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兴化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6月2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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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兴化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6月2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6月21日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报告表公示期为2023年6月21日-2023年6月28日(5个工作日)。

请相关申报企业从企业端申报:http://**#/pub-message(网址)执行新表格式,并附工程师到现场影像或照片(坐标定位),另纸质报批本送2本及全本电子档。

项目名称

35t/h生物质蒸汽锅炉环保技术改造扩建

建设地点

(略) 戴南镇张郭长安路36号

建设单位

(略) .pdf

项目基本概况

拆除南厂区现有两台20t/h生物质蒸汽锅炉,在东厂区建设一台35t/h生物质蒸汽锅炉,利用厂区现有仓库作为生物质燃料仓库,配套建设烟气处理装置、辅助车间及蒸汽管网等公用工程。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0万元,占总投资的33.3%。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南京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水环境:锅炉核定排水进入集水池冷却后,接入东厂区铜酞菁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车间清洗,不新增废水排放量。

大气环境:生物质锅炉烟气经炉内石灰石脱硫+低氮燃烧+SNCR+SCR+多管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个45m排气筒排放;锅炉房内石灰石储罐、灰库、渣库各配置1套布袋除尘器,粉尘废气经相应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一并通过1个15m排气筒排放,废气经处理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生物质仓库、锅炉房在保障生产安全的前提下密闭,东、西生物质仓库顶部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车辆出厂前通过清扫和洒水抑尘,能够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排放的各项大气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均能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声环境:本项目运行后,在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措施的条件下,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合理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受理日期

2023年6月21日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报告表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邹先生

联系电话

0523-*

联系地址

(略) 长安中路13-1/84号

综合窗口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 反馈邮箱:*@*63.com

项目名称

预制构件(非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重新报批)

建设地点

(略) 钓鱼镇工业集中区

建设单位

(略)

项目基本概况

2022年4月, (略) 《预制构件(非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文号:泰环审(兴化)[2022]052号。该项目原 (略) 钓鱼镇工业集中区渭水河东侧、S465北侧地块,后因项目所在地块规划调整,未开展该项目建设。

现 (略) (略) 钓鱼镇工业集中区大西线南侧地块工业用地,拟开展预制构件(非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项目建设。项目占地面积29719.8平方米,厂房及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9858平方米,购置墩头机、滚焊机、折弯机、钢筋切断机、焊接机、离心成型机、混凝土搅拌机、张拉机、高压蒸养釜等设备,新建预制构件(非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项目。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产预应力混凝土桩200万米。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浙江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本项目水泥筒仓粉尘使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为3.3mg/m3,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2颗粒物小于10mg/m3排放标准。

本项目锅炉废气采取“低氮燃烧+SNCR脱硝+多孔陶瓷除尘+水膜除尘+布袋除尘”工艺处理后经40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9.6mg/m3、SO2排放浓度13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24mg/m3、氨排放浓度4mg/m3、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5.6μg/m3,排气筒高度40米,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项目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运输车辆动力起尘采取地面硬化、洒水抑尘防治措施,砂石料堆场作业(装卸、贮存、输送)粉尘、投料粉尘、搅拌粉尘采取封闭、湿式除尘防治措施,因排放量较小,经大气自净后,项目厂界颗粒物排放可以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颗粒物小于0.5mg/m3排放标准。

废水:本项目营运期无生活污水排放,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浆料制备,后期雨水经雨水管网排入海沟河;搅拌站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布料车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浆料制备;锅炉软水制备废水和排污水用于厂区道路洒水抑尘,蒸汽冷凝水回用于混凝土浆料制备。废水主要为员工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SS、NH3-N、TP等常规指标,可生化性好。经化粪池处理后,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浓度分别为COD200mg/L、SS100mg/L、NH3-N30mg/L、TP5mg/L,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经钓鱼镇污水提升泵站(原钓鱼镇污水处理厂)提升至安丰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各类机械噪声通过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减震防噪措施,经过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的综合利用及处置,不排放。

受理日期

2023年6月21日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报告表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邹先生

联系电话

0523-*

联系地址

(略) 长安中路13-1/84号

综合窗口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 反馈邮箱:*@*63.com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6月21日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报告表公示期为2023年6月21日-2023年6月28日(5个工作日)。

请相关申报企业从企业端申报:http://**#/pub-message(网址)执行新表格式,并附工程师到现场影像或照片(坐标定位),另纸质报批本送2本及全本电子档。

项目名称

35t/h生物质蒸汽锅炉环保技术改造扩建

建设地点

(略) 戴南镇张郭长安路36号

建设单位

(略) .pdf

项目基本概况

拆除南厂区现有两台20t/h生物质蒸汽锅炉,在东厂区建设一台35t/h生物质蒸汽锅炉,利用厂区现有仓库作为生物质燃料仓库,配套建设烟气处理装置、辅助车间及蒸汽管网等公用工程。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0万元,占总投资的33.3%。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南京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水环境:锅炉核定排水进入集水池冷却后,接入东厂区铜酞菁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车间清洗,不新增废水排放量。

大气环境:生物质锅炉烟气经炉内石灰石脱硫+低氮燃烧+SNCR+SCR+多管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个45m排气筒排放;锅炉房内石灰石储罐、灰库、渣库各配置1套布袋除尘器,粉尘废气经相应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一并通过1个15m排气筒排放,废气经处理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生物质仓库、锅炉房在保障生产安全的前提下密闭,东、西生物质仓库顶部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车辆出厂前通过清扫和洒水抑尘,能够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排放的各项大气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均能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声环境:本项目运行后,在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措施的条件下,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合理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受理日期

2023年6月21日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报告表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邹先生

联系电话

0523-*

联系地址

(略) 长安中路13-1/84号

综合窗口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 反馈邮箱:*@*63.com

项目名称

预制构件(非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重新报批)

建设地点

(略) 钓鱼镇工业集中区

建设单位

(略)

项目基本概况

2022年4月, (略) 《预制构件(非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文号:泰环审(兴化)[2022]052号。该项目原 (略) 钓鱼镇工业集中区渭水河东侧、S465北侧地块,后因项目所在地块规划调整,未开展该项目建设。

现 (略) (略) 钓鱼镇工业集中区大西线南侧地块工业用地,拟开展预制构件(非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项目建设。项目占地面积29719.8平方米,厂房及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9858平方米,购置墩头机、滚焊机、折弯机、钢筋切断机、焊接机、离心成型机、混凝土搅拌机、张拉机、高压蒸养釜等设备,新建预制构件(非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项目。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产预应力混凝土桩200万米。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浙江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本项目水泥筒仓粉尘使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为3.3mg/m3,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2颗粒物小于10mg/m3排放标准。

本项目锅炉废气采取“低氮燃烧+SNCR脱硝+多孔陶瓷除尘+水膜除尘+布袋除尘”工艺处理后经40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9.6mg/m3、SO2排放浓度13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24mg/m3、氨排放浓度4mg/m3、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5.6μg/m3,排气筒高度40米,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项目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运输车辆动力起尘采取地面硬化、洒水抑尘防治措施,砂石料堆场作业(装卸、贮存、输送)粉尘、投料粉尘、搅拌粉尘采取封闭、湿式除尘防治措施,因排放量较小,经大气自净后,项目厂界颗粒物排放可以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颗粒物小于0.5mg/m3排放标准。

废水:本项目营运期无生活污水排放,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浆料制备,后期雨水经雨水管网排入海沟河;搅拌站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布料车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浆料制备;锅炉软水制备废水和排污水用于厂区道路洒水抑尘,蒸汽冷凝水回用于混凝土浆料制备。废水主要为员工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SS、NH3-N、TP等常规指标,可生化性好。经化粪池处理后,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浓度分别为COD200mg/L、SS100mg/L、NH3-N30mg/L、TP5mg/L,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经钓鱼镇污水提升泵站(原钓鱼镇污水处理厂)提升至安丰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各类机械噪声通过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减震防噪措施,经过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的综合利用及处置,不排放。

受理日期

2023年6月21日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报告表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邹先生

联系电话

0523-*

联系地址

(略) 长安中路13-1/84号

综合窗口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 反馈邮箱:*@*63.com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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