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中心2023年合同制科研助理岗位人员招用公告
工程技术中心2023年合同制科研助理岗位人员招用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科技部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略) 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高等学校科研助理管理办法(暂行)》(教技〔2010〕4号)和《西南科技大学科研助理岗位管理办法(试行)》(西南科大发〔2020〕10号)文件精神,遵循公开招聘、双向选择、平等自愿、择优聘用的原则,现公开招聘科研助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工程技术中心科研助理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热爱高等教育和科研事业,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
4.仪表端正,语言表达流畅,身心健康。
(二)具体条件
1.应聘者须为2023届毕业生,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为智能制造和创新教育相关专业;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对外协作沟通能力;
3.具备团队合作意识、良好沟通能力,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及开拓创新能力;
4.具有优秀的文档撰写能力和善于学习新知识新技术。
三、岗位职责
协助工程技术中心开展重点专项项目的实施和管理、中心科研项目立项、结项、管理相关工作,协助开展中心日常行政工作。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
应聘人员需将个人简历投递招聘邮箱,标题注明个人信息和应聘岗位,并将相关支撑材料一并发送至应聘岗位所属机构邮箱。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18日。
(二)资格审查、考核
应聘者提供的个人简历必须真实有效,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阶段;按应聘人数与招用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的原则组织考核面试。
(三)面试
面试环节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岗位匹配度。面试具体时间提前1天通知应聘者。根据应聘者情况并结合疫情防控要求确定面试方式。
(四)公示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五)体检及签约
拟招用人员在入职报到前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招用。拟招用人员经审批后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薪酬待遇等相关问题面谈。
六、联系方式
邮箱:*@*q.com
联系电话:0816-*(工程技术中心综合办公室)
附件:
为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科技部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略) 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高等学校科研助理管理办法(暂行)》(教技〔2010〕4号)和《西南科技大学科研助理岗位管理办法(试行)》(西南科大发〔2020〕10号)文件精神,遵循公开招聘、双向选择、平等自愿、择优聘用的原则,现公开招聘科研助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工程技术中心科研助理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热爱高等教育和科研事业,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
4.仪表端正,语言表达流畅,身心健康。
(二)具体条件
1.应聘者须为2023届毕业生,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为智能制造和创新教育相关专业;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对外协作沟通能力;
3.具备团队合作意识、良好沟通能力,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及开拓创新能力;
4.具有优秀的文档撰写能力和善于学习新知识新技术。
三、岗位职责
协助工程技术中心开展重点专项项目的实施和管理、中心科研项目立项、结项、管理相关工作,协助开展中心日常行政工作。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
应聘人员需将个人简历投递招聘邮箱,标题注明个人信息和应聘岗位,并将相关支撑材料一并发送至应聘岗位所属机构邮箱。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18日。
(二)资格审查、考核
应聘者提供的个人简历必须真实有效,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阶段;按应聘人数与招用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的原则组织考核面试。
(三)面试
面试环节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岗位匹配度。面试具体时间提前1天通知应聘者。根据应聘者情况并结合疫情防控要求确定面试方式。
(四)公示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五)体检及签约
拟招用人员在入职报到前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招用。拟招用人员经审批后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薪酬待遇等相关问题面谈。
六、联系方式
邮箱:*@*q.com
联系电话:0816-*(工程技术中心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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