含颅腔、胸腔或腹腔手术),诊疗动物约3000只/年,包括犬类、猫、兔子等。本项目不涉及动物美容服务内容,如洗浴、修剪毛等。 | 一、施工期 本项目租用已建的商铺进行营运,施工期仅进行少量设备的安装,主要为噪声污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因此,本评价不再分析施工期的环境影响。 二、运营期 1.废气处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宠物的粪便和尿液产生的异味,主要污染物为臭气浓度、H2S、NH3。项目应该设置完善的通风装置,整个项目通过整室机械通风换气(1h/6次以上,项目建筑面积295.04m2、层高约3m,则每小时换气量约为4437m3),考虑其耗损等情况,其换气风量设为4000m3/h,在通风排气口安装活性炭吸附措施(不另设排气筒),以用于减少恶臭排放。同时换气口设置在项目门口上方,远离敏感点,朝向安徽路。本项目拟在项目区内安装排气扇,将废气统一抽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室外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污水处理设备为密闭设计,且规模较小,产生的恶臭气体较少。为减少臭气对周边敏感点影响,本项目门窗日常关闭,采取集中换气方式减少臭气污染。次氯酸钠消毒箱密闭设计,仅在加药时产生及少量的氯气。本项目产生的恶臭气体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3 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项目产生的恶臭气体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会使用少量酒精进行消毒,考虑使用量较少,且使用时间无法确定,因此此处将定性分析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保护措施 医疗废水经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后排放,外排废水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预处理标准后,经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西区污水处理厂处进一步处理。生 (略) 政污水管 (略) 西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3.噪声防治措施 (1)加强对宠物的管理,避免宠物因为饥饿或口渴而发声,并关闭门窗隔声; (2) (略) 营业期间管理,不采用高噪声广播、喇叭等设备,对 (略) 部等区域采取隔声处理; (3)选取低噪声设备,空调机及风机等设备采用减振、吸声、消声和隔声等治理措施。项目北边界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4 类标准;其余各边界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 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和动物粪便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 (略)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焚烧处理。废活性炭、废紫外线灯管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医疗废物、废药物、药品、废软组织、器官分类收集送至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撰稿人:王云?;编辑:王云?;审核: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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